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华人日报》被控告“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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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罗娜悉尼报道)纽省法轮佛学会以“诽谤罪”控诉悉尼《华人日报》,该案已经由律师递交到纽省高级法庭作进一步审理。法轮功学员星期一在悉尼的马丁广场召开新闻发布会。法轮佛学会的代表律师Barrie Goldsmith也到现场就媒体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当天有ABC电台、SBS电台、AAP新闻社及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希望之声广播电台等媒体到现场采访。


法轮佛学会代表John Deller(左) 法轮佛学会的代表律师Barrie Goldsmith(右)
法轮佛学会代表John Deller(左) 法轮佛学会的代表律师Barrie Goldsmith(右)

法轮佛学会代表John Deller表示,该诉讼案是由《华人日报》在2003年12月18日刊登了一篇严重攻击法轮功的文章所引起的。在该篇文章中,把法轮功与日本奥姆真理教混为一谈,并断言法轮功也是x教。尽管报纸刊登时表明资讯来自悉尼中国领事馆发言人,但该报道严重歪曲事实,诋毁了法轮大法学员的名誉,在公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并给法轮功学员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

据悉,法轮佛学会在澳洲是一个合法注册的团体,是受澳洲法律保护的机构。在采取法律行动前法轮功方面曾与《华人日报》进行过交涉,希望该报秉承媒体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刊登这种没有一点事实根据的文章而向法轮功道歉,但是遭到拒绝,无奈下法轮功方面决定付诸法律,并以集体和个人的名义同时起诉。

据原告之一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说:“奥姆真理教是邪教,在日本东京的地铁车站放毒,杀害了好多日本同胞,而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气功团体,各行各业的修炼人都以“真、善、忍”的法理约束着自己,对社会精神文明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二者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混在一起,造成了非常坏的影响,所以这件事情我们一定要澄清。我们的律师给他们发的告票,他们都设法逃避接受。最后我们把告票发给他们的律师,他们就无法再逃避了。

Barrie Goldsmith律师认为任何电视台、电台、报纸都应该对它发表的新闻内容负责。一般的准则是作为媒体不可以说别人提供了什么内容,我就可以任意发表,它要对它所发表的东西负责,这是媒体的责任。这次告《华人日报》是基于《华人日报》在刊登中领馆诋毁法轮功团体消息时,他们没有跟悉尼法轮佛学会联系,作为报纸有责任要听取被诋毁的团体的声音。尽管该篇文章是中领馆发言人所写,但他没有发表,发表这篇文章的是报社,所以《华人日报》要对此文在公众中所造成的影响负责。

法轮佛学会代表John Deller认为,《华人日报》刊登的有关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其实是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嫉恨、迫害延伸至海外,并在海外煽动仇恨。起诉案的目的是不想让《华人日报》继续刊登对法轮功造假的新闻和诬蔑的评论文章。同时他认为这将对海外的中文媒体都是一个很好的提示,作为媒体不要不负责任的去乱登一些不符合事实、诋毁法轮功合法团体的报道。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的制止江氏集团把仇恨输出海外。

据悉此案即将开庭,在本周星期五控辩双方的律师将和法院三方进行第一次正式见面,就有关的诉讼案进行讨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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