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忠:兴残爱国 任重道远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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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兴残爱国 任重道远

来自于一天的两个报道(9月29日)在27日下午4点开始,到28日9时许,共抓获聋哑扒窃者67名,这是,长春的《新文化报》报道的,标题《长春警方抓获67个聋哑贼》,同天的《长春晚报》基本是一样的新闻,只是具体数位是63名,出入不是很大。

不到24个小时,就抓获了如此之多的,公交汽车上的盗贼如此之多。

我在光复路批发市场,也曾两次被偷,损失不小,防不胜防。

一直我对聋人朋友很是尊敬,上班时单位旁边有个聋人朋友,心灵聪慧,眼明手巧,干活也是又快又好,我从心理是很佩服的。

自从我发生两回被偷的事情,在后来逐渐的听到关于聋人盗窃团伙的较多的一些报道,心理感到非常的沉重,当我开始思考《规范伤残人称谓》的问题时自然的也考虑到有关聋人朋友的一些事情,但和聋人朋友交流不是很容易,基本上聋人朋友是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

听力并没有影响聋人的智力,相对的来说聋人朋友是智力比较高的群体,我个人觉得,聋人快速的打着手语,同时很快的理解,有时是一个眼神,就可以感知资讯,观察非常细致,模仿的能力也非常强。

我常想,在这个社会上,多数的聋人朋友,可能比我这样伤残人更感到苦闷,因为语言是人最基本的交流工具呀,我也没有办法去完全的感知这个群体,我的看法一定让聋人朋友感知到幼稚。

在我思考《规范残疾人称谓》的时候,也曾问过几个聋人朋友,多数是一笑了之,并不认为很重要,是所要面临的困难会更大,内心还有更大的苦衷呀!

通过一个现象,思考问题的本质,在一天时间里,就抓了这么些扒窃犯,会产生个问题──

一,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聋哑人去扒窃呢?

我曾为伤残人成为罪犯感到羞辱,一个两个的,也就成为不了一个现象。但是就在一天的时间抓了这么些扒窃犯,而且很多都是伤残人,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社会现象!

在这67名的扒窃犯中,报道的称都是外地,但我们思考时,不必讨论是否是外地,因为没有必要分是外地的伤残人,还是本地的伤残人呢。其中年龄最大的41岁,最小的11岁,文章中报道的还有一个14岁的小男孩,但是究竟未成年的有多少名没有报道。

这只是一个地区,在一天的情况,也许比这还多,虽然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可事实中存在的,就需要直面这事情,这里面一定有原因的。

没有人生下来就是贼,也没有人情愿去做贼。新三字经中,人之初,如玉璞,性与情,具可塑!

那麽是什么塑造伤残人犯罪的心理路程,为什么要走上犯罪的道路!

也曾思考过在残疾人的劣根性,和伤残人犯罪的心理探讨,可这题目太大了,一直放着。

可以说还是有很多的聋人朋友,生活比较艰难,没有稳定的工薪,社会上存在的偏见,是聋人的价值没有得到平等的对待!

在现在的社会即使是健全人,文凭很高的毕业生,没有很好社会关系,跑不到门路,也很难找到一个较好的工作,何况是伤残朋友了,矛盾并不是因为聋人朋友的能力是不是真的找不到可以胜任的工作,事实证明,聋人除了一些特定的工作不能胜任的话,有很多的可以胜任,在制造业,修理业,服务业,等等都可以做的更好,但是现在找工作的条件,基本上要靠的是社会关系,这里到没有歧视,只要社会关系过硬,就是伤残人也会找到比较理想的工作,否则成绩优秀的大学生依然没有稳定和理想的工作,但我也不能不承认还有一大部分的人是靠自己能力拼搏出比较好的工作,大部分是私企和外企的员工!其实社会绝大多数的人,也完全认可了聋人,也知道如果一个工厂有一半的工作让聋人朋友去做,也许会更好,会更敬业,但他们也知道,现在找工作凭的是关系呀,谁也没办法改变。

事实上,让心灵手巧,执著敬业的聋人朋友作员工,根本不是福利上的照顾,而是更明智的领导决策!聋人能作到最好,就不算是福利,应该是能力!你比如,有个工厂安排了许多聋人,厂长就说我们帮政府解决困难,可事实上,这些聋人做的却是最好的,是工厂里的骨干,但他们的能力和价值却不被认可,还不是凭能力获得的工作,是靠社会的怜悯才获得的,这样也会使一些聋人朋友有消极的情绪。

聋人所面对的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可能更大,社会的偏见可能使他们更感到无奈,更多的工作岗位是拒绝聋人的,工作决定着聋人生存直接原因,按比例安置伤残人工作,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政策,但能不能在国家赢利很大的企业中,比如烟草,电信,石化等企业里,再增加伤残人的工作比例,同时我们是否鼓励企业,餐饮,等行业,招收更多聋哑人呢?

如果有一点点的办法,谁会愿意去做贼,做小偷,确是生活所迫吗?

是生活困难,才导致的一部分聋人朋友聚集在一起,向不劳而获的扒窃行为靠拢。

“家庭最温暖,亲情最重要”当一幼小儿童失去了家庭的温暖,有的虽然有父母,但各种原因导致幼小孩童得不到基本的家庭温暖和基本9年义务教育制,那麽就要用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取代那失去的家庭温暖,伤残朋友的困难家庭孩子,和有伤残儿童的困难家庭的基本权利,是一定要保障的,并且是一个都不能少的!最基本的吃饱饭,有书念,这在我们国家是完全有能力作到的!

老一辈革命家的目的,就是要未来的中国的孩子,能吃饱饭,有书念的,这是革命的最基本信念呀!建国这么多年了,还在不断的制造“文盲”还有失学的孩子,这不能不让人心寒!我见过一群在街上流浪的孩子。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的基本权利!要过一个平常人的生活!拥有一个工作,要平等的受到教育。

我国有许多的自愿者,和很多退休的老教师,假如让这些志愿者无报酬的担当起传授知识的老师,完全可行的,但并不是长期的,师资有了,你比如在一个城市,以及周遍地区,成立这个义务制的学校,社会提供这样消息,有的孩子虽然有父母可没有办法得到基本教育,是一个也不能少的,发现有失学的孩子,就寻找到这个学校,毕竟这样的孩子还是少数,可即使少也要面对呀,有的贫困地区要多一些,那就相对的多办几个这样的学校,少的话,全国就办一个这样的学校。老师是不会愁的,而且一定要有文凭的,也许半年就换一次,而且自愿来,自愿走,但没报酬,全凭一颗爱心,钱也用不多少的,水利部盖个大楼还三个多个亿呢,要是用到这保管够了。

总不能让报道中,那些才11岁的孩子,沦落在街头,成为罪犯,他们还小呀,是真正的弱者,他们还未成年,能有能力靠自己改变状况吗?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

如果让我去作一个自愿者,去一个艰苦的地方,去教孩子识字,我会去的,要求也不高,吃饱就行。作几年志愿者,这在我一生中应该是感到骄傲的和荣耀!

聋人朋友可以胜任的工作有很多,但现实中,聋人朋友工作的范围比较狭窄,比如做小生意不能够语言交流,一部分受过良好教育的做比如,微机,绘画摄影,工艺品开发等工作,但普遍的能适应的工作,是应该在工厂的,在制造业!

鼓励聋人联合开工厂,涉及到更广泛行业,要给予大力的支援。

让聪明的聋人把全部的精力,用到建设一个个企业中,而不是去教唆那些年纪小的聋人小朋友去做偷窃的行当,象德国的西门子公司,就是聋人创办的,可问题不是中国没有这样的聋人,而是没有这样的环境!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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