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带色中文报刊开始触及FLG话题

----有感于“一边倒”中文媒体的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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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讯】美国新泽西州六﹐七种中文周末报刊中有一份叫”多维时报”的报刊。这份报刊于10月8日周末这一期(V199﹐10/08/04)的头版登载了一篇署名为“多维特约记者程恭犀”的文章﹐题目是”赵致真是逃还是不逃﹖—-中国一电视台台长被FLG起诉﹐被指以媒体煽动仇恨”﹐稍后五天文章也在报纸的网页上登载出来。

这片文章说的是中国官员赵致真到美国康州探亲女儿于7月14日接到FLG学员诉状而且应诉的事情。其中说到﹕赵不知道的情况下接到诉状﹐没有想到﹕会被起诉﹐退休最小官员﹐后来是第一个应诉官员。说这个案例开了“应诉”先例。

文章还说到﹕赵经过左思右想﹐请示中国领事馆和汇报给国内都是让他回去﹐他自己选择了应诉决定用法律手段面对FLG学员的指控。他认为﹐自己根本没有罪﹐也不会败诉﹔如果有可能开辟一个判例﹐愿意在美国学一学如何按照法律办事。

然后文章长篇介绍案子由来。如赵曾经堂堂正正地任过一堆官员职务﹐退休之后来美探亲﹔赵被FLG骗得接下诉状﹐列入一堆被告之列﹔拍了片但是没有放只是被引用部分﹐而且是科普系列片中的一部分﹔赵在美国的朋友罗先生的意思是中央电视台而不是赵的武汉电视台的作为﹐夏女士说赵的性格宁愿战败法庭也不愿不明不白﹔一堆与赵有过业务关系的国际人士声援赵之无辜﹔一堆被起诉的中国官员名单资料﹐介绍2003年1月20日成立的追查国际(www.zhuichaguoji.org)﹔选了一批各方人员的评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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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洒洒分四个版的篇幅﹐如果读者头脑不清的话很容易被搅得更加乱七八糟﹐实际上作者大概无非是想说明﹕FLG的行为﹐赵觉得自己有了冤屈﹐法律一定会给双方一个结果﹐赵本人在任职时是有成就的。实际上﹐用自己大脑而不是被人纤着鼻子走的报纸读者们﹐他们读完这篇文章后是不难看出有以下这样的几个基本点﹐简单归纳如下﹕

1﹐赵致真确实有罪。一堆职务里面﹐信手捡起来就有﹕国家级别中的政府和中央职务﹐原A﹐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B﹐中国科技新闻协会副会长﹐C﹐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副会长﹐D﹐中央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主编﹐E﹐2000年和2002年北京国际科技电视节创办人和组织者之一。……。这些职务已经足以把他在其下所做所为之后的危害及其影响定下罪名。

文章引用了追查国际的理由﹕1999年6月武汉电视台赴长春拍摄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赵片)﹐被用在全中国作为宣传之重要借口之用。其中重演了1994年中国政府已经澄清但是又被宋炳辰和赵洁民等人的谎言加盖的事实。文章还引用了中国文学杂志十月2002年5月祝苇杭以赵为主角的长篇报告文学”从最小的可能性开始”﹐其中提到﹐1999年上办年﹐“科技之光”制作了“最早对FLG的伪科学面目进行揭露的专题片﹐教育观众识破FLG的反动本质。在FLG还未受到取缔的当时﹐这样做无疑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很明白地道出了赵的罪状。

2﹐其中文章提到有两部片子﹐同FLG说的那个片子不是一回事。文章说多维记者向武汉有关部门人士查证时﹐一位知情人士回答﹕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出的”李洪志其人其事”电视片﹐压根就不是出自武汉电视台之手﹐而是中央电视台自己拍摄的。但是又说﹕2000年1月9日”人民日报”第九版刊载赵在一个科普大会上的发言载要”深情奉献 科技之光”里面﹐就说到三人所拍6个小说的素材带子﹐后来为中央处理FLG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并且为中央电视台揭批FLG准备了素材。这里带了很明显的自相矛盾说。

熟悉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的人都知道﹐不论是上头政府或者中央还是下头地方或者机关﹐大气候之下大家都是一个鼻子出气一条线贯穿下来的﹐上头有错下头任何人都逃脱不了﹐参与者特别是小虾小蟹都脱离不了替罪羊的结果。这大概就是文章中本来无心说到的意思﹐但是读者却很容易能够从中找到结论。

3﹐赵本人有些理不直气不壮。文章多次说到赵说已经退休﹐但是又说“作家”当然有理由继续在努力工作。文章还说﹐多维记者说采访赵时﹐他自己不敢对记者多谈﹐是记者“辗转找到几位与赵有关系密切的人﹐大致了解到当时的情景”。其中还加进来什么美国好友罗先生﹐夏女士﹐……。后来赵以“英语水平十分有限﹐健康原因和组织北京科技电视节”为由﹐向法庭提出延期到11月30日在对诉状做出回答的申请。

明白人都知道﹐赵的缓兵之计结果是再明显不过的﹕赵这位“退休人”还可以有机会再回去把“工作”做完了再来应诉﹐这说明自由和民主国家法制之健全和法庭之信心﹐用不着担心有罪之人的逃跑﹔赵如果没有一点时间与“组织”沟通汇报和准备﹐没有找好撑腰者﹐自己是不可能有胆量来孤立应诉的﹔如果真是赵自己的选择﹐那么人们倒是想看看这位“硬汉”是不是真货。

4﹐文章作者找了一堆国际行业权威人士的声援﹐大概期望因此可以抵消一些赵已经有罪这个“无济于事”努力之局面。

实际上﹐任何熟悉西方法制传统的人都知道﹕功不能盖过。赵职责范围内的成就﹐横竖怎么说都不能顶替所犯下的法律责任。何况国际科普电视界人士只是同赵有业务关系﹐并没有专门去调查研究赵在FLG方面的研究行为后果﹐特别是这个结果给FLG带来的影响﹐导致了今天中国政府和中央对FLG的迫害和镇压这个骑虎难下局面不知如何收拾的现状。

5﹐文章引用一批人员评论说各方都在领教法。如曹长青说的﹐最终的追究和追讨是在中国﹐当中国有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有了法制和民主的那个时候﹔有人认为FLG追查对象过于宽泛﹐影响正常合作交流也影响自己形象﹔纽约一位律师说的﹐双方都利用法律武器来自卫也是有道理的﹐这也是一个机会让那些中国官员明白﹐对于自己接受不了的信仰和思想﹐都要尊重他们的选择﹐要维护他们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人权﹐都要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中国当局如果早采取法制的办法﹐也就不会激起这么持久的抗争了。在国内官员有权百姓无权﹐在这里是“依法治国﹐人人平等”﹔律师楼助理小姐说的﹐FLG 在时间﹐地点和语言上比被告占了优势﹐承认恐怕想不出比这个更好的办法﹐除非是可以在中国打官司。

这可以说是当今世界上FLG挑战中国政府和中央的现状中﹐人们各种各样看法之最集中表现。实际上﹐明白人都知道﹐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件事还得由上头说了算。中国政府和中央历年来传统之一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其专制之下由不得异见﹐任何时候都要打击一大片﹐今天是法轮功FLG﹐明天可能是律转夫LZF﹐后天可能是任何异见群体﹗现在大家都在翘首仰望﹕以打击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而牵扯到一批或者一片人的局面﹐是利用这个挑起人的制度掌权人主演下来的﹐找到这个挑起人﹐顺藤摸瓜找出一批人﹐其历史意义已经不是只追问谁是挑起人﹐而是追问助长这批人的环境及其制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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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要提醒大家一个事实﹐中国历史从来都是败者为寇胜者为王来写的﹐在当今“城头变换大王旗”的时刻﹐一个曾经在美国华裔社区以传播新华社消息闻名﹐现在已经被部分人戴上帽子称其为“侨报第二”的多维时报﹐在那个共产党喜欢应用的“打一抢换一个地方”传统主导下之红色侨报越办越没有起色之时﹐在这个历史“节骨眼”上开辟和创立起的这份中文报刊﹐现在触及这个“FLG海外起诉罪犯官员”话题﹐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向来与中国政府或者中央保持一致的舆论工具都喜欢惯用一些手法﹐如面对现实死不承认﹐睁着眼睛寐着良心说着违背心愿的谎话﹐或者睁只眼闭只眼免得担风险﹐不敢得罪﹐从来闭口不谈任何FLG问题。现在多维时报这个难免已经戴着有色帽子之嫌的媒体﹐也做出了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在“探查风向”的行为﹐开始了一个破冰解冻打破沉默的行动﹐这不得不说是迫于或者顺应历史潮流的行为。但是这是进步还是退步﹐如是真正为了打造华人世界﹐是为了表现“上头”迎刃解决问题的决心﹐还是趁机再打击“下面”一批﹐甚至遵照执行“旨意”挑拨或者打击分裂华裔群体﹐这都需要大家拭目以待。

中国的政府或者中央在社会一大堆问题焦头烂额乱麻剪不断理还乱的时候﹐正在试着舍卒保车试探国际社会对其处理FLG的荒唐鲁莽行为或者惧怕国际法制的威力﹐以便给自己从前一系列违反天理之行为找个台阶。往往这样的时候总是有媒体会出来造个声势以假乱真引诱人们上当以至秋后算账﹐如果说”多维时报”这个时候暗中带上了这样的目的﹐那么人们就一定要特别提防它的“小骂大帮忙”可能起到的作用。

特别是文章作者说到FLG如何向赵递交诉状的情况时﹐说赵自己不敢多说﹐他们是找到了与赵关系很好之人了解到的情况。这里就已经向人们拉起了警告﹕一定要在文章此处划上一个重要记号﹐因为这其中难免又在继承中国传统报刊的特色—-喜欢用一面之词歪曲事实以达到某种目的﹗实际上很容易理解﹐如果不是担任了什么特殊媒体角色﹐他们就不应该害怕面对面去从FLG那里直接得到真实合理公正的情况记录。因为读者也不是吃干饭的﹕使用双方证词的媒体﹐特别是敢于使用法制机构记录的媒体才是公正的。否则人们就可以认定﹕这还不能算是一个有档次的媒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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