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叟:话说爱国

北京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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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日讯】我上小学时,政治课叫“修身”。记得有“每天早晨入厕一次”、“见了生人不畏缩,也不羞涩,很是喜欢”…。初中时期,抗战胜利,政治课叫“公民”。那时太贪玩,学过就忘。上高中时,刚解放,政治课印象深的是关于“国家”的概念。此前,我以为这片被蚕食的桑叶形土地和四万万五千万同胞就是“国家”。政治课明确了“国家”是军队、警察和法庭,简言之,“国家”就是政权,是一部机器。真是闻所未闻。转而一想,魏、蜀、吴三个政权对峙就叫三国。“国破山河在”(春望 .杜甫),山河依旧,李唐政权风雨飘摇。“夜奔”中的林冲自叹“有国难投”,他没去欧美,只是从开封发配沧州,又投奔梁山。“有国难投”是想为宋政权服务,被逼无奈,走到宋政权的对立面。于是豁然开朗,从此把“国家”与土地、民族、文化和历史分开,把“国家就是政权”牢牢印在脑子里,并且,树立了“爱国就是爱政权”这一明确的概念。

不过,后来又碰到爱“祖国”,便觉说不通。英语“motherland”直译似乎是“母亲的土地”,与政权不搭界,和中文的“祖国”不对等。“祖宗”是先人,“祖籍”是老家,是先人定居的地方。那麽,“祖国”应该是指祖宗面对的那个政权。哪个政权?是秦?是汉?是大明朝?是大清国?或是泛指一切被打倒的政权?很不明确。显然,热爱祖宗面对的那个政权是一件无所适从的事。祖宗不可能给我们留下“国家”,留下的是土地、民族、文化和历史。苏联影片“攻克柏林”中的炼钢工人伊万诺夫参加了红军,面对德寇高喊:“为了祖国,为了史达林,乌拉!”他说的“祖国”绝非沙俄政权,而是苏维埃政权,是现政权,为什么译成祖政权?祖代表逝去,国是政权,“祖国”就是逝去的政权。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政权更叠,历来是刀光剑影,血肉横飞,所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爱“祖国”意味着爱逝去的政权,是遗老、遗少心态,且无可操作性。

再者,哪些行为可视为“爱国”,也使人颇费思量。例如,去天安门看升旗算不算“爱国”?不好说。据北京电视台“第七日”栏目报道,几位元元来京的旅游者,在天安门看罢升旗,时间尚早,信步来到某胡同,顺手推走一辆自行车,被早起的居民扭送派出所。这几位看升旗的人岂不是给政府添乱?他们看升旗和免费看演出没什么两样,算不上“爱国”。由此,不禁想起鲁迅先生的“祥林嫂”。祥林嫂诉说阿毛被狼吃的事,周围的人边听边落泪。然而,凭几滴眼泪就说她们善良,极富同情心,未必准确。我没出过国,不知华盛顿市每天是否也有很多美国人,眼含热泪,看星条旗冉冉升起?如果没有,是否说明美国人不如中国人“爱国”?美国人把美国国旗印在裤叉上觉得时髦,这大概是两种文化的差异。我们中国人爱面子,重形式,因此才有:眼含热泪看升旗的人多,无偿献血捐献骨髓的人少。搞形象工程,搞庆典,公费出国“考察”花的钱多,义务教育经费少。举手宣过誓的人多,捞权、捞钱的人不少,写过检查、表过态,表示永不翻案的人不少,嘴对着心的不多。 据媒体报道,某外国游客,身着中国制造的文化衫,背后印有“中国人十告诫”(不要围观外国人等等十条注意事项),走在南京街头,被市民扭送派出所。这位老外莫名其妙。其实,道理简单。此衫穿在我中国人身上,属于自我提醒。可是,穿在你老外身上,看在我中国人眼里,便觉耿耿。在我们中国土地上,你凭什么告诫我?一股祖传的、有中国特色的“爱国”之情,自丹田直冲脑门儿。这些市民的行为算不算“爱国”? 1976年,天安门广场发生“四五”事件,那些悼念周恩来并对当时的政治形势强烈不满的聚集人群,被埋伏在中山公园里的工人纠察队一网打尽。聚集群众与工人纠察队,谁爱国? 八九年春夏之交,天安门广场绝食静坐者,以和平方式要求中央痛下决心,惩治腐败。六月三日深夜,最高当局动用坦克、机枪,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大血案。那些倒在血泊里的、被捕入狱的斗士们与下令开枪者,谁爱国? 反腐斗士被镇压,十五年过去了,腐败现象是收敛了,还是更加肆无忌惮了?今日之域中,贪污受贿、卖官鬻爵、国资流失、携款外逃、鱼肉乡里、横征暴敛,触目惊心,比比皆是。弱势群体被逼无奈,踏上漫漫上访路,虽是悄悄出村,仍躲不过尾追堵截。我曾多次亲眼目睹上访者在纪检委门前、国土资源部门口,被工作人员推推搡搡,一旁是数辆警车伺候。更有以死鸣冤,以醒世人者。虽说是初级阶段,可毕竟是“社会主义”,是“人类共同的理想”,如此国象,岂不叫人寒心泄气?

很多时候,爱国就是爱政权还不够,还须与最高统治者“保持一致”才行。谭嗣同被害于菜市口,康有为流亡日本,他们爱大清政权,可是他们不与“老佛爷”保持一致,他们就是“奸臣”“乱党”,不除之,国无宁日。贵为天子的光绪皇帝,他爱不爱大清政权?因为不和“一把手”保持一致,而被软禁,死得不明不白,成为疑案。国体由帝制改为共和,仍出现刘少奇、胡耀邦、赵紫阳,接二连三的“光绪现象”,令我中华民族在地球村中,面对外姓村民,汗颜、尴尬、自惭形秽。在“共和国”中,谁与最高当局不保持一致,将被冠以“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头衔,或流放,或入狱,或杀头。然而,放眼世界,哪个民族与其最高当局保持一致,都是一种冒险。上世纪,大和民族与他们的天皇保持一致,为天皇效力、为天皇尽忠,从而在亚太地区犯下滔天罪行,招来两颗原子弹。他们说,这属于防卫过当。其实,这就叫“匹夫有责”。保持一致理当承担责任,不论哪个民族都如此。日尔曼民族与他们的元首保持一致,欧洲才发生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西德总理勃兰特在访问波兰时,沈痛下跪,震撼人心。他是代表日尔曼民族承担历史责任。这一跪,显示的是恳切、人性。近邻,北朝鲜人民,先是和他们的“生身之父”金日成保持一致,欲拯救“水深火热”中的南方同胞,至使中朝儿郎死伤数十万。今天,又和“总设计师”金正日保持一致,强忍冻饿,愣造核弹。一位中层干部,曾去北朝鲜访问,回来后他说:“您猜怎么着?穷傻啦!” 留在大陆上的中华民族选择了中囯共产党,并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发生了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肃反、反右、大跃进、大饥荒直至文化大革命,打、砸、抢、杀、焚书、斗儒、毁文物、灭文化、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既无天灾肆虐,也无帝国主义侵扰,安安稳稳,自我浩劫了十年。“保持一致”是不是罪魁祸首?极少数不保持一致者,如张志新、遇罗克等,先被“保持一致”的群众批斗,再被国家处死。红色恐怖笼罩中国大地,九亿(当时人口)人民几近疯狂。大幕落下,四人买单。可以断言,这笔账算错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怎么会被四人玩于股掌长达十年?人民的头脑、思维上哪儿去了?被“保持一致”给弱智了——大和民族、日尔曼民族、北朝鲜人民都未能幸免。 把“保持一致”作为“爱国”标准,实大谬也。

2004年9月18日 于紫竹桥畔

──转自《北京之春》11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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