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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治文一公寓漏水 3千元维修账单应该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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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柳晴加拿大温哥华编译报导)近日,列治文Broadmoor一间公寓公共管道漏水,导致该业主需支付一张3,000元单。业主对此感到困惑,该单该谁付呢?

据《列治文新闻》报导,2022年3月的一天早晨,该公寓主人宋女士(Betty Sung)的丈夫发现他家浴室里有一滩水,于是马上联系了物业公司。应急(维修)小组来到她家,维修人员打开了卫生间的天花板,发现其中一个管道有针孔那么大的地方在漏水。

后来维修人员更换了管道,但她家天花板上一直有个洞。宋女士说:“我们不知道这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女士还说,物业公司向她收取约3,000元的修复费用,这包括工时费和机器费用。物业公司支付了更换管道的费用。她对此感到很惊讶。

根据宋的说法,物业委员会拒绝支付修复发票,因为低于免赔额。根据《物业财产法》的细则,维修物业内的物品是业主的责任,她应该联系她的保险经纪人。这里并没有提到修理天花板的问题,天花板是由物业雇用的工作人员打开的。

女士说:“我愿意与该物业公司分担费用,但他们没有事先告诉我这些费用。”

该物业公司坚持认为它完全遵守了该省的法律,而且泄漏是意外的,不是由其疏忽造成的。

但是宋女士说,当她几个月前第一次尝试找保险公司索赔时,她的保险经纪人拒绝派遣理赔人员。直到最近,她才被分配到一个新的经纪人,该经纪人目前正在调查这一情况。

CHOA执行董事:物业公司应负有部分责任

卑诗省共管公寓业主协会(CHOA)的执行董事Tony Gioventu认为,这有一个基本原则。“公寓楼的冷热生活用水系统是公共财产。因此,单元之间墙壁上的管道都是共同财产。修理这些管道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寓内部,这取决于损害是否是由共同财产造成的。”

“物业公司需要做这些维修,他们需要支付维修费用。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那么宋应该向民事解决法庭提出索赔”Gioventu说。

但是宋女士将不得不承担其余的维修费用,如重新粉刷墙壁和修复地板,除非该金额超过了物业保险的免赔额。但她应该根据自己的保险情况去索赔。

责任编辑: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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