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在中共威权主义下的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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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1月25日讯】中国的城市化过程是一个充满暴力的过程。其中最野蛮的便是暴力拆迁。所谓威权主义,就是可以随意拆除居民的房屋;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把整个城市变成废墟。当少数中国学者站在西方大学的讲坛上推销中国模式的时候,他们可能不知道有多少中国普通居民,因为所谓的中国模式而失去自己的家园;当一些西方政客喋喋不休赞扬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时候,他们不知道有多少中国居民忍辱负重茍且偷生。为什么暴力拆迁悲剧一演再演?中国城市发展为何要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呢?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内幕交易、卑劣手段、惨绝人寰的事件频繁发生。在中国流传这样一句话,出差在外千万要小心自己的房屋。一位老太太出外买菜,可是,回来之后却发现自己的房屋已经成为废墟。湖南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公开叫嚣,“谁让我难受一阵子,我让他痛苦一辈子”。南京居民为了保护自己的房产,夫妇俩相拥而卧,深更半夜拆迁指挥部开动推土机,直接将他们的房屋推倒,丈夫活活压死,妻子精神失常,在北京前门点火自焚。

当年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提出的口号就是“打土豪分田地”,把土地的私有化作为号召农民造反的诱饵。许多劳苦兄弟为了获得土地,拿起枪杆跟随共产党走。他们九死一生,终于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可是,在短短的五年期间,从初级社、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农村土地从私有变成了集体所有,从集体所有逐渐变成了“准国有”。在城市土地直接宣布国家所有,城市居民根本没有土地所有权。由于政府牢牢地掌握土地所有权,所以,政府在各项建设中根本没有考虑到土地成本。

这场土地改革既没有合理性,也没有合法性,是一种赤裸裸的暴力掠夺。在这场土地改革中,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了,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了,可是,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下降了。许多城市由于中心区的土地被政府三番五次地拆迁出让,导致整个城市出现了空心化现象。城市居民的交通成本急剧上升,城市居民压力越来越大。现在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特大型城市,房地产收入已经占到政府收入的50%以 上。政府除了继续进行房屋拆迁,不断提高城市房地产价格之外,这些城市已经没有新的经济增长点。

《物权法》颁布之后,海内外一些人 士兴奋地高呼,中国终于有了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其它法律制度。然而,残酷的现实迫使他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物权法与西方国家的财产法迥然不同。中国的物权法是秉承国家主义的物权法,凡是法律规定不属于个人所有的,推定归国家所有;而西方国家的财产法则是秉承个人主义的财产法,凡是法律规定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统统推定归个人所有。所以,在西方国家财产法能真正保护公民的财产,而在中国物权法的出台只能是画饼充饥。

简单地说,笔者的观点是,城镇房屋拆迁民事化,政府出让土地市场化,城镇规划民主化,政府拆迁中立化。具体而言,今后所有的房屋拆迁都与政府无关,政府不能采用行政强制手段拆除居民的房屋,政府也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裁定强制拆除居民的房屋。除非居民的房屋自然废弃,或者政府为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依照现行的“法律”不得不强制拆除居民的房屋,否则,城镇房屋拆迁都必须依照平等协商的原则,由开发商与城镇居民协商解决。如果开发商认为协商拆迁补偿价格过高,那么,可以放弃房屋拆迁行为;如果城镇居民认为协商拆迁补偿价格可以满足自己的要求,那么,可以与开发商达成协议。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能够克服经济危机,除了市场经济自身的外部性之外,资本主义国家自身的政治制度设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资本主义国家定期举行的政治选举,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但是,由于居民可以利用选票选举自己的政治代理人,可以通过选举国会议员制定法律,改变国家财富的分配模式,所以,在资本主义国家穷苦大众可以从选票中看到希望,定期举行的大选,可以确保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己的主张。有时候笔者甚至想,美国的开国元勋在制定宪法的时候,让每一个美国公民都合法持有枪支,是一个多么富有远见的制度设计!普通的美国公民虽然不能永远保护自己的家产,但是,至少可以用枪声提醒华盛顿的国会议员们,面对公民的财产权利,政府至少应该有所收敛。可是,中国的居民手无寸铁,他们除了以死相拼之外,似乎没有其它的出路。假如每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房产,不得不付出生命的代价,那么,这个社会还是一个文明社会吗?

中国的一些民法学者曾经提出“私法至上”的概念,认为只要制定了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民法,就可以实现国家的进步,社会的长治久安。他们大错特错。在一个威权主义的国家,即使制定了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民事法律。如果行政权力不受约束,那么,公民的权利根本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更糟糕的是,由于缺乏公正的选举制度,少数人操纵的立法机构可以随时修改法律,削弱甚至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利。中国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民事法律,也不需要具体的物权法,而是需要限制行政权力的行政法以及真正落实公民选举权利的宪法。

当有些人为了自己的房屋以死抗争的时候,我们却可耻的袖手旁观;当我们的房屋被强制拆迁的时候,其他人却显得如此茫然。中国的改革就是一次又一次地切割社会,在整个社会的冷漠之中,普通民众被逐渐地推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部分学者出于义愤,为那些伸张正义保护财产的居民大声呐喊。但是,在庞大的司法体制面前,他们显得如此弱不禁风,他们书写的一张又一张诉状,就像冬天里的树叶一样,逐渐地飘散。这是一个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抗争。每个人都心存侥幸,甚至每个人都想从中分一杯羹,可是,当推土机隆隆之声,由远而近,自己的房屋轰然倒塌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软弱,这个社会是多么的冷酷无情。

中国当前最需要改变的不是法律制度,而是政治体制,需要改变的是中国人的观念。假如没有实现对公权力的约束,假如没有改变国家主义的理念;假如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那么,即使制定再多的法律规范,也很难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居民被剥削、被压榨的局面。

中国改革开放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财富不断分配的过程。千年的土地属于中国人民,中国人的自然权利被食洋不化的所谓法学工作者变成了法律上的权利,而政府巧妙地借助于法律制度,把居民千年以来的自然权利彻底剥夺了。现在,如果没有房地产支撑,如果没有城市的房屋拆迁,许多地方政府财政将会变成赤字财政。这说明中国的改革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把房地产作为城市发展支柱产业的地方政府早已捉襟见肘。如果这样的改革继续下去,如果这样的模式值得推崇,那么,天底下是否还有公道,世界上是否还有文明?

中国当前的改革正面临楚河汉界,如果改革只是不断地分封土地,那么,改革将会积累更多的矛盾,社会将会出现更多的群体性事件。如果改革指向政治体制改革,通过约束执政者的行为,小心翼翼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那么,这场改革才能拨乱反正,才能真正让绝大多数中国居民受益。◇

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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