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是这样建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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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贺兰综合报道)去年底,“5·28”省高速公路系统腐败案备受关注,现已基本结案,前后耗时3年多,查出案件涉及的受贿人员从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到工程现场指挥人员多达43人。

贿赂数额300万元

据广州日报报道,在2000年6、7月份,海珠区检察院接到了这样一条线索:深圳某公路工程公司的赖建心送了10万元给前任省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林兴旺。后又得知,广汕公路东段质量很差,一旦发生车祸护栏就会断裂,而该段路正是赖建心所在公司承建的。

赖建心在被抓获归案后,经调查,赖建心为了在广汕公路的建设中多承建一些工程,于是便在相关部门“上下打点”,而其“打点”的物件几乎囊括了与公路工程建设有关的每个环节,
其中包括省高速公路公司三任总经理李少锋、林兴旺、孙国柱,也包括工程现场的指挥人员以及地方政府官员等等,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也名列其中。总计贿赂数额高达近300万元!足足行贿了43人!

竞标中的绝招

赖建心在竞争者中总是能够“脱颖而出”,据了解,其绝招就是大规模的行贿:

第一,在工程投标阶段:赖建心承建的工程中有一段是没有经过投标的,招标方的借口是“地势高,当地群众关系难处理,没有人愿意接”。而实际上这都是借口,是赖建心的金钱起了作用。而在另一段工程中,赖建心在竞标时,把价格压得非常低,迫使其他投标者只好放弃。赖建心没有三头六臂,他如此压价,利润从哪儿来呢?原来他在日后的实际结算中,再擡高价格,而且最后的结算价远远高过竞标价;

第二,施工阶段:为了提高利润,就得偷工减料,要偷工减料,就要“搞定”工程指挥人员。这样一来,通过打点,别人赚不到的钱,赖建心能赚;

第三,结算阶段:结算前,质量验收、工程测量都是一门“艺术”,经过打点后,别人要返工的,赖建心则不用;别人结算价低的,赖建心能使它上浮;

第四,工程款给付阶段:这个阶段行贿目的很容易理解———只要给好处,工程款就会来得快。

腐败的“高危人群”

近几年来,类似于这样的省部级高官因腐败落马的事件频频发生,而他们共有的特点就是手中大权在握。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单就交通厅长来说,统计显示,从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开始,先后有广西、湖南、河南等多省交通厅长犯下经济大案。河南更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记录。

而省部级高官也是近年的“落马大户”。先后有原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 凤岐、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原河北省省长程维高、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等等。

也许,正是这些人手中集中的权利和他们日益膨胀的欲望,使他们更容易成为腐败的高危人群。不管怎样,高官们的纷纷落马已成为近年来经济犯罪领域一个奇特的现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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