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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县养殖渔业登记证有效年限放宽为10年

屏东县为台湾养殖渔业重镇,养殖鱼塭面积达4,824公顷。(屏东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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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改写报导)屏东县为台湾养殖渔业重镇,养殖鱼塭面积达4,824公顷,年产量约81,647公吨,年产值约120亿元,因应时代变迁及保障养殖渔民权益,屏东县政府将县内养殖渔业登记证有效年限,由原本的5年延长至10年,减少渔民期满换证申请奔波,并同时减少经费支出。

县府农业处表示,屏东为农业养殖大县,其中以石斑、午仔鱼、泰国虾、甲鱼、观赏鱼等鱼种为养殖大宗,又有盐埔、塭丰、下埔头、番仔崙、东海、北势寮及大庄等7处养殖渔业生产区,面积计1,736公顷,以及塭丰及北势寮2处海水供水站。

有鉴于养殖渔业设置成本较高、养殖鱼塭不易变动、养殖渔民也会持续养殖事业等特性,加上“屏东县陆上鱼塭养殖渔业登记及管理规则”自民国91年发布施行至今,养殖渔业登记证有效年限均未曾修正过。

为因应时代变迁及保障养殖渔民权益,屏县府与各县市衔接,将本县养殖渔业登记证有效年限由原本5年延长至10年,以服务本县辖下渔民免于每5年就要奔波换证,而影响受政府纾困、灾害救助、保险等之自身权益,同时能减少支出。

农业处说,屏东县养殖渔业登记证有效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无需特别提出申请换证,只要在旧登记证到期前后3个月内,携带该登记证及相关资料向鱼塭所在公所提出申请,经县府派员会勘,确认鱼塭无变更且持续有养殖,便会核发10年有效期限之养殖渔业登记证给养殖渔民,以更加便民之作为服务渔民朋友。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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