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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讯】
一、搜身
我因炼法轮功于2000年12月18日被抓进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的,一进去先非法搜身,从头搜到脚,从里搜到外,有的甚至扒光衣服检查,就连内裤都不放过,到了这里连做人的最基本的人格都没了,搜我们身的人都是刑事犯。
二、奴役
每天早上5:30起床(女号),男号6:00起床,6:30吃饭。在我去之前,法轮功弟子连饭都不管饱,热水也不给(冬天亦如此),可是真正的罪犯每天都用热水洗澡。饭后开始干活(糊梨袋),中午吃饭时间15分钟,不管是否吃饱,立即干活。晚6点开饭,三顿饭下来还不足30分钟。然后一直干到深夜12点─3点,直至干完为止,累得疲惫不堪(有病的也不例外)。有个绝食5、6天的法轮功弟子,身体虚弱,还强行干活,就同奴隶一般。
三、敛财
生活的必需品都不知多少钱买的,问也不告诉,只是记账。其实所买之物都是小商小贩的伪劣产品充当正品。其实女子大队规定,不许管教卖东西,可女管教却偷着把东西卖给法轮功弟子和女犯,从中捞取钱财,如张国洪进货,李队长,严庆芬雇犯人卖,所得钱财私下分脏。
四、上厕所受限
每天上厕所,只要是法轮功弟子,即使有空位,也不许两个法轮功弟子同去,还派犯人看着,上厕所时还得向犯人报告,有的刚去不等解或没解完,就把人拉出来,嘴里还骂骂咧咧,说一些很难听的话。
五、暴力
只要法轮功弟子不屈服,便不让她们睡觉,脸对墙站着,几天几夜。拿烫水泼身、打耳光、拿脚乱踢乱踹,不管死活。用手抱头半蹲,用电棍电耳根、胸部。把人铐在床上,把人分成大字形,象要把人分裂一般,苦不堪言,象法轮功弟子邢俊花被铐15天之久,手脚腕都被铐破,至今还在被劳教。梁永凤被铐在床板上七天七夜,不让睡觉、合眼,用火柴棍把眼皮支上,并用电棍电、床铺拉﹐手段极其残忍,至今也还在劳教,以上都是李大勇、严庆芬用恐吓、诱骗的手段支使犯人所为。因为上面有规定,迫使一个法轮功弟子妥协即可升级、发奖金。有的还甚至对绝食的弟子用钳子敲牙和嘴,把牙齿打松,满嘴流血,惨不忍睹。
六、两面三刀
八里庄劳教所的队长每当犯人打法轮功弟子时,其人两手揣兜,幸灾乐祸。
这就是中国所谓最“文明”的劳教所──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对外欺骗,对内施暴。
专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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