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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被撞命危 台教团吁检讨导护制度

高雄市一名女教师1日在路口执行交通导护工作时,遭一辆自小客车撞飞,造成重伤。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2日呼吁,应大量培训义交替代老师站导护的做法,让老师回归教室。(警方提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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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高雄市凤山区一名国中教师,12月1日执行学校导护工作时,被闯红灯的汽车撞飞,送医进行脑部手术,迄今仍未脱离险境。此事件引起教师团体关注,并呼吁政府检讨教师站导护的制度,应改由交通执法人员负责。

争议多年的中小学教师担任交通导护问题再次引起关注,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12月2日表示,教师并非指挥交通者,但学校不断要求老师去指挥交通、挡车,教育部长年以来对此视而不见,难道要不断发生悲剧,甚至出了人命,才能引起政府的重视吗?

全教总指出,教育部早在民国92年就曾说明,法律上并无明订教师担任导护的义务。然而历任教育部长却以志业、爱心等话语,要求教师继续站导护,县市政府也不愿以交通执法人员取代,导致争议延宕至今。

侯俊良强调,希望悲剧到此为止,并要求教育部尽快提出具体作为,不要再以老师应该有教育爱、感谢老师不辞辛劳当作推诿卸责的护身符,否则不排除发起不合作运动,发动全国教师全面退出校外交通导护工作。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全教产)则表示,学校范围外不属于校务,为了维护学生上学安全,指挥交通应属交通警察或义交的工作,不该加诸于学校教师。

全教产指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仅说明,各级学校交通服务队现场导护人员拦阻人、车不会受罚,却没有执法权,导护教师没有危险加给、值勤津贴,被撞伤也没有类似警察的保障。

全教产表示,民国93年曾发生教师站导护离开教室,学生被热水烫伤而告教师业务过失的案例,呼吁政府正视此问题,盼透过大量培训义交或未来修法,让民防人员担任导护工作,使老师能回归教室。◇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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