山东青岛医院卖假药仅被罚600元 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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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中国大陆医药安全问题屡爆丑闻。山东青岛多家医院、药店涉嫌卖假药、劣药,仅被当地药监部门罚款数百元不等,引发舆论关注。

近日,青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5月处罚的统计表。统计表显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因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而涉案产品已经被销售完,被没收违法所得167.50元,罚款525元,合计罚没款692.5元。

统计表还显示,青岛州泽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质中药饮片及过期药品,药房仅被处以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两倍(即295元×2=590元)的罚款。

此外,青岛永新中医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青岛同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等,所处罚款额度都不高,引发外界关注。

网民表示,“卖油条的罚23万,卖假药的罚700,看来还是油条危害大。”

“超市和餐饮业等出售过期食品得罚个成千上万甚至更多,医药事关人命大事竟然只罚这么点,造假知假售假的犯罪嫌疑人怎么处罚,请问青岛食监局你们是出来闹玩搞笑的吗?……”

“这是在鼓励卖假药?”“在《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中了解到:卖假药不应该入刑吗?”

大纪元记者查询发现,当地食药监部门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远不及对食品安全案例中的处罚力度。

如,青岛市南区谷香谷味超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6瓶违法蜂蜜被没收,并被罚没款100,013.29元。也就是说,该超市因出售了6瓶蜂蜜,被罚了10万余元。

近日,青岛市食药监回应称,是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对该医院做出中限处罚。此次抽检的“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橘红在性状、含量两项检测指标不符合规定,但专家称可能药效达不到,对人体无危害。

对此,知名律师丁光海向大白新闻表示,“这个处罚算是法律里面最轻的处罚了。”

丁光海认为,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事业单位,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上处罚都会比这个更重。此举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去重就轻,同样的法律对假药和劣药生产者、经营者的处罚也确实太轻了。

他说,违法成本太低,才造成假货横行,危害民众健康。

在震动中国社会的假疫苗事件中,中共药监部门同样采取“去重就轻”的方式处理。

据《第一财经》报导,在疫苗这个事关人命的特殊领域,由于违法成本低,有企业换个名字继续干。如,曾被曝人用狂犬疫苗造假的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五年后变更名称为“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人用狂犬疫苗的生产和销售。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因25万支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被罚款344万元,与长春长生去年5.7亿元的净利润相比,如九牛一毛。

同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了大约40万支不合格疫苗,中共药监局近期宣称,原因是分装设备短时间故障,导致待分装产品混悬液不均匀,属于“偶发”。

此举导致民间一片骂声,“都不用找人背锅,直接推给机器”,“不是为了让你信,就是为了让你服。”#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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