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铁力市法院院长落马 曾积极迫害法轮功

【大纪元2020年06月02日讯】6月2日,中共黑龙江铁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姜伟曾任伊春市公安局汤旺河分局副局长等,在此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现年55岁的姜伟是黑龙江伊春人,曾任伊春市汤旺河林业局石林林场团支部书记、汤旺河区法院文书、助理审判员、副院长、审判员。2000年1月起,姜伟任伊春市公安局汤旺河分局副局长;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伊春市汤旺河区法院副院长;2006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伊春市新青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12月至今,任铁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姜伟在任伊春市公安局汤旺河分局副局长、铁力市法院院长期间,都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海外明慧网多次报导显示,姜伟从1999年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被提任汤旺河分局副局长,主抓对法轮功迫害工作。

在姜伟的直接参与下,当地陈桂芹、何春柳、何春雷、李运华、何春媛、何春秀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陈桂芹、何春柳、何春雷等5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非法劳教,后陈桂芹被迫害致死。

2000年12月,法轮功学员李运华(女,50多岁)被绑架,姜伟对她狠毒的边打边骂,胸口打得黑紫一片。

姜伟曾骂法轮功,还扬言要把法轮功学员趁天黑扔进深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除此之外,姜伟还借迫害法轮功发家,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仅2000年,陈桂芹一家一次就被勒索5000元。

报导还披露,姜伟之所以被调回法院,是因为其曾贸然打开公安网,致使黑客入侵公安网,为免处分四处托人。之后,姜伟去广西接犯人,在审讯时犯人跳楼摔伤,其负有责任,其被当地检察院扣留,汤旺河公安局局长杨文良挪用公款10万元作活动经费,将姜伟接回。接着,其副局长职务就被拿下了。

姜伟2011年任职铁力市法院院长后,亦未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2014年7月31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法轮功学员刘洪图,在向世人赠送神韵光盘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遭绑架抄家,并被非法关押在铁力第一看守所。

2014年12月2日上午,铁力市法院非法庭审刘洪图,当天没有判决。12月12日下判决书,刘洪图被非法判刑五年徒刑。身为铁力市法院院长的姜伟对此案负有责任。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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