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北京律师浦志强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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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正报道)中国《法律服务时报》2002年曾刊登过一篇关于江苏律师被辽宁公安挟持的文章,但文章中未谈及挟持原因,文章发表后也不了了之。时隔近2年,中国大陆民间维权运动蓬勃发展,律师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逐渐成为很多律师关注的焦点。因此这篇文章又成为法律界论谈的焦点。

为了解此案,本报记者采访了该律师的哥哥,他说:“那是一个有关知识产权的案子,案子比较大很复杂,牵扯到辽宁公安,并希望记者直接采访该律师。当记者接通该律师电话表明想对此事进行采访时,遭到拒绝。”他告诉记者;他是小老百姓,还要生存,正义与否己关系不大,社会总有阴暗面。但该律师表示他还是一直关注中国执法问题以及律师维权问题的。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维权网创办人李建的辩护律师浦志强律师。

无法制意识 奇怪的现象很多

浦律师就上述事件谈了他自己的看法:“我想这位律师的想法代表了大多数律师的看法,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确实是很遗憾的。我非常敬佩郭国汀律师和张思之律师(郑恩宠的辩护律师)。我没有去过美国,但是好像美国所有事情最后都可以归结为一个司法的问题。它是公开的,有规则,大家对规则的认同感非常高。你可以不喜欢这个判决,但是你不能不去执行它。”

浦律师谈到现阶段中国法律界无规则,奇怪的现象很多。他说:“前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和最高法院联合举办了一个中国十杰法官的评比,你这十杰法官的标准是什么?还有的地方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大家知道,法庭判案当事人总有一方不满意,不满意那方是不是就不是人民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他还说:你再比如说前一阶段报的湖北大悟县法官为完成创收指标去绑票。还有很多地方法院为解救本地企业债务纠纷,南下北上,主动出击,为本地经济改革保驾护航。这说明大家还没有一个法制意识。”

维权的目的是解决权大于法的现状

当记者问到对律师维权怎样看时,他说:“中国律师有很多难受的地方,比如,我听一些刑事案件律师讲﹕律师要会见当事人非常困难,虽然法律规定是可以的。另外很多案件是通过一个法律程序之外的部门来作的如,双规呀、专案组呀、纪检呀、政法委呀等等。这就造成一些问题,你比如说李小华,赖昌星等案件涉及到党政官员腐败的事情,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我们的检察院有权力调查,但此时只能保持沉默,不管。去调查审讯他们的是党的有关部门。这是在超越职权,是一种犯法的行为。这样做也导致那些被审察的人没有得到宪法与刑法规定的应有的保护。律师行使权力的一个前提是案件进入一个法定程序。而中纪委、专案组办案呢,它不是一个法定的程序,这样的办案恰当一点的比喻有点象钦差大臣,你比如说(当事人)要请律师就不行。”

中国社会底层的言论自由的空间在扩大

进期有两件事引起法律界的反响,一是要求政府解释颠覆国家政权罪? 二是陈永贵名誉权案?。当被记者问及浦律师的观点时,他说:“这是中国社会的一个进步,这表明在中国社会底层的言论自由的空间在扩大,但是在出版界和新闻监督方面需要走的路还很长。其实大家都希望把这个国家的事情处理好,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快乐的社会环境之中。”

对维权的前景有信心,但不建立在具体事件上

当谈到对民间维权的前景时,浦律师说﹕我有信心,但不建立在具体事件上。我非常欣赏甘地的道德勇气,欣赏曼德拉那样一种主持和解的精神,他有一种巨大的宽容。维权应该是非暴力的。维权的主体是个人不是团体,不同的人会去自己判断自己的权利在哪里,自己来分析自己的权利是什么。自己感到权利受损害了通过一种合法体面的方式来寻求解决,其中一个最主要的方面应该是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

最后浦律师表示;一种制度的安排,一个社会的运行轨迹让所有的参与人感到不舒服,这是维权运动所需要改变的问题。这需要通过13亿人的头脑来体察决定这个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而不是党和政府中某一个精英告诉你社会是什么样子的,你应该怎么样,路在每个人的脚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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