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焕武 你到底怎么啦?

王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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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3日讯】当各种渠道传来邓焕武对我恶意中伤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那是因为我不相信他是一个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也因为我不相信他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还因为我不相信他是一个私心杂念极端严重而手段又极其卑鄙的人。但随着对他向我中伤行为进行取证的展开,以及我所做的善意说明努力之失败,我在捍卫自己清白与荣誉之时,不得不结合已经掌握的事实与证据,对他作出重新认识与评价。因为是公开之举,不仅希望邓焕武,还欢迎任何其他愿意一读此文的读者,针对本文:说得不切实际的地方,请用事实和证据来加以否定;说得不在理的地方,也请用说理来加以辩驳。

一.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我不同意陈树庆先生所主张的:“政治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处理好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应该是简简单单、清清爽爽的”。那也许只是一种天真的理想主义应然状态,但现实世界的实然状态决不是这样的。中国的民主运动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无论国内还是海外,常常是混乱不堪,过去如此,现在如此,估计将来也很难会有立竿见影的改观。如果对这种状态没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虽然一个人的品格坚毅可以不屈服于来自共产党专政的恐怖,信仰坚定而不为荣华富贵所淫、不为贫贱困顿所移,但最终还是很有可能被自己和“自己人”所打垮。

中国的民主运动是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情况下展开的,其中的复杂性就是我们不得不要经常面对的问题之一。造成这种复杂性的原因,首先在于我们参加民主运动者信仰、心理、性格乃至品德修养的参差不齐,人性的弱点一旦暴发,常常会由于妒嫉和猜忌引发一些失去理性的纷争。要解决这些的负面作用,关键是学习和不断提高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民主法治素养,我认为王有才、吴义龙、祝正明等年轻一代在民主法治理论和素养上,总体就要比我等水平高,我在参加民主党组党活动中确实从他们那里学到不少,觉得有很大的提高而受益匪浅。其次在于,中共当局派遣的特务从中破坏捣乱,真真假假常常弄得我们晕头转向,损失惨重。第三是其他主客观原因,尤其是个人的经济问题、爱情、亲情和友情问题,也常常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妥善处理好了,才能临危不乱地干好民运并神定气闲地克服所面临的一个个困难。就我来说,1999年对民主党大镇压时,当我在看守所里煎熬之际,前妻为了避免她兄长的企业事务被牵连,不得已与我离婚。我承认前妻是一个很贤惠之人,她虽然明了善恶,但一直不同意我参加民运而让整个家庭担惊受怕,只想安安耽耽过日子。现在好了,离婚让她这弱女子终于从恐怖中一定程度解脱出来,只是这种解脱代价太大了一点,我和她及所有的家人都为此很痛苦,但在专制暴政严酷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苦难又何止是我一家?没有想到的是,恰恰是混在同一战壕里的“同仁”,在这次对我中伤事件中,还要以造谣的形式向我们已经支离破碎、隐隐作痛的伤疤上再乱撒一把粗盐,不仁!何以至此也?

这里顺便谈一下关于特务破坏和如何处理问题。

总结我们参加民主运动尤其是民主党组党活动以来的经验,识别“可疑分子”,必须从多方面综合考虑,归纳如下:一、自己不参与承担责任,但特别爱打探其他人责任范围内的组织和工作内容;二、既谈不出系统的民主理念、也指不出现实政治弊端的根本和出路所在、更提不出具有实际可行性的工作方案,但常常会出一些馊主意并极力怂恿同志们——妄图置组织和同志们于险地(如提出过激的、易被封建专政反动派抓住口实的政治主张)、或严重刑事违法、或不义;三、长时间在组织发展、理论贡献(以文章为代表)、维护民权活动等领域无所作为及毫无成果,但在其负责的领域或地区、接触的关系甚至主动请缨的任务上,累累出事而发生损失,导致我们对其作出统计性疑点凝聚。尤其是出现第三点,可以说,亡羊补牢,必须尽快孤立与疏远之。对于因其所造成的损害,我认为将来实现民主时受害者除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外,查清真相并由受害者或其近亲属提起民事赔偿,可能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可行性。

当然,我们的损失,有时也可能是同志们的心理缺陷导致,尤其是在当局大规模逮捕审讯之时,有些同志可能因没有充分准备会有些牢底心态,误认为别人把什么都已经告诉了警方,出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此我们一方面着重对同志们强调“尽最大限度保护同志们,就是最好的保护自己”;另一方面,根据“和平、理性、公开与合法”原则,我们每次行动,尽可能地落实好责任,事后明明白白地敢作敢当以免警方不必要的牵涉和扰乱。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当局的镇压迫害,是滥用权力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我们要抗议和谴责,这种打压对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而言,其损害只是阻滞了势不可挡的进程而已;但是,在国内政治活动中栽赃和派特务破坏捣乱的行为,由于其卑鄙和失之于堂堂正正,一旦养成习惯,还可能严重危及将来民主社会的法治安全与社会稳定,其潜在的恶性毫不亚于恐怖主义对国家和人民的威胁,甚至与恐怖主义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必然联系。对此,我还是要再次强调中国民主党人是很严肃看待这个问题的,我们在与代表政府或执政方对付我们的人打交道时,每每正告双方都必须尽最大限度地避免那些鬼鬼祟祟的歪门邪道之举。

可笑(我们是苦笑,但谁在偷着真乐呢?)的是:和我并肩战斗的浙江民主党人和其他许多民运朋友在长期眼见为实的考验中,这种考验也常常包含着对特务破坏捣乱的防范与斗争,培养了相互信任与协同工作,而远在千里之外的邓焕武先生,如今却当起了“民运大法官”,在举不出是谁因我而受到伤害的具体事实和有充分线索的情况下,自己又当法官又当原告极为卖力地“判决”我为“臭类”、“公安线人”及“渣滓”。如果按照他这种作风,我真弄不明白,我们到底是在推动有序的民主法治呢,还是在再掀起一场无视程序原则和游戏规则的“反右”或“文化大革命”?

二、姓名崇拜要不得

过去,曾经有人从千里以外的重庆或四川打电话问过我邓焕武怎么样,因为他在外面口口声声说是“来自浙江的老民运”。这我不否定,因为我认识他也有二十多年了,但让我回忆,很遗憾我除了知道他认识浙江或出自浙江的许多大名鼎鼎的老民运外(如民主墙时期,邓焕武第一次见到我时候,说自己和徐水良先生一起都是研究马列主义的,大骂共产党是假马克思主义,他将自己非常光荣地标榜为“马克思原教旨主义”;98年民主党组党其间,又说他自己是许良英、林牧先生最信得过的人等等。虽然在理念上有所差异,但我一直认为他是个执著的追求真理者,也难能可贵,所以当时我除了忙于协助吴义龙、毛庆祥、祝正明的民主党党务活动和顾牢自己的生意外,也就放任他在我家自由自在地吃喝拉撒睡了好多天,莫非当时这种让他“随便”当做了我对“钦差大臣”的怠慢不成?可惜我至今还没有养成把任何一个人当一方“神圣”来供养的习惯!),我实在举不出他到底为浙江民主力量的建设作出过什么贡献,所以我除了能说“他是我们的人”外,很难作出详细的推荐与说明。

近几天来,又有许多人争着来问我邓焕武或称民运的“邓老”是何许人也?我告诉他们就是“火戈”,他们又摇摇头,问“火戈”是谁?考虑“火戈”正从背后击我,我就告诉他们:你们去寻找那处于民运内部,有时“挥戈向前”,有时又莫名其妙地“反戈一击”的“戈”便是。邓焕武近几年也确实写过几篇文章,让我叹息的是,他如果能够克服“思维紊乱,条理不清”和“言之无文(文采),传之不远”的不足,能够做到“深入浅出,举之有物,言之有理”的话,是不至于我们那些经常上网流览民运网站的年轻同志和朋友们竟然对他没有留下什么印象的。

我原来认为“火戈”一名,确实不错,富有战斗力。但是当挥戈者“清理门户”乱舞一气,再三向我击来的时候,使得我对“火戈”有了新的认识。诸位不妨看一看他是如何进行标榜的:“你知道我的笔名——火戈,它既是我的本名‘焕武’两字简化出的一半,还更是体现我的性格标记。所以,在火戈眼皮底下除了真诚,别的是溜不过去的。故而作为老友,我奉劝你莫要以许道才们作后台,就有持无恐地大肆破坏”。(注:许道才,原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很能干,大家都认为会‘高升’。但因民主党案‘监管不力’,几年前已被脱下警服——五十岁左右就‘提前退休’。现在,中伤我的人为了达到造谣目的竟然可以在虚拟空间虚拟地越级提拔他当“浙江省公安厅政保部门负责人”,佩服!)

我认为,“火戈”的火气不能太大,如果温度太高熔化了,不要说派不上用场,熔液四溅还很可能会伤及无辜。当然,因为自己叫“火戈”,就可以搞姓名崇拜,可以想当然“真诚”、“无私”、“高品位”地对他人击刺,那就更要不得了,其结果,除了因刚愎自用而失去真诚外,还可能忘乎所以而疯狂。以史为鉴:唐朝导致安史之乱的奸佞杨国忠者,不见得其真的“忠国”;明皇朝最黑暗时期的宦官魏忠贤,又何来“忠贤”之有?近代毛泽东者,不仅没有“恩泽东方”,倒是“乱世殃民”才符合史实!再看如今到处都是下岗工人、失地农民、流浪失学儿童等等最广大人民之苦难,所谓江泽民者,到底“代表”与“泽惠”了哪门子“人民”?也是不言自明的!我认为,一个人因自恋而对自己的名字包括笔名也“对镜贴花黄”,这是他的权利,本属无可厚非。但千万要记住,名字从其本质上和功效上说,只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符号而已,决不许用来假“正义之名字”干那忘恩负义和伤天害理的事儿!

三.请不要埋汰余杰先生

因为余杰先生是难得的青年俊杰,我也很想一见,更希望他能参加到民主党里来大显身手,只可惜机缘未到。

在邓焕武积极组织策划的“民运道德法庭”刚刚“无私地”地“审判”完刘青先生(浙江民主党人和民运人士虽然对刘青先生过去的不妥与不慎言行也有一些意见,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以反对内斗而坚决抵制了年初对刘青先生的联名攻击)后,不想邓“审判长”以他的“高品位”和“香喷喷”没有能够有效操纵浙江民主党和浙江民运去参与内斗,就恼羞成怒,扯虎皮拉大旗壮胆竟然东施效颦滥用余杰先生的文章(参见邓焕武《应该公开的一封信》),并用过去无产阶级专政淫威下批斗“四类分子”的那一套,先强迫我必须“低头认罪”,再用“莫须有”的“日后档案”为凭,且不许我大喝一声“有种的请站出来,说说自己到底什么事情因跟我有牵连而受到了什么具体的伤害?”进行辩护与反诉。其态度蛮横霸道至此,看来我在《为谁而党,为谁而争》一文中担心有人想盗窃民主运动妄图“新瓶换旧酒”、作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拉屎拉尿的“新主子”,还真说对了——因为有人眼花,在胡温新政有限宽松的情况下,误以为明天就会变天,迫不及待地对号入座,就像李自成和牛金星、洪秀全和韦昌辉那样,硬要从内部先开“杀戒”来树立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威,只可惜我不是李岩或杨秀清,岂是任人宰割之辈?

一个人,如果真的领会和掌握了余杰先生文章的精髓,那么,他首先必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公民权利平等并相互尊重的理念,不再干那丧心病狂的事儿。当然,能对过去的错误作出检讨(如果明知故犯,那就是罪恶,是罪恶就应该忏悔),则更好。但是,我们民主党曾有何德甫、李大为、毛庆祥、徐光等几十位同志被那些自以为是,也许刻意如此之人诬陷为公安“线人”或共产党特务,现在我们的许多同志为了争取民主自由都已身陷牢狱久矣。当初诬陷者芸芸,到如今咋不见有一个站出来忏悔?更有甚者,还继续干那厚颜无耻的无中生有之事,好意思自比余杰乎?

在此,我不仅为我们的同志们包括我自己受到中伤而忿懑,也为余杰先生和他的精彩文章被宵小们埋汰(东北话,即弄脏、践踏之意)深感惋惜!

四.邓焕武,你到底怎么啦?

相对于我们弱小的民主力量来说,中国的封建主义势力是如此的强大凶残、其影响又是如此的广泛和深厚;为了让我们多灾多难的同胞能够真正掌握自己和国家的主权,早日得享自由、平等和法治所能带来的福祉,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如此之多,困难是如此之大,大家团结一致尚觉心力不足,但为什么邓焕武作为一个“老民运”, 却连这一点起码的是非与轻重缓急都拎不灵清?无论是我最初本着“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态度对其不屑一顾,还是后来主动向他说明与交流,直到如今奋起反击,我的心情一直不是很好,因为我一直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甚至还常常怀疑邓焕武先生自己是否弄明白了没有?

我们中国民主党人在坚持组党活动中,一再强调要努力肃清每个人自己身上也许存在的封建帝王迷信和共产党“残酷斗争与无情打击”之流毒,防止“病毒”发作可能对民主运动造成的危害。不想邓焕武在离间我们同志们的时候,不谈“以民主反封建,以理性反迷信,以法治反专断”的道理,却一再使用他所发明的“党文化”概念,将同志们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情况下为了守住和努力拓展付出巨大牺牲而换来的公开活动空间,冒着身家性命之危险以民主党人身份行动的作为称之谓“过党瘾”,我在此顺便也希望他能够作出解释,不要继续故弄玄虚作“大尾巴狼装深沉”状,好让我们在明白“党文化”的内容确实不好的情况下,以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我很想就他的《应该公开的一封信》中看出点什么道道来,但从他那“宽容为怀”与“斤斤计较”自相矛盾中,从他对别人“‘抓叛徒’式的捕风捉影之举,一直深表反感。”与对自己可以无中生有地乱扣帽子的言行不一中,我越看越迷糊。我问自己,到底是在与一个疯子打交道呢?还是在与一个无赖打交道?下面将我目前所能取得的证据材料以时序排列作为附件,很希望广大观者从中能够帮助我分析和弄弄清爽,我一定会非常感激的。

附件一:《邓焕武给杨建民的一封信》
附件二:《邓焕武给陈树庆的一封信》
附件三:《陈树庆回邓焕武的一封信》
附件四:《邓焕武给来金彪的一封信》
附件五:《王荣清给邓焕武的一封信》
附件六:邓焕武《应该公开的一封信》
附件七:邓焕武《冲击党禁不等于组党》

2004年8月7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联系电话:0571-85997558

附件一:《邓焕武给杨建民的一封信》

杨建民先生:

谢谢你寄予大作《论“私心”》。但拜读之后感觉茫然而不知所云!大作中的“私心”有两种,一是不打引号的,另一种是打上引号的。按题目看,你“论”的是打了引号的“私心”,可是论述中却混淆不清,感觉很是遗憾!大作第一部分说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故而属于文不对题的论说。谁会把假冒、骗这类的东西当作正宗货来看待?

第二部分的小标题是“承认‘私心’与公而忘私”,其论述的“私心”其实是“公而忘私”的公心。但对这类公心,谁非议过?否定过?不仅不非议不否定,还要大力提倡与颂扬。那么,本部分开言曰:“我说人都是有私心的”,其意何在?很明显,这里模糊了私心与“私心”的界限。作为主体独立的个人,谁无个人打算(考虑)?谁因谋划自己的衣、食、住、行以及受教育、婚嫁等等而遭到批判谴责呢?汉语中受到否定的私心,明明是指“私心恶性膨胀,损人利己、卖国求‘荣’、叛卖偷生”等不正当的私心杂念——恶的根源。上述两者是黑白分明,怎能混淆?为什么有人在这问题上纠缠不休,混淆视听?除了文化水平低不明事理等之外,就是一些想从中混水摸鱼,别有用心之徒!先生身居杭州,应知杭州某些人的底细,不可言必称“正如×××先生所说……”、“×××先生说的好……”!身处现实中而不分香臭,是要不得的;除非是臭味相投者,则另当别论。

此部分文字最后说的好:“众人的共同之‘私’构成了‘公’”,人的社会性就体现在“公”和“私”之间的区分与结合过程中……”。没有私哪有公呢?这本不言自明。这里的私是个人的正当(合法)的权益,正是现代民主运动争取的东西。但不是出于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乃我们自己就是人民中的一员……,这种狭隘的利己主义考虑,不然的话,谁信奉国际主义的世界观呢?沙文民族主义遭批判,其本质原因就在于此。所以,第三部分所言承认“私心”、尊重“私权”等均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共党的理论也不是不承认“私心”,他们亦言尊重个人的正当权益。只是极权主义的实践违背了理论而言行不一。这属另一问题,不必在此论及。但是,本段中所谓“……对‘私心’问题如果不予实事求是的承认与尊重私权……”云云,是无的放矢之说。因为没有一个思维正常的人持否定的认知。所谓“虚伪政治”实际上就是坚持专制的言行不一的政治。在这类政治之下,是谈不上什么“……以己之
‘私心’度他方之‘私心’”,方能理解及以宽容之心达成某种妥协而和解。而是只有正义力量增强以压仰邪恶力量而告终。若企盼专制势力大发善心,从而以己之“私心”度他方之‘私心’,这是幻想!所以,“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依靠的是政治实力。这实力不是刀枪大炮,而是道义——人权理念、民主信仰、自由意识、法治觉悟等综合因素构成的“无权者的权力”与“反政治的政治”等深入人心,最终使极权主义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耗子”。这就需要一个争取的过程,可能且是漫长的。难道打硬仗不需要过程吗?抗日战争不是历经八年吗?办成一件事,都须一过程,欲速则不达。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目标明确与方法(手段)对头,否则,会导致南辕北辙,事与愿违,帮的只能是倒忙。

还有,摘引他人的引语具有创意或新意的才有价值。如果是一些老生常谈的话,别人都知道说的话,何必指名道姓地说“×××先生说的好……”呢?更何况某些引语并不准确!例如个人或集团可能有私心,而决非人人或团体必定有私心。这里不存在承认与否的问题,而是防范与制约可能发生邪恶的问题。如美国历届总统受到弹劾的仅尼克松个别者,受到刑事追究的仅阿格纽(副总统)等个别人物,而决非都如此。可见,话语不准确会产生误导等负面的作用,故引用他人话语时必须谨慎之。

关于名符其实的私心,一般人可能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如只顾自己利益,不管他人(包括社会)死活,轻微的损人利己行为,不孝敬父母,不守信用,导致他人受损与逃避义务等等,虽然够不上犯罪,但都属不道德行为,凡被人知晓了亦会让人看不起的,会可能受到批语指责的。凡是这类人,都不是高尚的人,但不会受刑事处罚。然而,这类人是不可能投身于民主运动,即使一时参与了,也是不可能坚持始终的。因为这类人不具备献身大公的素质,其人格品位是不够高的。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高品位,但要求参与民运者应具备之。由此可知,一些友人表态说“我们是不抱任何私心的!”这很正常。这怎么会“浑身起鸡皮疙瘩、寒毛直坚”呢?我想,这可能是由于未弄清楚什么叫私心,可能把“私心”与私心搞混淆了。是否如此,只有各人自己去弄明白,旁人只能予以猜度而不能下结论。

至此,我想其他混杂不清的话语,均可迎刃而解而不必一一提及吧!同时,此信可转陈树庆等一阅,希他们好自为之。一个名符其实的民主党人是难能可贵的,决非招摇过市就算数!!
谨供参考!
此致
邓焕武(火戈)手启 03.12.13于重庆

附件二:《邓焕武给陈树庆的一封信》

树庆如面:

你费劳寄来的挂号信收到,谢谢!正明的书和《公民权利…公约》我均有几本;建民的大作,之前已寄来,我的感觉不好,已覆信告知,并嘱转你一阅。拜读你的大作后,使我加深了对你的了解,很高兴。《责任政治》、《捍卫谁的主权?》很好,可作为普及性读物《纸上谈兵》亦谈得不差,如果再加点宗教政策上的举措之类的内容更佳。但是《中国民主党人论国家安全工作》与《回归世俗》等,如果无其他复杂原因,我的感受会令你不愉快的!并非大作一无是处,但思想误区严重,错释或表述不妥之处不少!这些须面谈讨论,只在此提及。

总括起来看,误区等根源在于传统党文化潜意识的作祟!尽管披起好看的外衣。现代民主政党在民主社会(国家)里才能真实存在,才能真实地有所为。而现在中国大陆上的“民主党”所能做的事情,没有一件乃是民主运动所不能做的或做不了的。那么,为什么声声自称“民主党”?是为满足“过党瘾”吗?或者民主运动这块招牌不够香吗?或者是档次太低呢还是已经变质而必须另起炉灶?其实,混淆“私心”与私心的挑起争论,根源亦在这里,本是常识问题,却弄得好像学术问题那样大论特论地“教导”他人!以你的知识和文笔看,是不应如此的,但何故如此呢?你老兄身居杭州,却香臭不分,这原因是否是你本属臭类?事物是可变化的,但任何变化均有根据可依,决不是变戏法似地不能捉摸不可测。我在此说了一通似没头没脑的话,你应当懂的。余杰写的《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一文中,已把道理摆得清清楚楚。想必此文你一定读过,但你是否有异议?如有,请来信指教为盼!以下再写几点提示:1、现在海外可以正式组党不等于国内亦可组党;2、公开组党不等同于地下组党,不能名为公开,实为地下,这属自欺欺人;3、冲击党禁不等于组党,两者直接目的不同,具体举措有异为了冲禁,可以“组党”,但不属于正式组党。

对此三提示有异议,亦可来信探讨、指正。随信附上《冲击党禁不等于组党》和《新世
纪、旧思维》二文供参阅,希批评指正为幸!

特此

坦诚的敬礼!
邓焕武04.1.2于重庆

附件三:《陈树庆回邓焕武的一封信》

邓焕武先生:

你好!

你给杨建民的信,早已给我传阅,最近你给我寄来的文章和来信我也仔细地拜读。对你一贯坚持反对共产党封建专制的战斗精神,我及浙江知道你的民主党同志们都是由衷地表示敬意的。我们之间在共同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因出发点不同,发生分歧乃至误解在所难免,我把我们的分歧罗列如下:

一.民主党属于中国民运,中国民运属于中国人民争取民主自由历史的一部分,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任何一前者都是其后者在特殊历史时期的一种特殊体现。而从你的来信中似乎是说民主党是对中国民运必要性的否定,出于什么动机?难道是因为民主党后起之秀辈出,枪了某些入论资排辈的风头,因极度自私的妒嫉而牵强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成?

二.组党是“冲击”还是“坚持”论,这件事现在还没有到可以下结论的时候,在理论和形势分析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有—点可以明白告诉你,我们持坚持论的民主党同志都是很认真对待组党这件事的,经过深思热虑并坚定不移地要干下去的。曾在民主党和民运圈内流传:“有些人搞组党,只是儿戏儿戏,亮亮相,出出风头而己,并没有坚定的民主社会政党政治的坚定理念”。我原以为这是空穴风,现在才知道还真有典型的人物及其理论。实际上,民主党入党退党自由,本无可厚非,但有些人,抱着“顺我者香,逆我者臭!”的心态,动辄将坚持民主党活动的人污统为“共产党特务”,例如我们四川年轻的民主党员邓永亮先生遭受冤枉就是其中—例,这种毛泽东、康生作风带到民运和民主党组党活动中,实在是太可伯了。

三.浙江警方曾多次警告我不要以民主党或民主党人的名义写文章,说这一方面是为了我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他们的工作少承担些压力。我回敬他们的是:“少写几篇可以,但非以民主党名义之文,在开放党禁前我是一篇也不会写的”。你在谈论及来信中,一方面讲组党活动应公开,另一方面又对我们的同志真名真姓地在文章中亮出民主党身份十分感冒,这种概括性结论和具体事件针对性评价的自相矛盾与人格分裂,是否也有个人见不得人的阴暗动机在作怪?

四.参与民运(你在给杨建民的回信中,不同意人人皆具私心的主张,认为“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高品位,但要求参与民运者应具备之”。)或中国民主党组党活动,是建立在“品位”资格上(封建主义等级制、官本位思想在作怪。共产党自称是由先进分子组成,“先进”只是他们凌驾于人民主权之上的所谓“领导权”的借口,但他们实际上给我们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什么,他们的党员是否都“很先进”,我们都是有目共睹,有耳共闻的。),还是建立在权利本位上的问题,一个具有完备的现代民主法治理念的人,一下子就能选择出明确的答案。因为权利本位、权利核心论在浙江民主党人中已经不再争辩的信念,叫任何一些只要完小以上学历的、参加民主党活动一年以上的入都能写出一篇小论文。我这里再强调一下,品位论会导致某些人攀附名人,权利论坚定我们的草根政治。

唉!说了这些,使我想起了厕所:某日,一涂脂抹粉、喷着香水的贵妇人到公厕方便,出来后大呼:臭!臭!:另一日,一环卫工人刚打扫冲洗完厕所,恰遇该“香品位”的贵妇人,贵妇人斥之曰:臭!臭!。我在此信中可以明白告诉你:一方面我会拉臭屎臭尿,还会经常出一身臭汗:另一方面我也会搞个人卫生和厕所卫生。你呢?到底与我等有什么区别?难道只香不臭乎? ’

我认为人皆具仁慈博爱之“佛心”,也皆怀恶欲无度而具“魔障”,观统篇上文,但愿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魔心”在比“佛心”,千万不要见“画皮”而不识其真面目。

祝正明《政治民主》第5页“人性与社会结构”不妨一读,最后以林牧先生的“信仰和社会责任感,如末形成自觉的、执著的个人需要,就不会是真实的和坚定的。”来结束此文,共勉!

祝:新的一年吉样如意!
陈树庆
2004年1月15日

附件四:《邓焕武给来金彪的一封信》

来金彪先生:

大作《权利本位--应…》收悉。本无心去信再谈是说非,因为感觉没必要。但在电话里听得出你很年青,并觉无邪而富有热忱之口气,故决定写此信,略读我对大作的感受,仅供参考。

1、大作中强调你“先要特别申明本文纯属理论探讨,……”这本来很好,可惜大作开言第一句话“有位老资格但名气不大的人士……”使人迷惑不解!不知一个人“资格”老不老,“名气”大不大,同“纯属理论探讨”的内容有何关系?总不至于说“名气”不大的人没有批评的权利或发言的权利!来先生不大同意陈树庆的话,本来也是正确的,但从第一句话看来,你无意之中还是“虎颜大怒”似的!

2、大作第一段中说“……由于个人的修养问题,有时‘心直口快’也难免会有失慎重之处”。对此,我亦持异议--心直口快用不着打上引号,因为它不属修养问题,而是品格问题;是优点,而不是缺点;是公心之上,而不是私心作祟。就我而言,若以私心计,同杨建民素不相识,大可不必说三道四,因为明知是气力不讨好的嘛!更何况特嘱转陈等一阅,其用意是为了“暗示挑拨”、“贬损他人来抬高自己的心理动因”所致?是这样么!

3、《权利本位--…》同《论“私心”》如出一辙均是由于某种逻辑紊乱的认知而作“无的放矢”‘之论’--权利本位指的是公民权利,一律平等;而品位有高低之分与人才各有好坏之别。这两者是风马牛不相及,为何会混淆为此?令人吃惊!上次写给杨建民的信留有复印稿并附寄浙江友人。我读大作后把这信稿找出来又过目一次,未发现有否定公民权利的支言词组。可见来先生还是和陈树庆等一样的理解——“诬陷我党同志、离间民主党人与其他民运同仁之间关系……”等,若为此,我是无可奈何了。

4、我是浙江人,对浙江的情况不是一无所知。为对共同大业负责,顾不得什么“非礼”之言,该说的还是要说。例如收受克格勃巨额“创业”资金等铁的事实,亦属权利本位之内涵?这样私心亦属“人皆有之”?类似更严重的私心之举还多着呢!所以,只要有“鼻子”,香臭自断也。

5、除了有确鉴的事实之外,不应当把友人“莫须有”地看作“邓永亮们”。这是我们的原则之一,特此申明。

祝好!(顺便附上3篇文字,供参阅)

邓焕武 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于重庆

(大作比之《论“私心”》,实在更差劲!名为“属纯理论探讨”,实为多属莫须有的人格化攻击,列举一、二:“这类‘品位论’的宵小,虽然派不上什么用场……”、“……我也希望这些人(不知道是否受了什么指示或派遣而刻意如此)省省心吧!”等等。这些倒打一把,混水摸鱼的文字在大作中比比皆是,这同你在电话里的无邪语气也很一致……) 大作若公开发表的话,请及时告知一声。我相信来先生作事能光明正大,会作到这一点吧。

邓又0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五:《王荣清给邓焕武的一封信》

邓焕武先生: 你好! 我和其他浙江民运的朋友和民主党的同志们一直是对你比较尊重的,过去给你寄去的许多文章和资料不知收到了没有?为何总不见回音?是投递不着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但从去年11月你到杭州一转,接着发生的许多事情,我知道后让我对你很生气。从树庆、金彪、建民与你的往来信件与电话中,可以看出在民主党问题上我们的意见有一定的分歧,这很正常;但你对我的了解和他们对你的看法可能都有一定的误解。树庆目前在浙江比较有影响力,他主张要把你去年来浙江后发生的事情摊到卓面上公诸于众,这种阳光主义自有一定的道理。但问题是我们(包括你我)之间一旦真的由于发生了许多误会,如果通过内部沟通消除的话,可能更能维护朋友们的团结和友情,基于这种愿望有实现的可能性,针对你所指责和我所了解的情况,特写信与你作一说明。等你半个月,当然这种努力如果没有得到预期的结果,说明我的判断错了,只好听由年轻同志们将是是非非公开解决的方案。认识你二十几年来,你我之间真正算是直接交往的,应该是98年民主党组党活动的高潮之时,当时毛庆祥带你来找我,说你是代表重庆民主党到浙江来考察交流的,问我在经济上能否给你一点资助,尽一点地主之谊。由于当时我开美容店虽然生产兴隆,但是负债经营,对同志们和朋友们的经济帮助与对债权人欠钱还债的诚实信用必须兼顾,要开支的地方实在是太多,所以只给了你200元,直到如今我也还是一直耿耿于怀的。但随着民主党遭到镇压与迫害,我的店开不成了,人也几度受到关押。现在我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以后也不可能很有钱,看来是无法弥补我对你的”小气”之过了。 我参加民主运动甚至民主党的组党活动,其目的动机和原则立场,在《为谁而党,为谁而争》一文中已经有了详细的表白,我记得也曾将该文寄与你看过,我深知:少数把国家党有化、政党又被自己私有化的封建专制主义特权分子,恨不得把全中国上千万公、检、法、军、情工作人员加上其他一千多万国家工作人员、六千多万共产党员死死地拉下自己所身处的贪婪凶残之脏水中,这样一来任何和平之民主化因既得利益反动势力的强大而变的毫无希望。我也深信:绝大多数公、检、法、军、情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和我们一样,是有良知、向往民主自由的公民,所以只要不中少数反动派离间人民的奸计,我们的和平民主化一定能够取得成功。我一直以坦荡之心尊重每一个能平等对我之人,包括公安民警。 我在做羊毛衫生产的时候,确有公安人员许道才等先生凑钱借我,为了扩大再生产能力,为什么不能借他们的钱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是曾经有过顾虑。但他们的回答确是:1、纯属私人借款,相信我的经营能力;2、当我全身心地投入到经营之中、且有债务缠身,相信我不会无所顾忌地去干民运,可以少给他们添”
麻烦”;3、保证不附带欠债还钱以外的任何条件;4、为自己交个良心上的朋友、为共产党也积点德。事实上当我在负债并还他们的借款和利息之前,作为诚实信用之起码的做人道德,我也的确是基本上淡出民主活动的,当然为了向圈内朋友说明我只能专心致志地搞经营要暂时淡出民运的理由,是我自己告诉许多朋友我向警察借了钱,有隐瞒的必要吗?当然,即使在我经商办厂生产兴隆而淡出民运之时,私下里我还是一次次资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们,至今在与许多老民运交往时,他们当中许多人还要提起这些微不足道的往事。 仰望皓皓长空,俯看茫茫大地,我觉得自己很渺小;但回顾坎坷一生,问内心的道德法则,我又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是的,我虽然也有自己的私心杂念、也常常软弱与恐惧,但一直努力格守”与其会做出对不起民运和同志们的事,还不如当初就别参加民主运动;既然走上了这条充满荆棘的道路,就必须有一身傲骨面对任何艰险”的意志,自问无愧于天地良心,不想如今仍然不免于遭致一些莫名其妙的中伤,当我终于憋不住屈辱之时,忍不住要大喝一声:”有种的,请站出来!说说到底自己什么事情因为跟我有牵连而受到了什么具体的伤害? 我17岁进厂,由于勤于钻研与思考,很快成了厂里的技术能手,受到工友们的钦佩和厂领导的赏识。但就是因为参加了七九民运并和毛庆祥、杨晓雷、沈建明等一起主编了浙江的民主刊物《之江》、《华东民刊》而遭到收容审查关押半年之久,人事和劳动关系的档案也被有关部门在办案中”遗失”,有着31年工龄但至今无分文劳保。现在因为受到个别警察在生产上的协助,就将我骂成”共产党特务”,我就忍不住地要问,目前某些人所吹拥的”纯粹的、德高望重的”所谓国内民主运动旗手,怎么共产党还让他或他们享用高级公寓和高薪优养?用双重标准对人对事,可以这样吗? 浙江的情况浙江民运人士及民主党人最清楚,而浙江无论是民运人士和民主党人基本是团结的,而你虽是浙江人,但实际身处数千里外的重庆,对浙江的人事究竟了解了多少,动则用”香臭不分,你也臭类”进行中伤贬低,对吗? 焕武兄,相识已经二十几年了,这二十几年变化很大,而过了这二十几年意味着我们离生命的终点近了二十几年,人每天都在书写着自己的历史,我希望我们均能写好自己历史的最后几章,均能做一个无愧于人民和祖国的人。 王荣清于杭州2004年5月25日

附件六:邓焕武《应该公开的一封信》
(博讯2004年8月05日)
【作者介绍】邓焕武(火戈)先生是浙江民运中年龄较大,颇具威望的七九民运老战士。现住重庆。

在目前政治反对派力量有限,无法全面整顿和防卫自己队伍的情况下,采用非常严格稳妥和准确适当的方式,有选择性地揭露、警告和打击严重破环中国民主事业的线人特务,及其背后操纵的恶警,应该是中国政治反对派自我防护的一个重要策略。未来民主政府无疑应该把那些早已经“没有几个共产党员不反对共产党”的广大共产党员,作为中国民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宽容和赦免有犯有一般错误党政军警官员,对那些在海内外为民族和国家利益而工作的人员,给予努力保护。但是,对那些死心塌地投靠中共,严重破坏民主事业的线人特务和恶警,定当严惩不贷。浙江的王荣清,以及操纵王荣清等线人特务破坏民主事业,与王荣清一起到全国各地刺探民运情报有功,从杭州江干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破格提拔到浙江省公安厅当政保处领导的许道财,就是这样的例子和对象。他们已经超越了一般界限。 王荣清先生: 你于今年五月二十五日写给我的信1,我却一直没有收到。最先听到这一讯息,是”六四”十五周年之后由范子良先生来电话时告知。过后,我打电话问来金彪先生,他说据他所知,该信寄给许万平了。但不知许出于什么考虑,至今未转给我?而我于昨天(七月五日)才收到由浙江友人寄来此信的打印件(看来这是一封”公开信”,但不知你敢发表了否?)你在信中说,等我半个月,以见预期效果——“通过内部沟通消除”所谓的“误会”。不然,就“只好听由年轻同志们将是是非非公开解决的方案”。这很像胜券在握的最后通牒,令我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我想问,时过四十天后我才得见此信,其间你等自然不见我的动静,故不知你们已“公开解决”得如何?于是,我又去电话询问戚惠民先生,他说知道此事,并了解你的本意是想求得和解。如果真的是这样,这是可取的,作为老朋友,我岂能不
予理解呢!但现在的事实说明,事情的实质并非如此。 的确,几年来曾收到过几封你的来信,但只有你的”大作”打印件而无其他。但每阅之后均令我叹息不已,它留给我的总印象是不堪一读!故而,作为老朋友,我只能保持沉默!并希望以此冷淡的反映,终使你有所反思与收敛。可惜,所有事实证明你毫无自知之明,反以为我等保持沉默为可欺。现在,你在情势逼迫之下终于从幕后跑出来”亮相”——抛出这封”公开信”,恬不知耻地为自己的以往丑事进行辩护:”……确有公安人员许道才等先生凑钱借我,为了扩大生产能力,为什么不能借他们的钱呢?……但他们的回答确是:1、纯属私人借款……;2、当我全身心地投入到经营之中,且有债务缠身,相信我不会无所顾忌地去干民,可以少给他们添’麻烦’;3、保证不附带欠债还钱以外的任何条件;4、为自己交个良心上的朋友,为共产党也积点德。事实上当我在负债并还清他们的借款和利息之前,作为诚实信用之起码的做人道德,我也的确是基本上淡出民主活动的,……是我自己告诉许多朋友我向警察借了钱,有隐瞒的必要吗?” 你看看,你还知道人世间有什么羞耻之事吗!如此欲盖弥彰的话却能装作理直气壮地说出来!而不知实情的读者,可能以为你是在不打自招;其实,这是你每当被逼入死角之后的”跳墙”之举(这种”老天真”假象,过去曾蒙骗过一些友人,它是你的惯技。)作为你的浙江老友,你什么时候向我主动”告诉”过这些?而我作为浙江”圈内人”,岂是仅仅知晓你这么一点丑行吗?其实,这仅仅是我向杭州年轻友人举一例而已。后来,浙江友人们给你下过定论——”人渣”!而你总不自知, 总还是到处跳个不停——以”老民运”作幌子,蛊惑年轻人,诱引他们步入歧途。这是你的职业。 凡是现代民主主义者,自会以宽容为怀。对于他人的过失,尤其是友人的过错,决不斤斤计较,抓住不放。但宽容原则是有底线的,决不是宽容无边。比如,除了当权的极权主义者的有意庇护与抬举之外,中国文化界为什么普遍地蔑视余秋雨?这并非他在”文革”时期有劣行,而在于他再而三地有丑不认,内心里缺乏反省之真意,且陶醉于一时行市的文化市侩品质所致。如果一个人即使曾有严重过错,只要真心实意悔改,是应宽容之。那么,由此来对照你王某人,你属哪一种呢?从这封”公开信”中,不是已经有了很明白的答案吗?所以,一个写不好自己过去和现在历史的人,他怎么谈得上”写好自己历史的最后几章”呢!这种人的”无愧”之心又从何产生呢?你装着以已之心,度他人之腹,有意无意地扭曲了事实——好像似乎你资助我太”小气”,才致使我对你不满。其实,在杭州你是唯一资助我的人,其数额除200元外,还有100元,并有一件高档衬衣和一件旧羊毛衫。对比之下,你算是厚赠者。由于当时我家私房被拆迁,正处于经济困穷状态,故对你的出手资助,我感觉是雪中送炭,且几次吃住在你家,这情谊怎能不记!故此,”不满”之说是无端的。我们的问题不是私人成见,这是显见的。 同时,对于任畹町式的”抓叛徒”之类捕风捉影举措,我一直深表反感。认为这即便不是别有用心,至少属于糊涂之举。但对于实实在在的有根有据的并且一贯死心塌地作”线民”的不悔改者,我等不会对之熟视无睹,而听之任之让他施坏。而是作必要的揭露,并提醒友人不被蛊惑受害。 你知道我的笔名——火戈,它既是我的本名”
焕武”两字简化出的一半,还更是体现我性格的标记。所以,在火戈眼皮低下除了真诚,别的是溜不过去的。故而作为老友,我奉劝你切莫不要以为有许道才们作后台,就可以有恃无恐地大肆施坏。也大可不必再装着大喝一声”有种的,请站出来!……”。要知道,解密会有时,”具体的伤害”自有日后档案为凭。但就目前而言,仅有你这封信,已足可为铁证了。这对你来说,其效果真可谓是利令智昏的结局。 记得去年底,我给杨建民的回信留有复印件,信中明明写道:”先生身处杭州,应知杭州某些人的底细……处现实中而不分香臭,是要不得的,除非是臭味相投者,则另当别论”。但此话被你”阳光主义”地歪曲为”香臭不分,你也臭类”!由此可知,被你称作”自有一定的道理”的”这种阳光主义”可以休矣!若一定要”阳光”下去,那只能是阳光下的雪人,将在你的位置上化为一泡污水!至于你信中提出那无稽的责问——”目前某些人所吹拥的’纯粹的、德高望重的’所谓国内民主运动旗手,怎么共产党还让他或他们享用高级公寓和高薪优养?”而又不敢指名道姓。所以,对此有资格作答的只有你等自己。但”用双重标准对人对事”的指责是无端的。因为民主运动历来不搞双重标准,是世人周知的事实。

邓焕武 二00四年七月六日于重庆

注:1根据以往多篇王文中处处文理不通的劣质之事实看,
此信大概是经过某此”高手”捉刀的。为了让读者有一个来龙去脉的了解,现在特把这王
信附于后,供读者参阅。 (附件) (博讯 boxun.com)

附件七:邓焕武《冲击党禁不等于组党》

当前,不少友人在认识与实践上混淆了组党即公开建党与冲击党禁之间的区别,因而把两者当作一回事来看待。从而,已在实践中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作用……冲击党禁是为了达到能够合法组党,即为了创造组党的政治环境。这里所谓的政治环境主要指民主的法律空间与民主的政治气候,这是构成这种环境的关键要素,是多党制民主政治环境的最重要条件。可见,合法组党应是开禁之后的事情,它已不含冲击的意义,而冲击党禁是在开禁之前的行动,直接目的是冲破党禁。如果,破禁之前就要公开正式组党,就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私人公开办厂一样,是不可思议的举动。这时候,能搞的只有地下工厂,但它不仅不会有合法的市场,而且注定不能持久存在。(1)重复强调,冲击党禁是为了组党,但不等于是组党;它是为组党做准备工作或创造前提条件。进而言之,冲击党禁的种种举措不等于组党举措。例如冲破言禁、报禁,不断公开批评一党制的不合理性与弊病;一次再次地要求修改现行宪法,建议删除一党制的宪法内容与要求废除违宪的法令如劳动教养条令等等;以及不失时机地提出组党诉求,尝试向行政部门送交组党书面申报材料,摆出要组党的样子,像浙江“7·10”事件那样(其时机正是中国政府签署或答应签署两个国际公约与美国总统即将访华之际)等等。

但是,现在的问题就出在对“摆出组党的样子”这一层冲禁举措的认知上,产生了错觉;即把它认定为组党行动。其实,这是把准备阶段须做的事情当作万事俱备后才能做的事情。这里是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像这样去对待事物,哪有不失当、失策之理呢?

难怪有人把浙江“7·10”事件看作是组党不成功的事例,原因就在于认定浙江“7·10”事件的直接目的是组党而不是冲击党禁,或者把两者当作一回事,认为冲禁就是组党而不是为了组党。为了易于弄明白这一层实际道理,且把组党比作占领了整个阵地。那末,当浙江“7·10”事件没有付出预想的牺牲(代价)之后,有部分友人就以为这个“桥堡头”已经攻破了,或者实际不管用了。于是,就纷纷一跃跑出战壕,争先冲奔阵地。可是,这时桥头堡里的火力齐发……。其后果,人们是不难想见的!好在整个战场的力量对比,已并不有利于对方,我方才不至于全军覆没。本来嘛,大家若能清醒地知道这个调堡并未“实际”攻破,而是应该着手继续攻打它,那就当以小分队或爆破组为战斗单位,相互拉开适当距离,有先有后,行动有节奏与布置多方位地发起新的攻击。这样,战斗主动权就可继续相对操于吾手,且不必付出过多的代价。可惜,后来的一些事实证明,我们一些人没有这样做。而是唯恐“组党”行动落人之后,几天间匆匆挂出不少“民主党筹委会”的牌子,更有的进而挂起××省或××地区民主党“党部”的正式牌子,直至“全国联合党部”。这就像当年搞行政性农业合作运动一样,从农业“互助组”、“初级合作社”快速跳到“人民公社”,其实,当时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实质并没有变。同样,我们当前的情况在实际上亦未改变,但却在数月之内我们一些人从“政治反对派”快速地跳到了“民主党全国联合党部”。对此,我除了深深感叹,还是感叹!深感传统的政治文化、传统的党文化,实在坑人啊!所以,我们保持头脑清醒是多么要紧。目前,必须认真讨论与弄懂如下问题:民运的总目的是推 进民主化进程,最后达到能够公开组织合法的民主政党,实现多党派的民主政治并促使趋向成熟与稳定。但是,民主政党的产生与存在,需要具备一定的“生态条件”,而不是谁任意想要就能够有的。我们所说的组党是指公开的合法建党,建立起来的是能够合法存在,能够从事合法政治活动的民主政党;而不是无实际合法空间的处于地下状态的秘密革命政党。我们不追求建立传统模式的政党,这种政党是政治权力的载体。我们主张与提倡政党无权力,民主政党只是竞选之工具。它通过竞选成功而获得相对有限的参政与执行权力,而不是一旦获取权力便永久化。若这样,那叫“民主夺权”,是希特勒式的法西斯行为,它同自由民主宗旨与精神不相容。传统模式的政党已很不合时尚,它若产生,在当前国内必陷地下状态。因而,亦难能持久存在,而且自始即困难重重,不易发展。所以,凡是民主政党,自然应力避地下状态的存在;故而不赞成在不具备“生态条件”下的建党。这层道理并不难懂,像游击队追求穿上正规军装那样,无疑是自找麻烦。但是,我们应积极主张冲击党禁。它是民主运动不可缺少的行动部分,是实现民主政治那种生态条件不可或缺的可贵努力。

在中国大陆,当前的政治气候像冬去春来过程中那种处在尚变又未变的残冬早春时节,这时过早过多脱掉衣服是会着凉闹病的。去年,中国当局刚刚签了两个国际公约,而国家宪法未作相应修改,体制内的保守政治势力仍占上风;如此等等。总之,目前还远未形成民主变革春暖花开的气候与民主政治百花争妍的生态环境。这种时候,忽忙“正式”组党,无疑为时过早,其效果肯定是弊多利少,事与愿违。这叫欲速则不达,摘的是不好吃的青桃子。显见,目前根本不存在“实际开放党禁”的事实。这仅是一些人的幻觉;或者是有意制造的假象,是“引蛇出洞”的钓饵。仍然,这种时候为冲禁而“组党”,是大智大勇之所为,似腊梅斗雪,将傲骨千秋;若为组党而“组党”,属糊涂之举动似东施效颦般将事愿相违。现在正式组党,得到的只是徒有虚名的党称、职衔或“地下工厂”般的艰难处境。同时,其负面作用却是实实在在地乱了冲禁的节奏以及使整体承受由此而来的加速加倍的打压,确乎得不偿失或有损无益。

当前体制内的民主改革力量,正在复苏壮大,但是还未占居主导地位。这时,体制外的一切过激举措都是不明智的,不妥当或不策略的。它在客观上是起了帮倒忙的作用。但是,这被指斥为“作秀”,是没有根据的,所以,“作秀”论应予以严肃的批驳,其论者应给予严厉的谴责。应指出,“作秀”论者在客观上亦是对方的另一支别动队,它起了对方自己不能起的作用。目前处于高压下的中国民主党人于夹缝中生存,其意义全在于冲击党禁。这时,他们切忌转入地下生存态势!而暂停活动倒还可以。如果被迫之下渐入秘密状态(已有这种迹
象),那真可谓投其所好了,为此,对方定会拍手叫好的。而我们,可就惨了!不是嘛?当你弄得面目全非,你已不是你时,还不惨吗?(1)这里,不但不否定像“中国发展联合会”那样的卓越创举,而且对之十分赞赏与肯定。应当学习彭明先生等人那样的智勇之举,但如果照样画瓢就不行了。

火戈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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