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12月22日讯】12月2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前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被以受贿罪判刑1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海南一中院称,2005年至2022年,刘宏武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副市长,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项目开发、专项补助资金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73万余元。
公开简历显示,刘宏武生于1966年,湖北长阳人,1997年8月加入中共,1989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刘宏武长期在广西工作。2006年10月,刘宏武任北海市副市长,2013年8月转任广西贺州市副市长。2016年2月,任广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两年后升任主任。2020年7月,任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22年1月14日,刘宏武任上被查。刘宏武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是在被查前一周,同年6月23日被“双开”。
据陆媒极目新闻,刘宏武在发改委期间,曾和当时的“一把手”黄方方互相举报对方。2011年8月,黄方方任发改委主任,刘宏武曾是黄方方的副手,二人不合、互相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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