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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行政扩权 台立委吁重拟“数位中介法”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拟定“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民众党立法院党团认为有侵害言论自由疑虑,7月22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撤回。(民众党立院党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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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拟定“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民众党立法院党团22日指出,该草案赋予政府各部会对业务相关资讯的管辖权限,让有执政党立场的行政权介入,与欧盟“不受政府机构或私人指挥”的法规大相径庭,且有侵害言论自由疑虑,要求撤回重拟。

民众党立委邱臣远表示,“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赋予政府各部会对业务相关资讯的管辖权限,意图将行政权深入网路世界,与欧盟《数位服务法》(DSA)规定须由公正透明、不受政府机构或私人指挥的“数位服务协调者”执行的精神大相径庭。且草案明列5种有助公私共管的组织中,就有3个直接或间接受到政府管控。

邱臣远直言,草案内容对纳管行为定义不明,全数交由主管机关认定,以第18条为例,只要行政机关认为有人向公众传达不实讯息,就可以不经法院审理自行加注警语,已抵触“马尼拉中介者责任原则”,也有侵害言论自由的疑虑;而加注警语前建议咨询的“受第三方认可之民间事实查核组织”更是定义不明。

立委蔡壁如则指出,根据该草案规定,要成立以财团法人形式、创立基金为25亿元的专责机构,但财团法人并非公务机关,为何要负责协助政府机关执行公务?毫无独立性可言。她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可能限制言论自由的处分时应遵守法律程序,不应委由民间平台业者未审先判;她期待立法能对网路发展有正面的意义,但绝非独裁专断。

民众党团强调,欧盟制定相关法案是为了打击非法产品及服务、恐怖主义内容等非法仇恨言论,反观该草案,并未明确说明立法目的,即赋予行政机关限缩言论自由的权力,不仅严重违反比例原则,更使网路民主倒退,呼吁NCC收回草案,重新拟定符合DSA精神的数位治理法案。

对此,NCC接受《大纪元时报》采访时说明,草案创设加注警示制度,纯属“中立性”,无价值预判偏见,仅为敦促使用者审慎思考;而加注警示的前提是,各法规主管机关对该类不实讯息违法内容,已在相关法规中定有构成要件及禁制规定,时机为已向法院声请资讯限制令、在法院裁定前。草案目前仍在预告阶段,NCC将秉持开放态度接受各界意见。◇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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