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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灾保险单独立法 工会也可代办职灾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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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北报导)为增进职灾劳工及其家属的权益保障,劳动部拟具“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并于24日函请行政院审议。劳动部25日强调,无一定雇主、自营作业者仍须透过工会加保,两者不冲突。

草案内容扩大纳保对象,受雇于登记有案事业单位劳工,不论雇用人数皆纳入保障范围,但有职业工会担忧会因此流失会员。对此,劳动部25日强调,职灾保险单独立法扩大纳保对象,主要是因为实务上劳工发生职灾时无职灾保险保障,至于劳保普通事故保险仍维持现行规定,并没有任何改变,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的职业劳工维持现行规定,还是要透过工会加保。

劳动部表示,属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的职业劳工,其工作型态经常变动且多元,未来职灾保险单独立法后,还是要透过所属工会办理职灾保险,若同时在登记有案事业单位受雇工作,也应交由雇主办理职灾保险,两个单位都加保不会冲突,反而能让职业劳工从事不同工作时,皆能获得职灾保障。

劳动部表示,日后扩大纳保范围后,考量小型投保单位办理投保业务的便利性,因此工会未来也可代办投保业务,让有需要的事业单位可以委托工会办理职灾保险手续,并强调,届时劳保局不仅透过受雇单位、职业工会加保名册的比对勾稽,在取消职业劳工由工会加保的资格部分,仍会就个案事实认定。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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