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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惩会更名惩戒法院 采公开审理

司法院17日于司法大厦举行“惩戒法院”揭牌典礼。(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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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司法院17日于司法大厦举行“惩戒法院”揭牌典礼,成立于1913年的“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于17日正式更名为“惩戒法院”,设有惩戒法庭、职务法庭,分别审理一般公务员惩戒案、司法官惩戒案。惩戒法院院长姜仁脩表示,惩戒法庭最快将于下周开始运作。

司法院长许宗力致词时表示,惩戒法院的诞生是我国法院组织的重大变革,而《公务员惩戒法》的修法,也是司法改革重要的里程碑。他指出,公惩会最早是以审议委员会的方式进行审议,直到2016年惩戒制度才改为法院诉讼体制;但由于名称的缘故,外界对于公惩会究竟是不是法院仍存有疑惑。但从今天起,将让惩戒制度的运作“名符其实”。

成立于1913年的“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于17日正式更名为“惩戒法院”。(袁世钢/大纪元)

许宗力强调,为了强化审判的公信力、让审判程序更透明,这次也修法以“公开审理”为原则;而为了避免违纪犯过的公务员规避惩戒责任,这次修法也明定,从送请监察院审查或移送惩戒起,直到惩戒处分生效为止,都禁止受惩戒的公务员资遣或申请退休、退伍,让惩戒制度“防止抢退”,大幅强化惩戒实效。

此外,《法官法》新制也同时上路,让原本隶属在司法院的职务法庭,正式改置于惩戒法院下。​​有鉴于职务法庭在过去几年因为案件审理、改判的结果,引发了社会“官官相护”的质疑。因此在第一审的法官、检察官惩戒案件中,将增加2位参审员与法官共同审理,以更多元的观点、不护短的态度来监督不适任的司法官,也展现司法接受检验的决心。

惩戒法院院长姜仁脩则强调,司法权的行使方式,最重要的是设置不同审级的法院,由法官依据法律独立审判,并且要有周全的救济制度。(袁世钢/大纪元)

姜仁脩则强调,司法权的行使方式,最重要的是设置不同审级的法院,由法官依据法律独立审判,并且要有周全的救济制度,因此新法也将惩戒法院改为一级二审,合议庭也改采公开审理;而从司法院改到惩戒法院下的职务法庭,同样也采一级二审,职务法庭审理的法官、检察官惩戒案件受各界所瞩目,待法官、参审员遴选完成即可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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