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流氓疑有人包庇 冤案一拖三年没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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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据亚洲时报记者凌河、夏海龙3月9日报导/中国东北辽宁省又发生一起怀疑司法腐败案。一名已怀孕8个月,浑身被打多处骨折的女子,被指跳楼死亡,到目前仍有一名怀疑凶手逍遥法外。虽然 2001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曾有人表示“此案一定重审”,但是时过三年,这个重审却一直没了下文。一知情人则对亚洲时报在线透露说,其实被疑是行凶者的两个亲友就在公安局和法院里做“大官”。亚洲时报在线特约记者现场调查报道。

死者叫韩颖,1994年于辽宁文学院毕业后,便到沈阳市影视中心当了一名广告编辑。她能歌善舞,人又长得漂亮。然而,她做梦也不会想到,一件偶然的事情,却葬送了她的前程和生命。

1994 年某日,韩颖在同学家里,遇见了同学的男友张志伟,此人长得高高大大,他称自己是大学毕业,是丹东市的一个老板,为南京一家电厂家产品做辽东总代理。涉世不深的韩颖听得天花乱坠。这一晚,张志伟抛开了自己的女友,和韩颖海阔天空地侃了整整4个小时,这时韩颖还不知道,张志伟已打准了她的注意。

第三天的晚上,住在舅舅家的韩颖接到张志伟的电话,要约她出去谈谈,韩颖没有答应。10分钟后,张志伟突然出现在舅舅家,见他满脸通红,满嘴酒气,目光发直,进门第一句话便是:“韩颖,跟我出去一会,你不答应我就不走了。”

为了不影响舅舅一家的休息,韩颖悄悄地跟了出去,可她万万不知,当她迈出舅舅家门的那步,便走进了无底的深渊。从此的3个月,韩颖与家人、单位、同事便失去了任何联系。

一个多月之后,沈阳突然打来电话,问韩颖已40多天没有上班了,怎么不辞而别?这时她的父母坐不住了,开始四处寻找,手机、传呼都被关闭,最后找到她住的舅舅家。

韩颖舅舅说:“自从那晚那个陌生的男子找走小颖(韩颖的乳名)后,就再不见回来。她随身携带的东西仍然在这里,我以为回家居住了。”看见女儿的随身物品,母亲流泪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了心头。

转眼到了1996年正月十五,这天早晨,母亲突然接到了韩颖的电话,说她自己在外市找了份工作,太忙没能回家,但没说几句话,就问母亲户口本在哪,她要用一下。从她的话语中,母亲知道女儿心中藏着许多苦衷,便追问着女儿赶快回来,一切见面再说。

后来见女儿平安地归来,老两口喜不自禁,但细追问这几个月来的一些事,韩颖总是一句话:“妈你别问了。”一周后,韩颖才告诉母亲,她处了一个对象,过几天一起回来。

1996 年3月末的一天晚上,韩颖将男友带回家中,这人就是张志伟,此人一进门,对两位老人彬彬有礼,嘴也很甜。晚饭刚开始时,他仍称自己是大学毕业,当老板,可几瓶啤酒下肚,便露了马脚,言谈举止十分粗劣,口不离脏话,句句不离“在丹东好使”,家人都十分有钱,还不停地炫耀他如何打架、如何帮别人摆平等历史。韩颖父母听了,不禁心里一阵寒颤。

这次见面,韩颖的父母坚决反对女儿跟他处对象,认定张志伟不是好人,可韩颖哭着说:“我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也许结婚以后能好些,不和他结婚他不会饶过我,也不会饶过咱全家,他的为人我知道。”其实此时韩颖早已知道张志伟纯是一个地痞、流氓,也没有职业,但为不让父母担心才未说出。

结婚之后的张志伟并没有一点的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他花天酒地、上舞厅找小姐、打架、讹人啥事都干。每次韩颖到外面找他,轻则挨骂,重遭一顿打,无钱便逼韩颖回娘家要,每次都三千五千,说是借,可从未还过。

韩颖彻底绝望了,提出了离婚,可张志伟扬言:“想离婚我就杀了你们全家。”韩颖知道他是做得出来的,因他们张家兄弟都是一个秉性,他的哥哥就因杀人被判了死刑。

有一天夜里,张志伟一夜未归,韩颖从舞厅里找到他,当着许多人的面,韩颖遭了一顿打,韩颖又要离婚,张志伟答应了,说:“我同意了,让你妈来吧。”于是韩母赶到丹东。

晚上,韩母正式与张志伟谈离婚一事,开始他默默不作声,忽然,他扑通跪在地上,“邦邦”连叩几个响头,声泪俱下地说:“妈,我不想离婚,小颖离开我我就没法活了,以后再也不欺负她了,请您老原谅我。”韩母心有些软了,见他如此虔诚,说不定真能知改。

张志伟起来后,韩颖对母亲说:“你太傻了,他这种伎俩我看多了,他是在骗你 。”这晚,韩颖对母亲说出了她的心酸事。

那天张志伟从舅舅家将韩颖叫出去后,说是找个饭店唠唠嗑,可左拐右拐到了一家饭店,进屋之后就将她的手机、传呼机都抢了过去关掉了。之后又换了两个地方,但都不让她与外界联系,这期间张志伟不知道给她下跪多少次,只要嫁给他什么都行。张志伟一刻也不离开她的身边,她被整整囚禁了3个多月。

在第一次回娘家返回丹东的火车上,张志伟一人躺在长椅上不准任何人坐,车长拿他都没办法,上车就开始喝酒,最让她受不了的是,喝酒不去厕所,竟手拿易拉罐站在车厢中间小便,当时车上的人都被惊呆了,她又气又辱,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回丹东后打了几次架,总共赔偿人家近万元。别人打架他还主动帮着“摆平”,最后收取双方的钱,另外他那个大学毕业证也是假的。

听着女儿的诉说,母亲的心在滴血,她劝女儿打掉孩子然后离婚,可韩颖不肯,她说:“这是我的孩子,舍不得。”又劝她马上离婚,韩颖说:“等孩子生下来,他不离我也走,去南方找我的同学去。”

1996年9月18日,韩母突然接到丹东打来的电话:“你女儿出事了,快来丹东。”此时,韩母知道女儿凶多吉少。她到丹东就直到殡仪馆,见到的女儿满身是伤,已认不出来。问死因,说是跳楼自杀,可韩母不信,于是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在丹东市元宝区刑警大队提供的笔录有一段证词,证明人是张志伟的外甥女于晓磊,证词这样写到:“9月15日下午,我到姥姥家,小舅妈(韩颖)也在。10分钟在饭店喝完酒的小舅(张志伟)也来了,开始与小舅妈吵了起来,后来用手打她的脸,还掐她脖子,气都喘不上来了,让姥姥拉开了,小舅还拽着她的头发往地板上撞,还用脚踹,接着小舅又朝她胸上打了一拳,她被打倒头碰在了缝纫机铁架之后,满脸是血,小舅还不停地打,我被吓哭了,小舅就把我推到小屋里,我从门玻璃看见,小舅又举起折叠椅狠打她,叫声很惨,后又大叫一声就再也不叫了。”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中国医大法医学教授下鉴定结论:“死者高坠前所遭受的暴力性损伤包括左侧第二肋骨离断性骨折伴有胸腔内积血、第3-5根颈椎骨折伴有相应颈髓挫伤、出血、挫碎,以及扼颈所致的极度呼吸困难和窒息(包括胎儿窒息、血性物吸入)等危及生命的伤害等,均系他伤。本例高坠符合他坠。”而张志伟及其母一口咬定是韩颖本人跳楼自杀。

丹东市人民法院于1998年10月27日判处张志伟有期徒刑10年,其母韩金凤无罪。对这一判决,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韩颖在被毒打全身多处骨折的且有8个月身孕以及现场勘察的一些事实,韩颖纯系他杀,其母也涉嫌包庇犯罪。

2000年3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决定立案,2001年8月转审监庭,然而,转眼两三年过去了,至今此案便没了下文。据韩颖的亲属讲,自从这个案子没有了结果后,韩影的父母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从此一病不起,到现在,连买药的钱都没有,五十出头的人,看上去像70岁。

在记者成此稿之前,丹东殡仪馆的馆长对记者说,他们早已负担不起这笔费用了,母子停尸8年,且从没人管,他建议记者找一找这个市的公安局,因为8年前是公安局给送来的,可现在他们竟然也不管了。

目前,在东北辽宁省丹东殡仪馆的冷藏室里,那已经“沉睡”8年的母子在向人们诉说着他们的冤屈和故事……当年,丹东法院只判定“凶手”丈夫10年有期徒刑,而丹东检察机关至今认为死者就是其丈夫推下楼的,应该是他杀!不过因为丈夫家有亲友在公安和法院里当官,所以该案一直没有改判。不过死者的家人8年来就是不愿意将死者尸体火化,因为他们一直苦苦等待一个公道!

在丹东市殡仪馆,存放着已经被冰冻长达8年之久的一对母子,这尸体仿佛在对人们诉说着什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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