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118) 美公司雇用到大陆工作身份及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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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一百一十八﹕我今年五月毕业于全美排名前30的工商管理硕士(MBA)。然后用OPT工作一直工作到现在。我最近被一家美国公司雇用﹐但工作地点在中国大陆。我的雇用是在美国的总公司﹐但被调派回美工作的机会不大。我想先申请H-1B然后再申请绿卡。我的问题是:

H-1B申请的难易程度为何? 假如申请批准了﹐但只能在2005年10月份开始工作﹐我要怎样才能回美作短期的旅游?因为我在海外工作﹐对我而言维持H-1B有没有任何的条件?我需要两边都交税吗(美国和中国)?我何时可以申请绿卡?假如我太太和女儿留在美国﹐万一我因为居住在美的时间不够长而绿卡被剥夺﹐她们还能够维持她们的绿卡身份吗?

解答: H-1B是给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的签证。假如你在中国大陆工作﹐你就不能申请H-1B。但是﹐假如你的太太和女儿想留在美国。你就必须同你的公司协商让你的职位是要在美国本地工作的﹐而且是由美国的公司付工资﹐而不是中国大陆的分公司付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只需要交美国的税即可。这就好像你从来没有在海外工作﹐而只是在中国短期性的停留做一些项目而已。

假如你的公司不同意这么做﹐而且工资是由在中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合资公司付的话﹐你就不需要H-1B了。那么你没有了美国的收入﹐所以你不需要交美国的税。而且你也不是交税意义上的“美国人”了。

假如你在中国大陆工作﹐但你的雇用关系是和美国公司有关。而且工资是由美国公司付的﹐那么你应该不会被中国政府课税﹐但如果中国政府课税﹐就会造成两国课税的情形。

假如你挣的工资是由美国在中国的公司付的﹐并维持交税意义上的“美国人”的身份﹐你在中国的收入将被中国及美国税务局课税。美国的税法是这样规定的﹐你将交给中国的税从要交的美国税中减掉(take dollar for dollar credit for US Tax)。比如说﹐假如美国课你总收入的24%﹐中国课你20%﹐美国政府到时候只会课4%。我不知道是否中国政府只会课你在中国所挣得的工资﹐或是也课在美国的收入。如果在中国交25%的税﹐那么在美国就不用交所得税了。但你也要交税表。

你可以任何时候申请绿卡。雇用类的绿卡的申请是基于给你的永久工作的Offer﹐与你现在的工作没有关系。

即使你没有办法维持绿卡身份的话﹐你的太太和女儿仍然可以维持她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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