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法轮功学员养老金遭非法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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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25日讯】北京平谷区几位曾遭冤狱迫害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再遭经济迫害,被非法扣押,或停发,或追讨冤狱期内的养老金,给他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

明慧网报导,家住北京市平谷区的法轮功学员张淑香、王自成和张爱平夫妇、刘翠芬和李小凤均遭此迫害,其中张淑香含冤离世。

张淑香被扣发养老金 含冤离世

2017年6月21日上午,张淑香外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同年11月26日,被平谷区法院冤判3年、罚款6,000元,时年近七十岁。

张淑香被北京女子监狱迫害得奄奄一息,于2019年4月3日被120急救车送回家。

此后她卧床不起,仍屡遭当地司法所和派出所骚扰,其养老金被扣发。家人迫于压力反对她修炼。2021年3月30日,张淑香含冤离世。

张爱平被非法追讨冤狱期间的退休金

2020年6月8日,法轮功学员王自成在上班时被平谷区公安分局峪口派出所警察绑架,原因是他邮寄法轮功真相信件,遭非法判刑5年半,勒索罚款1.1万元。这是他第四次遭冤判。

此后,他妻子张爱平被警察骚扰,逼迫交出2014年至2018年冤狱期间领取的14万多元退休金,并将3,000多元的退休金降至2,000多元。

自2003年以来,王自成、张爱平夫妇曾多次被非法判刑。

2003年,王自成被非法判刑5年,劫入北京前进监狱。张爱平被非法判刑4年,关押在北京女子监狱。

2009年11月29日,王自成被平谷马坊派出所绑架后,暴打四十多分钟,直至打昏死,后被非法判刑3年半。

2013年10月29日,两人再次被绑架。在滨河派出所,王自成被铐在铁椅子上一个晚上,旧伤复发,导致瘫痪,仍被冤判5年半;张爱平遭冤判4年半。

王自成陷冤狱近二十年,夫妇俩没有经济来源。在压力下,张爱平只好借钱拼凑了四万元左右,交到了派出所,没有收到任何凭据,还被限期再交余额。

刘翠芬被勒索养老金近八万多元

2016年7月20日,平谷区峪口镇法轮功学员刘翠芬在平谷看守所被非法庭审,随后被枉判两年,罚款4,000元,非法关押到北京天堂河女子教育矫治所。

回家后,派出所向她追讨冤狱期间的养老金近八万元。她没钱补交,其亲属借给她钱补交了养老金。

李小凤冤狱期间的养老金被扣发

2016年11月18日,北京平谷区南独乐河镇的理发师、法轮功学员李小凤,在自家开的理发店里向一位男顾客讲法轮功真相,被恶意告发,遭十多名警察入店绑架。

2017年3月14日,法院在没有通知李小凤家属的情况下,对她非法庭审。

5月9日,李小凤被平谷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并罚款7,000元。据悉,她冤狱期间的养老金被扣发。

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是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一定比例缴纳的,属于职工创造的劳动报酬、个人工资以外的法定福利。

养老金是属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到《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社保基金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保障。

《劳动法》第73条中明确写到,养老金是每个参与工作的公民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

在所有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对服刑人员要停发、退还养老金的规定。中共却对法轮功学员肆意扣发养老金,以加重迫害。

法轮功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获国际褒奖三千多项,其重要著作《转法轮》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中共自1999年7月20日残酷迫害法轮功。

明慧网评论,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本身就是非法的,更不应该因非法判刑而剥夺公民合法的收入。并呼吁相关人员,不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的迫害政策,停止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明慧网原文:北京市平谷区非法扣除、追缴法轮功学员养老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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