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起诉江泽民” 香港集会数江九宗罪

【大纪元5月26日讯】大纪元香港记者李思婷报道//“全球公审江泽民,法办灭绝罪元凶”、“捍卫天赋人权,不容恶法祸港”近二百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冒着雷暴,浩浩荡荡的拉起横额,由湾仔游行到中环政府总部,向全港市民宣布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所犯下残暴不仁的“九宗罪”,以及海外法轮功学员正以“群体灭绝罪”把江泽民推上美国联邦法庭、瑞士法庭的消息。

数名被江氏政府无理扣押和监禁的法轮功学员家属也前来支持,他们讲述亲人修炼法轮功后变得和善,身体越发强壮,家庭变得和睦,以及被江氏强行拆散后,家人的悲痛和家庭经济面临的困难等迥异,呼吁香港政府和市民关注江氏的无道,并且一起向江氏政府施压,营救他们的亲人。

香港天文台昨天整天发出雷暴警告。游行前夕,香港法轮功学员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抵达湾仔入境处大楼前的小公园,天仍下着大雨,平日坐满在空地的外佣,都躲到一旁避雨,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对滴滴嗒嗒的雨滴视而不见,整齐的排成一列列静坐着,很多人全身湿透。新闻发布会开始那一刻,天空突然放晴。

首先发言的嘉宾是前立法会议员、前线执委冯智活牧师。他表示,正义一定会得到伸张;法律是公正的,法律必须保护善良的人。今次江泽民被法轮功学员控告,他相信江氏发梦也没有想过会被送上被告席,十多亿人民的主席、国家领导也被告上法庭,不要以为自己不会有这样的下场,这正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他特别提醒那些虐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安、狱卒和“610办公室”人员等恶人,“不想被别人控告,就应该想一想你所做的事情对不对,符不符合正义;不要怕给人知道,遭人评论,相反,只要走得正,什么都不怕。今天法轮功学员控诉邪恶的人士做出的邪恶行为,证明所有邪恶的行为必然受到历史的审判,人民的审判。历史上多个独裁者,欺压人民的党派领袖,一一都已受到历史和人民的审判,谁有好下场?所以不用为二十三条的来临感到害怕。”

冯牧师话锋一转谈到反对《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他说,二十三条的来临,是考验香港人分辨是非的心;二十三条的来临就像SARS一样,激发香港人争取自由的决心;二十三条的立法将因为香港人的勇敢抗争,而为香港创造更加光荣的历史时刻。他说,他这种信念是由法轮功学员的坚忍精神中学习和得到启发,他最后向在场的法轮功学员说声:“多谢各位。”

接着,由数名法轮功学员向大家展示江泽民的九宗惨无人道的罪证(注一)。他们认为,迫害追求“真善忍”的法轮功是直接摧残人类社会的基本道义和良知,从而使全球每一个人都成为江氏恶毒迫害的实际受害者。因此全球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每一个政府都应该及时了解江氏在这场对法轮功迫害中对他们的欺骗和伤害,每个人都有权将江氏押上人心法庭,对江氏进行良心、道义、法律的大审判!

随后,“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香港分部联络人许国鸿发言,他指出,由科学鉴定证实发生于两年半前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江氏政府构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并涉及恶性谋杀和栽赃陷害。证据有四项,包括(一)语音辨识技术鉴定中央电视台节目中的自焚者“王进东”由两人扮演,(二)积水潭医院医护人员指“准备出院的刘思影突然死亡,死因可疑”,(三)天安门到积水潭医院大约十公里的路,救护车却花了两个小时才把“自焚者”送到,(四)自焚录像镜头显示刘春玲在自焚现场被一穿军大衣男子用重物击中头部倒在地而死。

许国鸿表示,追查国际会把调查结果递交给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和各国法律和人权机构,以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将所有犯罪者和阴谋策划者绳之于法。

最后在游行出发前,由被中共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代表宣读声明,指在过去四年来,已有超过七百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十万名学员未经审判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和监狱甚至精神病院内,这其中包括五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及其亲人。

法轮功学员在下午四时许游行至中环政府总部,到达后由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宣读一封呼吁书,向全港官民呼吁,提供有关萨斯瘟疫与起诉江泽民的资料,来参与这场“历史的正义大审判”。随后由警察和门卫接过呼吁信。



江泽民“九宗罪”

注解:江泽民“九宗罪”

第一宗罪,隐瞒疫情,SARS害世。江氏为了个人争权夺利,藐视人命,以谎言欺骗和媒体控制封锁SARS疫情,导致SARS蔓延全球,威胁全人类的生命安全和经济发展。

第二宗罪,诽谤佛法,破坏道德。江氏为一己私利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攻击与诬蔑,与人类对崇高道德原则“真善忍”的追求为敌,诽谤天法,摧残善良;与上亿修炼的老百姓以及他们的家属为敌。

第三宗罪,群体灭绝,害法轮功。江氏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之上,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的国家恐怖主义,致使数以千万计的学员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被打死打伤、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致使亿万法轮功修炼者的亲属、朋友、同事和单位受到株连,全中国人民受到谎言诬陷的“洗脑”。

第四宗罪,窃踞权位,打压良民。江氏以欺骗和投机为手段,踩着八九年“六四事件”的鲜血,将国家主席的地位窃为己有之后,不但不思为国为民谋福利,反而发动对“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的迫害。以权代法,先定罪后立法,玩立法机构于掌股;侵犯人权,未审判先施刑,视人民生命如草芥;结帮乱党,出台打压政策,把人民政府变为镇压机器。

第五宗罪,强权高压,扼杀良知。江氏为了维持镇压,在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610办公室”,用金钱、权力、生存胁迫无数本不愿参与迫害的中国人(上至政府官员、工作人员,下至街头百姓)抛弃良心,协同诬蔑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难以洗刷的道义污点。

第六宗罪,独裁谋私,巨资残民。江氏把个人意志和私利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花费上亿人民币买专机、修故居,利用职权将儿子江绵恒提拔为中科院副院长,在中国电信产业上大做权钱交易(江绵恒操控上海电信业),据国家资产为己有;利用其独裁者的地位,动用四分之一的国民经济作为其迫害法轮功的财力(将巨额资金用于:组建全国范围的“610”组织和关押洗脑基地,持续地动用全国媒体进行铺天盖地的诋毁宣传和造假,使用大量的军队、员警、监狱等国家机器和司法、外交、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种手段,监控、抓捕、迫害中国法轮功学员,以及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干扰,等等),将这些来源于中国人民的血汗钱、纳税生产、海外投资的资金连同强加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罚金,用来迫害亿万无辜人民和摧毁人们对“真善忍”的信仰。不仅直接给中国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运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严重后果,也将热心经济发展的海外自由社会卷入了这场对真理和信仰的血腥迫害。

第七宗罪,谎言欺世,为患四海。江氏为了维持镇压,通过世界各地的中国使领馆,在海外向全世界人民进行欺骗宣传,煽动人们远离甚至仇恨法轮功这一关于“真善忍”的教导;用外交、政治、经济和商务的压力,竭力阻止法轮功的传播和各国政府、媒介、团体甚至个人对法轮功的支援;并大量利用特务和欺骗手段,对海外法轮功活动进行干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侮辱,把迫害的黑手延伸到民主国家,直接危害着当代的民主体制与未来的价值走向。

第八宗罪,金权卖国,窒息公义。江氏为了逃避国际社会对其恶行的揭露和谴责,不惜以国家政治经济权益、巨额经济援助、甚至国土为代价,换取他国对迫害的沉默,给国际社会良知留下道义污点。

第九宗罪,私定恶法,祸国祸港。江氏视香港和澳门的法轮功群体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去之而后快,遂胁迫港澳特区政府制订《基本法》二十三条恶法,妄图在港澳铲除法轮功,破坏“一国两制”承诺,剥夺港澳人权法治。



近二百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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