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台湾聚酯纤维课征最高29%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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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戴海茜台北27日电)去年10月中国商务部对台湾进口聚酯纤维展开反倾销调查,初判结果出炉,对台湾力鹏、集盛及华隆等多家厂商课征 0-29%不等反倾销税。业者认为,只要课征税率在5%至6%范围,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被课征高税率的厂商则将与律师协商补件说明。

中国商务部在网站宣布,初裁决定台湾地区进口锦纶6、66长丝产品倾销,导致中国锦纶6、66长丝产业遭受实质损害,因此对台湾多家厂商课征反倾销税,福大税率最高达 29%,其次力鹏及聚隆分别为16%及13%,集盛及华隆均为7%,台化为6%,远东杜邦5% ,中纺为 0%。这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后,首宗针对纺织品课征反倾销税案件。

业者指出,被课征高达 29%的厂商主要为不合作厂商;以福大来说,因没有出货至大陆,所以就算被课征29%的税,应该也无影响。

力鹏课征税率仅次于福大,不过力鹏协理柯正兴指出,由于力鹏将生产的产品至子公司力丽及首利进行加工,再进行出货,大陆在不了解关系人交易的情形下初判税率过高,因此将会与律师协商进行补件说明;力鹏目前出口至大陆比重达30%至40%。

纺拓会表示,这次大陆除倾销调查外,同时进行损害调查,初判结果最高倾销税率达 29%。业者认为,只要税率在5%至6%间,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台湾聚酯化纤厂面对国外厂商控告倾销状况已久,且大多数厂商因诉讼费用昂贵,多半不愿参与应诉,甚至转换市场销售;不过,由于大陆为台湾尼龙产品外销最大市场,在不愿意放弃市场情况下,台湾尼龙大厂包括台化、集盛及力鹏等厂商,去年在被调查时即参与应诉,以避免大陆课征高额反倾销税。

为因应这次倾销案件,包括国际贸易局、纺拓会、人纤公会及加工丝公会与业者沟通;不过最后初判结果仍将课征最高达29%的反倾销税率。 根据统计,去年台湾尼龙丝输往大陆数量较上一年成长1.68倍,尼龙加工丝成长2.17倍;出口比重超过1%的尼龙丝厂包括力鹏、台化、华隆等 6家,尼龙加工丝厂则包括集盛、聚隆、福大等10家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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