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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毒驾法规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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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3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立法院对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于2022年1月28日修正公布第35条,针对酒驾与毒驾加重处罚,修正公布,经行政院以命令定自2022年3月31日施行。分述如下:

修正第3、5项:酒驾、毒驾、拒测的累犯年度计算由5年内改为10年内,并得公布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第4项:汽机车驾驶人拒绝酒测或毒测,增加驾驶人于接受酒测或毒测前,喝酒或吸毒,视为拒测。第7项:车辆所有人明知驾驶人喝酒或吸毒,不予禁止驾驶,吊扣该车牌照期间由3个月改为2年。

第8项:驾驶人酒测浓度达0.25mg/l以上,同车乘客罚款由6百~3千元改为6千~1万5千元。第9项:酒驾、毒驾、拒测,新增吊扣牌照2年,若致人重伤或死亡,首次者亦比照2次以上酒毒驾或拒测者,没入车辆。第10项:租赁业已尽告知酒驾、毒驾、拒测处罚的义务,驾驶人仍酒驾或拒测,罚锾增加1/2。

修正公布第35-1条,针对酒驾与毒驾吊销重考部分加重处罚,分述如下:

酒驾、毒驾、拒测吊销重考,增加应申请登记酒精锁车辆,始发给驾照。驾驶非酒精锁车辆罚款由6千~1万2千元改为6万~12万元。不依规定使用酒精锁车辆罚款由6千~1万2千元改为1万~3万元。

嘉义市监理站站长洪广诚表示,请民众勿酒后驾车或吸毒驾车,亦勿拒绝酒测,以确保行车安全,修正后的酒毒驾完整内容如下:

首次酒驾、毒驾之处罚。(嘉义市监理站提供)
2次以上酒驾、毒驾、拒测之处罚。(嘉义市监理站提供)
租赁车、同车乘客、车辆所有人、吊销重考之处罚。(嘉义市监理站提供)

责任编辑: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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