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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2-4岁育儿津贴 竹市上万家庭受惠

补助2-4岁育儿津贴,竹市上万家庭受惠。 (彭琬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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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宝云台湾新竹报导)教育部扩大发放全国2-4岁育儿津贴,新竹市8月1日起同步实施,补助对象为实际年龄满2岁至学龄4岁幼儿,家长都可向幼儿户籍所在地之各区公所提出申请,每月补助2,500元,一年共补助3万元,将自9月底前拨入家长账户。

教育处黄锦能处长说明,除了发给2,500元,第3胎每月再加发1,000元,共3,500元。申请条件为幼儿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最近年度的综合所得税税率未达20%、没有领取照顾该名幼儿的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幼儿未就读公共化幼儿园(公立幼儿园、非营利幼儿园、社区(部落)互助教保服务中心及特教学校)或准公共幼儿园,或幼儿未经政府公费安置收容者,都可就近向户籍所在地区公所提出申请。

实际年龄满2岁至学龄4岁幼儿,每月补助2,500元。(彭琬伦提供)

107年新竹市即已补助4岁幼儿就读竹市私立幼儿园每年补助学费3万元,108年8月起将接轨中央政策,补助2-4岁育儿津贴。此外,目前正在领取0-2岁育儿津贴的幼儿,未来待幼儿满2岁,育儿津贴将无缝连接2-4岁育儿补助,持续核发至幼儿学龄4岁入学大班前,民众不用再次申请,但中间如有中断,则需再次提出申请。

正在领取0-2岁育儿津贴的幼儿,未来满2岁将无缝连接2-4岁育儿补助。 (彭琬伦提供)

生日在103年9月2日至106年7月31日满2岁的幼儿8月1日起可提出申请,并备齐以下文件:(1) 幼儿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户口名簿影本或户籍誊本)、(2) 申请人(父母双方、监护人或实际照顾者)之身份证影本、(3) 申请人其中一方或幼儿本人的邮局账户封面影本、(4) 申请人一方为在台无户籍、大陆地区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请检附居留证影本或护照影本、(5) 第3名以上子女相关证明文件(如无提供证明文件,以资讯系统查调之户政资料为准)。另,为减少申请作业时间,民众可先至新竹市学前教育网(网址:http://www.kids.hc.edu.tw/)下载申请注意事项及新竹市2至4岁育儿津贴申请表填写并盖章。

责任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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