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灵:中国政府为何热衷直接操办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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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讯】中国政府为什么在容忍许多国际NGO(非政府组织)进入中国的同时,还要大力兴办“非政府组织”?这当然是出于政治需要,原因之一是形象工程,但这只是表面上的原因;更主要是因为政治利益的考量。中国政府对NGO的认识虽然从未用《人民日报》社论这种一级官方表态的方式加以认可,但在高中三年级《思想政治》的第五课“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对外政策”里面却有着如此解释:“世界上有近二百个独立主权国家,还有众多的国际组织,它们共同构成一个丰富多彩的国际社会”,“根据《国际组织年鉴》的统计,现在全世界各类国际组织共有21,764个,其中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3,569个,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18,195。当今世界已经形成了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组织网络”,“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是以民间团体名义参加的国际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国际律师协会等”──请注意最后一句中的“以民间团体名义参加”。

  由于教科书承担的是教育下一代责任,内容均由官方钦定,应该说上述看法直接代表政府对NGO之社会功能的看法。既然中国政府认定非政府国际组织其实只是政府组织“以民间团体名义参加”而已,推而广之,中国本土的NGO当然也可以是“以民间团体名义”出现的政府组织。在共产党的政治文化中,任何社会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政治阵地”,只能由中国共产党独占,绝不能由任何社会势力染指──这是共产党充分领悟的国民党之失败历史经验,按照中国共产党的解释,半个世纪以前中共政治宿敌国民党丢掉大好江山,其主要原因就是允许民间社团(即今日之NGO),以及其它政党如共产党以及“第三种势力”的各民主党派存在与发展。这一重要“历史经验”从中共第一代领导人传到了第四代,占领NGO这类“政治阵地”成了控制社会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早期开始成立的各种由政府掌控的“非政府组织”,如今已经到了收获期,这些“非政府组织”最重要的功能是可以与国际接轨,有模有样地以NGO的面目与国际间同类组织交流,互访,参与各种国际活动,并获得各种国际援助。在国际社会看来,他们确实是在与中国的NGO打交道,而实际上中国的这类“NGO”代表的其实就是政府立场,完全按着中国政府的节拍起舞。

  中国眼下最需要的NGO,其实并非那些被清华NGO研究所列为研究对象的第一类组织,甚至也并非第二类组织中的大部分,而是一些能够为草根阶层呼吁的自发性群众组织,但这些组织恰好就是中国政府时下打压的重点对象。比如中国的爱滋病患者亟需民间爱滋病救助组织的帮助,但这些组织无一不受到中国国家安全部门的特殊关照,行动处处受到掣肘。如今中国各地至少有8,000万失去土地的农民,但他们由于势孤力单,根本无法与那些沆瀣一气的政府官员及各类商人结成的利益集团抗争。他们需要像巴西农民那样,成立一个类乎于“无地农民”的组织,讨论各种对抗策略,捍卫自己的利益。但这些农民却不能也不敢成立任何组织,其中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河北唐山上万农民只是发动农民在控告贪官的上诉信上签名,几位领头人与帮助他们的律师俞梅荪就被地方政府四处追捕,无奈之下只得东藏西躲;如今遍布全国各地的下岗工人权益严重受到损害,亟需建立自己的工会,以便有个自已的组织为他们的利益与厂方讨价还价。但这类最需要建立的NGO恰好都被中国政府悬为厉禁,谁敢试图建立这类组织,立刻就会被当局扣上“阴谋颠覆政府”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锒铛入狱,东北下岗工人领袖姚福信等人就是具体的例证。

  中国百余年现代化的历程就是一部民主政治难产、颠踣扑跌的历史,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百余年间,中国的历届统治者均只善于学习西方文明的“形式”,却深深厌恶西方文明的精神实质。今日中国许多重要的NGO组织大多是得NGO形而忘其实,本应独立于政府之外,最后却变成了依附政府并依靠政府资源支持。但这只是中国学习西方文明过程中又一个“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实例而已,相信这类“中体西用”的变种学习还会在中国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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