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是這樣建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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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賀蘭綜合報道)去年底,“5·28”省高速公路系統腐敗案備受關注,現已基本結案,前後耗時3年多,查出案件涉及的受賄人員從廣東省交通廳原廳長牛和恩到工程現場指揮人員多達43人。

賄賂數額300萬元

據廣州日報報道,在2000年6、7月份,海珠區檢察院接到了這樣一條線索:深圳某公路工程公司的賴建心送了10萬元給前任省高速公路公司總經理林興旺。後又得知,廣汕公路東段質量很差,一旦發生車禍護欄就會斷裂,而該段路正是賴建心所在公司承建的。

賴建心在被抓獲歸案後,經調查,賴建心爲了在廣汕公路的建設中多承建一些工程,於是便在相關部門“上下打點”,而其“打點”的物件幾乎囊括了與公路工程建設有關的每個環節,
其中包括省高速公路公司三任總經理李少鋒、林興旺、孫國柱,也包括工程現場的指揮人員以及地方政府官員等等,廣東省交通廳原廳長牛和恩也名列其中。總計賄賂數額高達近300萬元!足足行賄了43人!

競標中的絕招

賴建心在競爭者中總是能夠“脫穎而出”,據瞭解,其絕招就是大規模的行賄:

第一,在工程投標階段:賴建心承建的工程中有一段是沒有經過投標的,招標方的藉口是“地勢高,當地群衆關係難處理,沒有人願意接”。而實際上這都是藉口,是賴建心的金錢起了作用。而在另一段工程中,賴建心在競標時,把價格壓得非常低,迫使其他投標者只好放棄。賴建心沒有三頭六臂,他如此壓價,利潤從哪兒來呢?原來他在日後的實際結算中,再擡高價格,而且最後的結算價遠遠高過競標價;

第二,施工階段:爲了提高利潤,就得偷工減料,要偷工減料,就要“搞定”工程指揮人員。這樣一來,通過打點,別人賺不到的錢,賴建心能賺;

第三,結算階段:結算前,質量驗收、工程測量都是一門“藝術”,經過打點後,別人要返工的,賴建心則不用;別人結算價低的,賴建心能使它上浮;

第四,工程款給付階段:這個階段行賄目的很容易理解———只要給好處,工程款就會來得快。

腐敗的“高危人群”

近幾年來,類似於這樣的省部級高官因腐敗落馬的事件頻頻發生,而他們共有的特點就是手中大權在握。

據北京現代商報報道,單就交通廳長來說,統計顯示,從四川省交通廳廳長劉中山、貴州省交通廳廳長盧萬里開始,先後有廣西、湖南、河南等多省交通廳長犯下經濟大案。河南更是創下了三任交通廳長“前腐後繼”的犯罪記錄。

而省部級高官也是近年的“落馬大戶”。先後有原浙江省副省長王鍾麓、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田 鳳岐、原遼寧省副省長劉克田、原河北省省長程維高、原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福奎、原雲南省省長李嘉廷、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潘廣田、原貴州省省委書記劉方仁、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雪冰、原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等等。

也許,正是這些人手中集中的權利和他們日益膨脹的欲望,使他們更容易成爲腐敗的高危人群。不管怎樣,高官們的紛紛落馬已成爲近年來經濟犯罪領域一個奇特的現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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