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峯私人检控西湾河开枪警 法院发出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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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12日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早前通过众筹,向2019年11月11日于西湾河交通部警署警长开枪案提出私人检控,昨日获裁判法院批准就其中3项控罪发出传票,包括最高可判终身监禁的“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

许智峯表示,早前作一些修改,将控罪改成5项。裁判官发出书面裁决,批准就3项控罪传召开枪案警长上庭审讯的传票申请,涉及控罪包括对受害人A干犯的两项罪行,包括《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7(B)条,“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及《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2(1)条,“罔顾他人安全的情况下发射弹药”,两项控罪最高分别可判处终身监禁及监禁7年。该名警长亦涉及对受害人B干犯《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2(1)条,“处理枪械而其方式相当可能伤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最高可判处监禁7年。

至于另外2项控罪《侵害人身罪条例》中的“意图谋杀”,及《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2(1)条,“发射弹药而其方式是相当可能伤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的申请,则未获法庭发出传票。

许智峯形容,开枪案传票申请获批意义重大,是首次有警员因所使用的武力而受检控。反送中至今一周年,市民看到警方许多滥捕滥告情况,政府却无动于衷,最终逼使他以私人检控方式,及市民自行循法律程序追讨。许智峯强调,警员职责应是保护市民,应该拒绝任何违法的滥暴指令。这次是给警队的警示,警员在执法期间非法使用武力,是要负上个人责任,被控可处终身监禁的控罪。

许智峯早前私人检控的士司机郑国泉,2019年10月6日在深水埗涉驾驶的士铲上行人路撞伤途人,涉嫌“危险驾驶”。东区裁判法院在5日聆讯后,已向涉案的士司机发出传票,许智峯透露法庭将传召涉案司机于8月17日上庭接受审讯,如郑国泉拒绝出庭或缺席聆讯,法庭将可以通缉令方式传召其上庭。◇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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