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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错过社宅兴建黄金期 专家提降租3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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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社会住宅照顾对象应以弱势群体优先,但台湾社宅租金却以“政府可负担”为定价原则,而非“弱势可负担”,租金高得吓人。对此,有专家认为,除了中央补助办法有问题外,社宅的坪数过大、品质太高,加上不合理的税制等,都是将租金步步推升的原因。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研究员洛书表示,世界各国大量兴建社宅的时机都是在战争过后的经济发展期,以日本为例,目前约60%的社宅都是在战后30年间兴建的,且租金主要由政府编列预算来补贴。但从1980年代起,社宅达一定存量的国家财政负担加重,因此才开始调整政策,结合都市开发利得以达到整体财务平衡。

以荷兰工业港城阿姆斯特丹为例,都市更新后的市场房屋、商场、社宅各占总建物的1/3,并透过前2者的部分收入来补贴社宅租金;美国有些城市则规定,建商若需要容积奖励,就必须提供一定比例的社宅,且有指定对象、租金比例、应持续提供几年等规定。

反观台湾,社宅兴建的太晚,错过了经济起飞、地价便宜的时代,在现实的考量下高度强调“自偿性”而非“救助性”,因此各政党政治人物皆发表过“希望社宅不用出钱”的言论,使弱势难以负担、大部分社宅都租给经济能力相对较高的一般家户,“如果连政府盖的房子都无法照顾弱势,那所有的住宅政策都无法回应弱势居住需求”。

中央补助脱离地方实务  设计兴建无统一标准

台湾社宅租金为何会订那么高?洛书指出,地方政府向中央申请补助的条件为“社宅租金不能低于市价7折”,但每坪租金若超过510元又会被视为100%自偿、不予补助,看得到吃不到,这项政策在2018年的执行率仅有3.78%。此外,规定应挹注长照基金、住宅部门的“房地合一税”,在2016~2019年间挹注长照137亿,但对住宅部门的补贴却是零。

而在成本方面,中央政府对社宅的设计并无统一规范,造成坪数过大、高品质使每坪造价高昂的“豪华型社宅”出现,且平均附属建物占总建物比例(大公)也无标准。洛书建议,中央应对坪数、公设比、建材、设施设备、建筑标章等订立“社宅适配水准”,中央要协助无法负担的地方政府;若地方要盖“豪宅”也应自行吸收多余的成本。

政府将税金从左手交给右手  却提高了租金

以台北市为例,规划46处社宅总成本为1,633亿元,但其中房屋税、地价税却占总成本的1/4,等于约有424亿元是从政府的左手交给右手,却垫高了租金。洛书表示,虽然《住宅法》规定社宅可减免此2税最多10年,但社宅营运期动辄都是55年,长期来说应修正《住宅法》、《房屋税条例》、《土地税法》等中央法规,才是根本解方。◇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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