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胜利:邓小平这100年

巩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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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讯】甲申2004年8月,是邓小平诞生100周年。

100年刹那即逝,中华民族却延续了5000多年……

而今地球上唯一强大的美国,却只有228年历史,228年却创造了世界的奇迹。

小平100年了,中国5000年了,而中国却为什么没有强大?

甲申2004年8月,人们想起这个人。人们怀念他、记住了邓小平,是因为“邓小平理论”突破了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思想”的一些“枝节”界限。然而,在这特定100年的历史时期,“邓小平理论”有着与“毛泽东思想”一样无法摆脱的作为国家社会源头的障碍和阻塞,有着与“依法治国”、“市场经济法制”及国际社会根本无法融合的国家体制的必然悖论,留下了历史太多、太多的遗憾和难以绕开的永远无奈……

A、小平说

1、“马克思主义是很朴实的东西”(1)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的根髓有两点最精彩:一是发现了“社会主义”,另一个是“暴力革命”。当德国人卡尔·马克思发现“社会主义”的时候,“社会主义”是白的、黑的,是圆的、还是扁的,连他自己、没有任何人能说清楚。中国继苏联之后实践了“社会主义”,但“社会主义”被彻头彻尾的进行了“革命”。而今的“社会主义”,除了一党统治、暴力巩固政权之外,还有什么可以释解及延续到历史及后人们呢?再加上世界还有古巴、朝鲜等所实施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主义”只剩下一套真正的“外衣”。21世纪,谁还能讲清楚中国今天的“社会主义”是什么样?邓公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在100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是个无法说清楚的“幽灵”,所以邓公非常精明的说“不要谈姓资姓社”。

2、“我是实事求是派”(1)

没错,邓公的确是“实事求是”的。但“毛泽东思想”又何尝不是“实事求是”?据考证,毛泽东在上世纪30、40年代打江山的时侯就主张、并实施“实事求是”。在延安整风时期把“实事求是”做为中共的纲领,但中共自1921建党到1949年建国、再到建国后的60年间的“10次路线斗争”,“实事求是”的来说,一个垄断的执政党如此“与人斗、与天斗”这也是“实事求是”吗?邓公的“实事求是”,无法改变这个党与体制所固有的当然弊端。若真要“实事求是”,中国还有可能出现历史上的大灾难“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以及“六四事件”吗?

3、“改革,应包括政治体制改革”(1)

邓公是50多年以来中国“改革开放”唯一的倡导者和实践者。1986年6月邓小平提出:“改革,应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政治体制改革应作为改革的一个标志。”“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邓公提出了“政治改革”的历史必然性,但也根本没敢去实践一下,他为后人留下没人敢过、但一定要过的一道历史“政治改革”之门。

是啊,中国至今56年了,“政治改革”一直在“零点、冰点”,除了邓公提出了“政治改革”的诉求之外,2004年中国新《宪法》也注入了“政治文明”的新规则,但邓公走了,对“政治改革”至今没人任何人敢碰这中国的“地雷阵”?甚至几乎让人们永远都看不到、中国“政治改革”与《宪法》上的“政治文明”一样是等不到的那个“春天”!

4、“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2)

但邓公这“民主”的高论,新中国的50多年已经没有任何可能来实践了,未来能实践与否还是个天文数字。去年,中共机关刊物《求是》曾发表《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2)的文章说“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执政的共产党没有任何超乎人民利益之上的特殊利益,更没有任何超乎人民权利之上的特殊权力”。
相反,在中国过去的56年以来,中国的“主人”——人民做不了“主”,党却成了这个国家唯一的“主人”。现在是:党的利益绝对超乎一切,只有所谓的“社会主义”,没有任何人民的民主。自1949年——2004年的绝大多数中国公民(既总人口的80以上)没有“国民待遇”、也没有“迁徙自由”。邓公所说的那种“民主”,依然停留在马克思发现“社会主义”幻想的“幽灵”时期。

B、邓公的遗憾

1、关于“《宪法》至上,依法治国”

“《宪法》至上”,是一个真正、正常民主富强国家、最基本的生态环境,也是一个要“依法治国”国家最根本的法律保障程式。在近200年来,全球范围内的传统政治是一种无规则的强权暴力政治,而现代社会是一种契约的民主宪政治。于是,中国要真正要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就必须改善和加强《宪法》绝对的法律地位和能操作的功能作用,强化《宪法》作为游戏规则的理论与实践和绝对的法律地位,从“大中国”来调和国家与人民、与所有党派、与社会等根本问题。

中国《宪法》,必须调整在一国之内,任何党派都不能凌驾于其上的绝对可能,国家《宪法》不受任何个人、任何党派的操纵和指手画脚。否则,中国的“依法治国”,就必然是画饼充饥。若中国国家《宪法》依然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及运行的生态环境、不能建设这种制衡的生态关系,中国将依然无法根本遏制“人治”的“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革命”“十次路线斗争”等历史悲剧的发生。只可惜,邓公依然延续了毛泽东“人能胜天——人治”的路线,没有将中国推向《宪法》——依法治国的轨道,来调和“大中国”、“中国统一”的伟大理论与实践。

——这也是解决中国“亡国、亡党”的一个根本问题。

3、关于“党政分开,依法执政”

“党政分开”,是一个国家生态环境的必然规则,也是中国国家“政治”与“经济”发展必然方向。邓公早在1941年就主张“党政分开”(3),中共13大前后邓公再次提出“党政分开”,但有碍于毛泽东思想的“党领导一切”,却历时半个多世纪、始终也没有、也不可能实践过。邓公提出“党政分开”的理论依据是:党不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党既不能代替国家权利机关行使权力,也不能凌驾于国家权力机关之上。

而56年以来,中国唯一的执政党与这个国家的实践所一直悖论,中国没有作为国家而产生其他党派的任何生态环境。非常简单,若是人类地球上所有国家也是一党永远执政、没有在野或下野,这个世界该是什么样?还有,作为一个国家一分子的党及其党派,长期独家垄断的占有国家的“政治资源”与“经济资源”,国家何以叫国家?“党政不分”、以党的极个别人来操纵这个国家的重大决策,人民没有任何权力,中国历史上的“三反五反”“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不就堂堂正正的出笼、并成为历史上荒唐的悲剧?

3、关于“保障人权、约束公权”

2004年的中国新《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了国家母法。但长期55年以来,中国公民的人权没有国家《宪法》的当然保障,中国《宪法》甚至也没有阻止过中国“人治”、任何一次人为酿造的中国国家的重大灾难,也没有真正保障和主持过任何一次公民、公正与公平的“人权”行为。中国《宪法》的法律,能真正有效的“约束公权”吗?能约束在中国国家之上的党派吗?

“约束公权”,首先是约束凌驾于国家之上的这一党。你看:只有6800万中共党员(中国总人口的5.24%),却“代表并领导”着中国12.3亿、96%庞大人口的权力或利益,这怎么“约束公权”呢?关键是中国《宪法》真能成为中国名副其实的法律制度吗?真能保障中国公民的人权、利益吗?55年来没有任何保障,而第56年之后就开始真正能够保障了??邓公“让全国人民都发财”(4),没有“人权”,“利益”又被独家垄断,这“财”从何而来发呢?

4、关于“国民平等,地方自治”

中国《宪法》,56年以来都“法律”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中国至今不能有9亿多人口公平的“国民待遇”,不能公平的“自由迁徙”,不能你“特区”、我却“边区、内地”,不能开办金融、电信、电力等等企业,却被50多年一统垄断。

中国经典的“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是55年以来最为不公平的“国民待遇”问题,是全球最大的实质不公;还有中国所谓的党政官员“公选”,仅“应是中共党员”一项,就剥夺了中国96%以上的公民、12.3亿人口的“公平”参与的权利。中国《宪法》第33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中国的《宪法》的法律面前,中国“城镇户口”“农业户口”等向谁、怎样来平等呢?哪一部中国法律能真实的来调整、执行、主持中国社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呢?

C、伟人

1、新中国的开天人物

近100年以来,“新中国”历史有三位至关重要、不可缺的关键人物,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按历史出场前后为序)。

孙中山的宏愿、治国理念、共和国、“三民主义”等,至今依然被绝大多数中国人所认同,但孙中山的愿望却永远不可能、也没有机会来加以实践。没有了孙中山,中国自然出了蒋介石与毛泽东。由于孙中山的奠基,中华民国的中坚——国民党初步以“暴力革命”夺取了政权,但又因容不下共产党“不共戴天”、又大势力所趋。之后,共产党同样以“暴力革命”开始掌握了政权,并采取与国民党几乎一样、甚至比国民党更独家垄断的方式而与国民党分峙着“两个政府”都生存着。至今100年来,中国的国民党与共产党,无法象美国的民主党与共和党那样来维护国家完整的生态环境,甚至都试图永远的铲除一方、而独霸中国的天下。

邓小平的伟绩在于,改变了“贫穷才是社会主义”的定义,这是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所根本无法企及的。

2、邓小平与华盛顿之比

美国的独立战争、南北战争,都有着与中国国民党与共产党“打天下”一样的借鉴意义,但美国的“南北战争”,却没有使这个国家分裂,也没有使这个国家象打南北战争那样对峙下去。这是因为,开国者——华盛顿为这个国家所确立的《宪法》、国家形式、社会制度等,打下了牢不可破的国家基石,没有政党歧视、没有国家歧视、杜绝民主歧视、自由平等、最后是具体到没有人与人的歧视,最起码这个国家的《宪法》法律保障了诸多歧视、不平等根本无法出笼。

而毛泽东与蒋介石各自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在其源头的国家法律制定都是绝对对立的,是相互不能相容而悖论、甚至永远都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伟人华盛顿的伟大在于:这个国家没有国家之内所有的“对手”和敌人,而且相容了所有的政党和团体、民族及“敌对势力”;国家不是“人治”;可以让国家当然、不分党派的历史延续。毛泽东为这个国家打下的基础,漏洞百出——毛泽东与蒋介石都是各自“国家”与“权力”的永远敌人。

伟人之比,毛泽东、蒋介石、邓小平等,不如华盛顿之伟大。

3、与曼德拉之比

纳尔逊·曼德拉的最最伟大,不仅仅是用心和实践来“原谅”了“敌人”,而且他还可以与昔日的“敌人”一同拥有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权力。邓小平也有与曼德拉有同样“灾难”的遭遇,但他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个国家“化干戈为玉锦”的性质,而曼德拉将那个国家与权力的不同“敌人”,组成一个未来和睦的国家“大家庭”,因之曼德拉被世界广泛称之为1000年来最伟大的100名伟人之一。

“邓小平理论”,既没有摆脱他所处的那个“计划经济”“革命党”时代的烙印与模式,也没有融入国家的“共和”或“联邦”等其他“政治文明”国家思想。因之与毛泽东思想、毛泽东对手蒋介石的治国方式等,都没有跨越“你死我活”而融入“大中国”的国策。

4、未来

未来的中国,如果永远都没有所有政党、所有中国人与中囯共产党一样公平、合法执政或在这个国家下野的机会和可能,那麽这个国家将永远存在一个“亡国、亡党”的历史问题。如果这个国家永远存在“亡国、亡党”的可能,那麽这个国家还真正有可能实施“依法治国、国富民强”的方略吗?象所有的动物、所有的生物、所有的植物等一样,在这一个地球之上、一个太阳之下大家都有生与死的生态环境,都能够享受阳光灿烂、享受春风化雨、享受春夏秋冬……

一党永远在台上,一党永远在国家之上,其他党永远在台下,其他一切党派永远都只能在你的指挥棒下跟着转,这符合人类地球的自然法则吗?

中国,需要真实、铁的、历史不容篡改的、而凌驾于所有政党之上的一部《宪法》,来经历100年、500年、1000年“大中国”的历史洗礼。这是因为邓小平在1984年会见香港各界人士时说:“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100年不统一,1000年也要统一的。”(5)而一部美国《宪法》,不仅融合了南北战争,也从当初的13个州融合了到今天的50个州加一个特区,成为世界历史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中华民族,也需要这样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法律,用来调和“大中国”,调和包括毛泽东与蒋介石及所有党派、这个国家所有的公民,来光复中华民族。

注:
(1)(5)见2004年8月10日北京出版的《半月谈》,《重温小平经典语录》一文,作者薛凯;
(2)、见2003年6月17日北京出版的《求是》杂志,《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一文,作者甄小英、李清华;
(3)见2004年8月1日广州出版的《南风窗》杂志,《推进政治文明应详密部署》一文,作者张英洪;
(4)见2004年北京出版的《半月谈内部版》第8期,《小平南巡中鲜为人知的故事》一文,作者刘伟 赵东辉;
(特别声明:作者对本文所着内容与事实,负有不可推卸、当然的法律责任。本文谢绝除此而外,一切任何形式的转载、摘编、BBS和上网链接。若对本文有任何见解、疑问与评述,请通过Gvv21@hotmail.com反馈。)

源自《议报》160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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