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映出体制和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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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讯】2004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涉及具有硕士学历的国有企业公司经理在证券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挪用钜额国有资产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近日媒体做了相关的分析报道。

千龙网5月8日透露,据统计,2003年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一审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1件,判处犯罪分子37人。在一中院判处的37名职务犯罪分子中,贪污罪10件10人,受贿行贿罪10件11人,挪用公款罪10件15人,渎职犯罪案件1件1人。仅国有企业硕士经理陈炜贪污一案一年贪污挪用公款达4000万。

陈炜,今年40岁,大学毕业后来到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作,从2000年11月至2002年 3月,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在担任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期货交易部经理、上海浦东长城建材工业外经技术合作公司经理期间,在证券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进行侵吞、骗取、挪用钜额国有资财产,总计贪污公款520余万元(其中包括现金200万元和一辆为其妻子购买的红色宾士小跑车以及部分股票。)、挪用公款4100余万元。

韩国昌,利用担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会计之便贪污数额高达1400余万元。

宋丈艾,仅仅是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一名业务员,贪污数额更是高达3900万元。

……。

有关部门人士分析:透过一件件数额惊人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暴露此类犯罪案件有5个特点及一系列体制和管理上的漏洞。

在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比较突出。此类犯罪案件有5个特点。

*低龄化趋势。从犯罪人年龄段分布情况来看,年龄大多在30-50岁之间。一中院去年审结的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出纳丁彤挪用公款900余万元一案,丁彤犯罪时年龄刚满27岁。

*高学历、高智商发展的趋势。犯罪人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80%,初中以上学历的仅占20%。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城市信用社主任霍海音,就是83级学金融的大学毕业生。

*高职位。国有企业的党政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十分突出。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发案率约为60%,且大多数犯罪人的身份是董事长、经理等重要职务。

*由单一向复杂、隐蔽、智慧化的方向发展趋势。具体而言,犯罪人使用的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手段已从过去简单的以权谋私和监守自盗转向运用专业知识,利用相关业务程式、制度漏洞进行作案,犯罪的隐蔽性逐步增强,手段不断翻新且越来越狡诈、诡秘,。

*金额越来越大,案件涉及犯罪金额却越来越大,上千万元的特大案件已不鲜见。

分析指出:体制和管理上的漏洞,除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客观上助长了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率的上升外。其更主要的是:缺乏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成了国有企业经济改革进程的必然副产品。改革进程中,国有企业形成以经理阶层为代表的经营管理者的大权独揽;道德败坏,利欲膨胀的驱使;管理体制、行业和单位利益的不同追求,进而形成了国有企业当权者贪污、挪用公款等等职务犯罪的土壤。国有企业领域中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率居高不下的根源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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