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VIE:中国公司多年来赴美上市的风险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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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燕综合报导)当投资者购买股票时,他们买到的是公司的一个股份。对吗?

错!许多在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除外。投资者购买到的股票,买到的不是这些中国公司的份额。

因为中国公司为了从外国投资者中筹集资金,他们使用了可变利益实体结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y,VIE)。

CNN网站8月9日刊文介绍了什么是VIE?VIE结构涉及两个实体。第一个是设在中国境外的空壳公司,通常都是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第二个是一家中国公司,该公司持有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许可证。这两个实体通过一系列的合同联系起来。

当外国投资者购买使用VIE结构的中国公司股票时,他们购买的是外国空壳公司的股票,而不是公司在中国的实际业务。

例如,中国打车公司滴滴6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当美国投资者购买滴滴的股票时,他们实际上购买到的是开曼群岛一家名为“滴滴全球”(Didi Global)公司的股票。

“滴滴全球”在中国并不拥有打车业务。它跟中国的滴滴公司之间有合同,允许其股东有权获得滴滴中国业务产生的经济利益。

所以,结果就是,在美国投资者启动交易应用程序并购买滴滴股票时,他们并没有获得这家中国公司的直接股权。

滴滴的招股说明书中有介绍这一安排,但并非所有投资人都清楚。绝大多数中国公司,如阿里巴巴、拼多多和京东也都使用VIE结构。

为什么使用VIE?

几十年来,中国企业一直在使用这种结构,因为根据中共法律,外国投资者不允许拥有中国本地企业的股份。

但是,中国公司又希望在国外筹集资金。于是,创建一个离岸控股公司、然后上市,有助于中国公司绕过这些规则。

华尔街和美国监管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对这种安排听之任之,这让美国投资者很容易接触、并被中国公司——来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人口大国——市场潜力所吸引。

但这种结构存有巨大风险。首先,不清楚合同——外国投资者有权获得中国公司生产的经济利益——是否可执行,也不清楚VIE在中共法律下是否合法。

比如:滴滴在其招股说明书中说,其法律顾问认为其VIE“没有违反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其合同是“有效和有约束力的”。

滴滴的说明书也谈及对潜在投资者的警告。

滴滴写道:“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有进一步提醒说,目前或未来的中国(中共)法律和法规的解释和应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中国(中共)政府有可能最后会采取与我们中国法律顾问意见相反的观点。”

如果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个VIE。根据中共当局公布的“负面清单”行业,只有中国籍人士控制的公司才能经营业务,即便是通过VIE结构。

那么也就是说,这些上市的中国公司一边是肯定告诉中共政府,它们是由中国公民100%拥有的;但同时,这些公司又告诉外国股东,他们才是真正的所有者。

中美政府现在都对VIE不满

现在有迹象表明,无论中共,还是美国政府都对VIE感到不舒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于7月30日宣布了针对VIE的新披露规则,称中国公司需要更清楚地向美国投资者说明其风险。

他说:“我担心普通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持有的是一家空壳公司的股票,而不是一家位于中国的运营公司。”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项新规定将要求中国公司披露“运营公司和发行人(如适用)是否获得或被拒绝从中国(中共)当局获得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许可”。

这项规定似乎是针对滴滴出行的。就在滴滴出行大规模上市几天后,中共监管机构针对滴滴发起网络安全调查,据说是滴滴出行罔顾中共政府某些部门的反对,继续上市。

根斯勒说:“我相信这些变化将改善——与中国运营公司有关联的境外发行人的——登记报表整体披露质量。”

中共官方稍早也出台了限制中企境外上市的法规。中共网信办在7月要求,任何拥有超过100万用户数据的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前必须寻求该机构的批准。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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