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是宣布一国两制的死亡?

李建平:中共用宪法约束港人的言行

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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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公元2004年5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以一种非正式的形式,宣告了基本法的死亡,宣告了一国两制的死亡。

新华网香港5月7日电: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7日在此间表示,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提出或由立法会通过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所谓“强烈谴责”或“遗憾和不满”的动议,都是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的行为。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负责人严正指出,香港特区立法会如将上述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动议列入立法会议程,无论该动议是否通过,都不能改变与宪法规定的国家体制对抗的实质。

“不能改变与宪法规定的国家体制对抗的实质”,这里所谓的宪法自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用社会主义宪法来约束港人的行为,这是不是宣告了基本法的死亡?这是不是宣告了一国两制的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如果中共用社会主义宪法来约束港人的行为,那麽港人不喜欢社会主义制度,那将更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因为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宪法都可以约束港人的言行,那麽港人实行资本主义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序言中有: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予以阐明。

但这并不能保障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安全,因为基本法本来是香港公民最高的法律依据,现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不是用基本法,而是社会主义宪法来约束港人的言行,根本无视基本法的存在,这难道不是用社会主义宪法取代基本法?用社会主义宪法取代基本法,这难道不是宣告了基本法的死亡?这难道不是宣告了一国两制的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从这一点上看,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用社会主义宪法取代基本法,

宣告基本法的死亡,宣告一国两制的死亡,这是为了维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也是为了履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从宪法上看,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这种权利,也有这种义务。根据中共的宪法,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就是正式宣布基本法的死亡,宣布一国两制的死亡,也好像没有错。

错不错不是根本,根本是中共的态度;他认为好,错的也是对的,他认为不好,对的也是错的。

香港的基本法和中共的宪法应该是平行的法律,不能相互交叉,既不能用基本法来处理大陆的事情,也不能用宪法来处理香港的事情,这是两部法律同时存在的基础。基本法是中共制定的,本来是香港的最高法律,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在香港,针对香港公民,讨论香港事务,却无视它的存在,不能不令人感到愤怒和震惊。中共自己不讲法律,却动不动就拿内地的法律来恐吓港人,震惊和愤怒之余,除了无奈我们能说什么?

在中国,虽然有法律,但法律什么时候能回到它应有的位置上?在中国,虽然到处是禁区,但对中共没有禁区,还没有中共不敢做,不能做的事情。邓小平开明,对中国的改革开放有极大的贡献,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但是“六四”事件屠杀爱国学生,一点也不含糊。中国就是中国,最高领高人虽然名义上不是皇帝,但是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比皇帝还皇帝,毛泽东的文化革命是也,邓小平的“六四”屠杀是也,江泽民祸乱香港,社会主义宪法取代基本法是也。一部宪法,中共只要愿意,什么时候都可以改来改去。废除基本法,或者让基本法名存实亡,在中共眼里,也不是什么难事。也不是中共不爱面子,不讲信用,是秉性使然,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只要江泽民紧握手中权,对台湾都可以跃跃欲试,甭说手中紧握的香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项基本原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用中共的宪法要求港人,这难道不是从另一中形式上宣告了基本法的死亡,一国两制的死亡。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履行职务,说成是对抗全国人大,对抗宪法,这哪里还有一点文明社会的影子?使棍子,扣帽子一直是中共的传统,一部中共的党史不就是一部扣帽子,使棍子的专制史。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邓小平是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就是中共的创始人,也没留下几个中共认可的好人。我不知道,中共什么时候说过实话,哪些时候说过实话;我更不知道一国两制开始之初,香港人为什么竟那麽相信。不说大陆人,就是台湾人也曾对一国两制存有幻想。现在香港人怎么说?台湾人怎么看?不知邓小平先生的在天之灵,做何感想?

现在我们可以说,一国两制是不是就是中共的权宜之计?或者说中共只认同形式上的一国两制,或者说设立一国两制仅仅是为了钓鱼。就是仅仅是为了钓鱼,也不能刚刚把鱼饵放到水里,香港,澳门刚刚上钩,就在岸上大喊大叫,把一国两制的谜底揭开,如此钓鱼,能不把台湾吓跑么?

吓跑台湾有什么要紧,只要把某党某派的旨意贯彻好,天塌下来,有江主席顶着,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如此表态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最后,我请求大家记住,公元2004年5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以一种非正式的形式,宣告了基本法的死亡,宣告了一国两制的死亡。

2004年5月12日于山东

──源自《议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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