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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欺假投资最多 今年查扣犯罪所得逾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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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今年通过“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1.5版”,在“惩诈”部分订定每年电信诈骗查获集团数提高5%的目标。法务部高等检察署指出,“假投资”案量及财损金额为电信诈欺最多的类型,今年迄今已进行四波查缉,查扣犯罪所得逾12亿元,已赔偿被害人六亿余元。

“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1.5版”针对打诈四大面向“识诈、堵诈、阻诈、惩诈”提出精进做法。在惩诈部分,高检署5月3日成立查缉诈欺及资通犯罪督导中心,统合检、警、调,彻底瓦解诈欺犯罪组织,加强查扣犯罪所得,落实罪赃返还及强化犯罪被害人关怀,并订定“每年电信诈骗案件查获集团数提高5%”目标。

高检署29日指出,目前所有电信诈欺类型中,以“假投资”案件数及财损金额最多。为能更精准、快速侦办集团性投资诈欺犯罪,由各地检察署、刑事局、调查局共同研议、规划查缉专案,要求第一线执法人员于执行前拟定查扣计划,1月迄今共进行四波查缉,总计查获1,420件、1万365人,查扣犯罪所得12亿1,201万7,885元。

高检署7月1日也推动检察机关电信网路诈欺案件罪赃返还作业计划,透过侦查、审理中移付法院和解及调解程序,由被告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以此作为向法院求处量刑、上诉的依据,迄11月底已和解、调解共2,827件,赔偿被害人损失累积达6亿4,987万7,300元。

高检署分析,“假投资”诈欺手法是犯罪集团透过网际网路,假借名人、投资顾问或爱情交友等方式接触被害人,再以高获利、稳赚不赔等话术,或以短期获利方式“喂养”被害人,诱骗被害人至假股票、虚拟货币等交易平台注册会员及投资,或直接将款项汇入诈团指定的人头账户,最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出金。

高检署强调,未来将持续针对高发性电信网路诈欺类型规划专案查缉,并定时公布诈骗犯罪情势分析与手法等,持续打击、追踪跨境诈骗及网路犯罪,并提醒民众避免受骗。◇

责任编辑: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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