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工建路欣隆瓦斯外泄 基市府依法裁罚35万元

谢国梁引述天然气事业法第 16 条,裁罚欣隆35万元。(基隆市政府提供)

人气: 18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3年0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秀媛台湾基隆报导)针对七堵工建路瓦斯外泄事件,基隆市政府今(13)日上午宣布,将依天然气事业法裁罚欣隆天然气公司35万元,立即要求改善灾害应变措施,希望欣隆公司能有后续完善配套,切勿轻忽公共安全责任。

基隆市长谢国梁引述天然气事业法第 16 条“输储设备有引起灾害之虞时,天然气事业应即采取必要之处置或改善措施”、“输储设备附近发生火灾或其他非常灾害时,天然气事业应立即指派技术人员携带显明标志施行防护;必要时,并得停止一部或全部供气,或拆除有危险之虞之输储设备”等规定。若有违反,可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并通知限期改善。

经市府调查确认,欣隆天然气公司于11日17时接获通知后,迟至21时才发现该管线仍属于其有效通气使用的管线,并予以关闭,在此期间未能积极尝试采取必要处置,让民众及消防人员暴露在危险当中,市府工务处对此裁罚。

谢国梁表示,天然气经营是中央政府特许事业,公司更应以最高规格标准进行营运,2014年的高雄气爆事件殷鉴不远,欣隆公司却仍未在此次事件中,积极面对与尝试各种能防护民众安全的措施,让消防员及数百位市民置身于生命危险时刻,市政府依法开罚。

谢国梁强调,本次事件暴露了管线单位危机意识仍然不足,因此市政府不会等闲视之,将会研拟一套有效SOP,及各管线单位能够运作的灾害应变机制,让基隆市能够成为更安全、更友善的都市。

工务处长陈耀川说,工务处本周五将邀台水、台电、中油、天然气等管线单位召开会议,研讨灾害发生时的紧急应变计划、标准作业流程与紧急联络人联系机制、老旧图资数位化建置等议题,以利市府在灾害发生时及时掌握,同时要求管线单位,施作管线工程前,需要所辖管线暂停供应时,应公告七日以上并向民众宣导。

责任编辑:林勤芝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