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老夫妇上告 公安包庇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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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讯】我们是安徽省灵壁县下楼镇“5.14”枪杀案的受害人亲属,现用泪水写下申诉材料发给你们,请新闻媒体给予关注。

2003年5月14日安徽省灵壁县下楼镇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枪杀案,死者谭永康,年仅三十四岁,上有老、下有小,实在惨不忍睹。

当地公安局接报案后紧急出动勘察现场,初步判断是一起争夺承包权的仇杀案,涉案人不低于4~5人,经侦察,于次日拘捕了犯罪嫌疑人徐功书。

然而,一周后却将杀人嫌犯没有名目的释放了。有人说是他的姘妇的丈夫保释的(原法庭庭长);也有说公安局想借此举,引蛇出洞。公安局对外则宣称:释放是因证据不足。

一个半月后侦破工作突然大获全胜。一夜间公安机关抓获了徐功书为首的6名罪犯团伙。经审讯,罪犯供认他们不但杀了人、还犯有诈骗罪、贩卖枪支罪,所列罪行足以使罪犯蹲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大牢,行凶杀人的双筒猎枪是镇民政办主任之子张朋提供的。可谁都没想到仅过了两个星期,徐功书等人竟然又被公安机关释放回家。该集团成员于获释当晚就大摆宴席,欢庆凯旋。

徐功书,何许人也:据说是当地的首富,拥有资产上百万,是在徐州建观音机场时,因为机场提供渣石材料而暴发致富的;在社会上他又是当地黑社会老大,手下有大小喽啰几十个。另有消息说徐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是一位手眼通天的神秘人物。经了解,此次,徐被放归社会,是他的一个在市政法委工作的亲戚帮了大忙,徐被拘后,其手下喽啰一次就带了十四万元现金送到了他的这位亲戚府上;“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这位政法委亲戚,当然不能坐视不管此案了!于是出面“说服”公安机关,暂停调查、取保候审。

徐被取保候审以后,不久专案组也不知何故被撤销了,一个令人惊心动魄、毛骨悚然的枪杀案扔进了大海,重大杀人嫌疑犯也就成了无罪的人。

然而作为受害人的亲属怎么能对死者临终前撕心裂肺的惨叫无动于衷?专案组撤销的前几天,我们来到了市局,询问案情的进展情况,同时质询他们对我们所提供的十大线索的调查和审讯情况,结果市里推到县里,县里又推到驻镇的专案小组,专案小组又以办案保密为由,封锁消息,我们真不知道这里面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还乡团又回来啦”,案子也就不了了之,所有知情人都慑于威力而守口如瓶,罪犯理直气壮地活着,死者白白地死去,我们受害人的亲属只得对着苍天长叹:

——公安局啊!你们的侦破技术哪里去啦?一个案情简单的案子居然打不开缺口。
——死者啊!你得罪的是一个有钱有势、有保护伞的杀人狂!难怪人说没有证据!
——谁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怎么在我们这里就出现这么大漏洞?
——公安部的禁令传到哪一级了?为什么有人竟敢置若罔闻和嫌疑犯同桌共饮?

长叹之余,我们想起了党和国家的最高机关,你们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是维护刑法,执行刑法的坚强后盾,有着生杀欲夺的仲裁权,面对着血淋淋的惨案,总不至于袖手旁观吧?我们置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时,叩请你们行侠仗义,伸出救援之手,公正地了断这个虎头蛇尾的案子,使天网的破洞重新修复,让罪恶的凶手倒在正义的枪口之下,不仅使本案的冤魂得以安慰,更重要的是保证一方的安定与太平。

在这里,我们全体受害人亲属一并叩谢!

2003年12月31日

附:2003年5月14日,我处发生了枪杀案。时隔一年多案子依然未破。我作为受害人亲属对“514”专案组在侦破案件过程中的表现提出质疑:

一、贩卖枪支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范畴?由市局会同县局成立的专案组在破案中查出了有作案嫌疑的几把枪,结果对持枪人关几天放了,不知是何动机?

二、专案组有受贿之嫌。侦破期间,多名干警公然武断地散布舆论,为犯罪嫌疑人开脱,这种包庇的表现意味着什么?嫌疑人在押送的途中跑掉,在公安机关的真枪实弹下跑掉,这又说明什么呢?

三、专案组不顾事实本身,凭主观更改案件的性质,把一个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案定性为社会仇杀案,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是不是想为了断此案提供借口?

四、省、地、县,我们跑了多趟,结果除了“安慰”之外就是“打圈圈”“走过场”,无实质性进展,将我们逼上梁山。

恳请上级领导为了维护地方的稳定和安全、为了死者的冤魂、为了给一个没钱没权的家庭申冤,能够认真的对待这个案子,调查专案组是否有违法乱纪腐败问题。杀人凶犯徐功书的父亲说:“我们花了好几百万,有的是钱,你们告不倒我们。”县公安局长说:“你告,你告到北京去吧。”

注:2004年6月这里又发生一起杀人案,这儿的人民已经没有什么安全感了,生活在恐惧之中。

联系电话:0557—6606360;侄子谭召忠找谭廷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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