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航空机长与乘务员空中互殴 检方不起诉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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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夏松报导)两年前,深圳东海航空机长和乘务员曾在飞机上互殴,引发外界广泛关注。5月25日,检察院对机长作出不起诉决定。乘务员是否也不被起诉,尚不清楚。

机长不被起诉 乘务员情况不明

日前(5月29日),陆媒“新黄河”记者从机长张某某代理律师处获悉,5月25日,西安莲湖区检察院认为,“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涉事乘务员杨某某,是否如机长一样“不被起诉”,张某某律师表示尚不清楚。5月29日下午,该媒体记者致电莲湖区检察院,试图了解案件更多详情,遭拒绝。

该记者也联系了东海航空,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回应。

2021年2月20日,东海航空DZ6297航班(南通-西安)航班上,机长张某某与乘务员杨某某起争执后发生互殴。当时网传消息称,机长将乘务员手打骨折,乘务员把机长门牙敲掉半颗。

此事曝光后,涉事机长张某某和乘务员杨某某被终身停飞,两人均涉嫌以暴力危及飞行安全被警方立案侦查。

检察院不起诉机长 网民热议

检方不起诉机长决定,引发民众关注。

有网友说:“拿全机人生命开玩笑??作为乘务员和机长,职业道德呢?”“我以为这种职务在身的空乘飞机上打架会涉及到公共安全,居然不起诉。”“检察院是收了什么好处吗?这都不起诉?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飞机上没有摄像头?”“为啥不起诉,机长控制不了自己情绪发生肢体冲突,不算危害飞行安全?”

更有网友嘲讽:“乘务员未履行职责被机长责骂,继而升级为动手,殴打机长把自己手打骨折了,还打掉机长半颗牙,结果双双被永久停飞。结论,机长真倒楣,摊上这么个下属。”

互殴细节曝光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2021年2月20日,东海航空DZ6297航班执飞南通到西安航线。

警方认定,10时43分许,飞机准备下降,机长张某某联系乘务长艾某,欲使用前舱卫生间,艾某与乘务员杨某某按公司规定,用餐车挡住头等舱与前舱过道,杨某某准备前舱卫生间。但杨某某在驾驶舱门外等张某某出驾驶舱期间,违反公司规定,拉开挡住过道餐车,让旅客进入前舱卫生间。

10时45分许,张某某将工作移交副驾驶,随后违反规定,未确认驾驶舱外无外来人、外来物及餐车挡住过道的情况下出驾驶舱。张发现前舱卫生间被占用,挡过道的餐车被拉开后,便责骂杨,并要求其到经济舱工作,随后双方发生口头冲突,继而升级为肢体冲突。

双方在飞机前舱的狭小空间内互相攻击对方的头面部及上肢部位,造成双方受伤,直至被头等舱多名旅客制止。

张某某头脑发蒙,左臂疼痛,牙釉质损伤等伤情;杨某某右手肿胀,左下眼睑损伤及右额部损伤等;单独驾驶的副驾驶刘某某情绪紧张,乘务长艾某及头等舱部分旅客产生恐慌情绪。

10时50分许,张某某使用完卫生间后返回驾驶舱继续操纵飞机,杨某某被张调整到飞机经济舱工作,右手肿胀疼痛,无法正常履职。该航班落地后,双方均未报警。俩人在西安等候执飞下个班次航班期间,被其公司替换,并返回深圳总部接受调查。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2021年2月21日,杨某某被医院诊断为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22日,张某某被医院诊断为11.21牙釉质折断,牙震荡,面部挫伤,下唇创伤性溃疡,鼻外伤,左肩部及左肘部软组织损伤。

同年5月12日,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某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的成伤机制符合掌骨头处遭受沿掌骨长轴方向的钝性外力作用所致,不符合被他人直接打击形成,不宜评定伤情;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张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其牙齿损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而形成,左肩部及左肘部的损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形成。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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