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向兽行宣战

高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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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讯】一段时间以来,我多次撰文对违背文明人类的基本价值,野蛮强拆中国公民合法私有房产的暴行予辛辣的批判,细心读者可能能够发现前后文章当中的一些变化,即批判言辞愈发尖刻及火药味十足。诸如今天之“向兽行宣战”之文题,读者会惊问,今日之人类可上天揽月、入地遁迹,何惧兽行?何必要对之宣战!实在如此。在今日智慧人类的面前,任何兽或兽之行都不足挂齿,我大致上是明白这些道理的。我这里所言及的兽行是,在当今中国掌控了无尽人间能量的人面衣冠者群体的兽行。这些人面衣冠者群体掌控着今日中国社会的一切,他们绝对掌控着对是非、真理与谬论、罪与非罪、黑白甄别诸“标准”的任意制定权及任意界定权。他们虽为兽行,但这个社会的所有人的言行都必须服从或符合兽行者的兽欲需要,有违兽欲者即为有违“国家”利益者。人的任何使兽行者不安的行为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读者会问,这个高律师今天怎么有点拐弯抹角,兽行者到底姓甚名谁,何以兽行?我确无暇对人以外的兽之兽行予特别口舌,我这里所言兽行者亦并非是受骂的新面孔,实仍为已被国内外文明人诟病多年的官商合体的、远离人性的强制拆迁公民合法私有房屋者的行为。官商合体的野蛮强拆公民合法私有房屋之害已至伤天理、灭人性的地步,官商一体的强拆者的能量积累已达到了事实上劫持了国家的境地,上枉国法下干民怨早属稀松平常之事。最令人绝望及恐怖的是,这些官商一体残暴的兽行者已绝对掌控了所有各级地方政府的司法及行政判断权及任意动用权。

上海有个叫王明清的被拆迁户,残暴的逼迁者对他及他含九十多岁的老父亲在内的全家,在过去的几年里只作了两个方面的事,一是将其祖有房产强行拆毁后自己盖商品房开发;二是在含王明清在内的家人二十五次的进京上访过程中,规律性地每次将他们抓回后或监控或关押。今年新年及“两会”期间,两次获悉王明清被抓,我两次泪流满面却只有仰天长叹!我在讲述这种光天化日下的暴行时有人不解地问,高律师,那不是警察抓人吗,你怎么归究于强拆者。我已深涉强拆这场人类空前灾难之中有三年余,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及判断应有一定的发言权。中国在非人道的强拆过程中,任何专业技术人士,你都根本无法甄别清楚谁是开发商谁是国家及政府工作人员,你根本无法分清哪些是开发商的需要及行为,哪些是国家的价值及国家的行为。所有开发商的需要都能迅速地通过地方政府的行为得以转化为“国家”的需要。大量的、天真的专家、学者、批评者都说这是地方政府扭曲的发展观及政绩观使然。这种观点的张扬,多年来实际上蒙蔽了人们对强拆利益集团大规模针对文明社会犯罪行为本质的认识及应对(一定程度上而言,这种观点的宣传者亦属强拆者针对人类兽行的帮凶,但有一点必须澄清,即这种观点的持有者应该不是上述兽行利益的享有者)。有人还惊问,政府数年来二十几次去北京抓人要耗去多少人力物力,为其解决问题的时间及成本难道比这更大吗?这证明了惊问者不谙中国社会情势。进京抓人无论多少次、多少人、需耗去多少银两都会由含王明清在内的纳税人屈辱地埋单,这与解决问题的成本即予王明清应有的补偿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被拆迁者予以合理补偿对官商一体的强拆者而言不仅感同割其兽肉,另一面,让当今中国最强势的两大势力即政府和开发商坐下来与被强拆公民个体平等的协商安置补偿问题,这不仅仅是岂有此理,在这对狼狈般的合体者看来,这简直是对他们的羞辱。开发商无耻且蛮横地夺走你的房屋并不予补偿,对具体房屋所有权人而言是灭顶之灾,是人世间最沉重的、终身不能摆脱的苦难。类王明清这般情况,你充满屈辱及毫无尊严的申诉上访多少年,但对开发商而言,根本就是未触及毫发。一则,开发商制造的类王明清般或超王明清般的个体灾难已无以数估。他们不会去关注或记住何人的苦难,王明清上访期间其又制造出多少个王明清更无法数估;二则,反动的恶吏会以政府名义,将竭尽任何法律以外的全能去遏制任何可能干扰开发商再行制造王明清灾难的任何行为。北京有位叫周庆华的老人,1992年,他房屋所在的地块被开发商看中,拆毁包括周庆华房产在内的大小41个院的房产以进行商品房开发成了开发商的强烈需要。一番营蝇苟狗后,开发商从政府那里获得了“危房改造”的许可(近几年,危房改造在中国已成为“合法”抢劫的幌子,荒唐至极,危房是谁的危房,应由谁来改造,法律依据及情理依据是什么?),名为危房改造,实为光天化日之下的强拆骗局。每平方米100多元的“安置补偿费”,每户多则两万元少则数千元,不出开发商所料的是,在政府的强力支援下,绝大部分人均屈辱地接受了这种人为制造的人间悲剧。少数类周庆华般地选择了对国家法律及政府部门的信任者,12年过去了,对这种信任的选择使这些老人感到无以言述的屈辱。含周庆华在内的五户14位老人,大都是高级知识份子,12年的奔走,他们的问题解决未获得分毫进展,时至今日也看不到任何解决的迹象。但12年的奔走过程,却使他们看清了另一面的真实,即基层政权中,那些衣冠官员面对这些老年公民的无助所表现出的超人类想象的麻木和堕落。没有一位官员被他们的灾难所触动,没有一位官员具体地为他们做点什么。这些老人的和平抗争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仍将会继续。在他们奔走的12年里,北京的恶官与恶商在同时期又制造了多少个周庆华事件人们无法掌握,但同时期与开发商依法抗争者的悲惨下场的传闻不绝于耳。北京的残疾人叶国强因不能获得合理补偿,上访十七次未果,最后绝望之余跳下了天安门金水桥。这种行为超出了官商利益团伙的忍耐力,他们无耻地将这名残疾人投入监狱。我在其二审期间欲为其免费辩护的努力,因常人想想不到的系统的卑劣行为桎梏终成泡影,在对叶国强的刑事追诉过程中,即使你借用超出想像功率的放大镜,也决不会找出任何属于国家行为价值的痕迹,一边是一位无助的残疾人,另一边是开发商加政府加公检法加舆论的利益集团,叶国强给开发商制造的烦恼由于“国家”及时地“介入”得以消弥,国家不会因此获得文明人类认可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上海的陈修琴是上访户中给我影响较深的一位,其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笑着讲述自己一家遭遇的非人道的灾难。她家位于上海繁华地带的几百平方米房产被官商合体者的兽行夷为平地以“开发”,其至今未获分文补偿,其进京上访已十几次,那一天她笑着告诉我,她吃惊地发现建设部信访接待室已完全被上海来的恶官控制,过去他们跟踪上访者很辛苦,现有他们干脆通过“努力”彻底解决了这种烦忧,坐在国家最高信访部门来等待上访者自投罗网,她和其他信访者多次被假装成国家信访持待人员的上海方面的恶官拿下被强行押回上海。8月初,她又笑着告诉我,她刚从监狱出来,因她穿的一件T恤衫上面印有“尊重宪法、保护私产”字样被政府说成是反动的,必须予以关押改造,她小着问那些审她的干部,公民要求尊重宪法、保护私产是反动的,应当关押改造,那将置国家宪法价值于什么境地,将置你们(指那些国家干部)于什么境地!答日:你闭嘴,我们说你反动你就反动,我们说要关你就能关你!她说她是笑着被投进了监狱!

2001年,湖南省长沙市杨白云个人拥有的顺利商厦,在该市修建黄兴南路商业街的过程中,被市政府的有关官员“搭车”非法拆迁,造成损失近2000万元,而市政府不肯按价赔偿,他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虽已两次开庭审理,却拖着不作出判决,杨向法官交涉,法官说:“我们端着市政府的给的饭碗,怎么判?还是让市政府解决吧!

最新鲜的例证是8月25日,发生在广州大学城小谷围艺术村针对一户陈姓公民的强制拆迁行为。人们用摄像机记录下了那一幕光天化日下的暴行,几百人突然将陈家价值千万元的别墅包围起来,几十名衣冠楚楚却全部面无表情的国家干部,在手执盾牌及械惧、头戴钢盔的人民警察保护下,群体从容地拉开了例行的兽行序幕。最令人心理震撼的是那群衣冠者抡锤砸陈家大门的那一幕,画面中女主人无助地站在院落中央,我怒火中烧但却无奈地反复观看了其中这段录像画面,可怜的女主人在大门、房门被那群衣冠者砸开后,镜头中一群冷血的干部面无表情地步步逼进,无助的女主人步步后退,退至楼上,女主人再无退路,那群衣冠者各自操起家伙开始了冷血的、但他们已习以为常的暴行,价值千万元的别墅,在主人还未获得分文补偿的情况下顷刻间被夷为平地,绝望中的女主人用最大的声音宣读了《抗议书》(《抗议书》内容:我是谷围山庄34号别墅的合法业主,拥有国家颁发的合法产权证书,今天,广州市城监番禺大队对我的别墅进行所谓的强制拆迁行为是非法行为,我表示强烈抗议!谷围山庄34号别墅是我们一家付出了大量的汗水和辛勤劳动,一砖一瓦精心建成,饱含了我们的心血,饱含了我们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感激之情,饱含了我们对生活的热爱之心和对国家安定稳定的信心。在我的眼中,这幢房屋是最美丽的、是最好的,是我家的无价之宝。在我有生之年,决不会去出卖它,更不会以此要挟政府去勒索高价、谋取私利。今天,广州市政府以高等学校为名,违背中央精神,不依法行政,在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协定的情况下,对我的别墅进行所谓的强行拆除,这种野蛮无耻的所谓执法,完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政府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规定,国家大法不抵广州市政府的一纸行政条文,同时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得收回”。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对我房屋的强征、强收、强拆是一种非法行为,是一种犯罪。对此,我强烈抗议这种违宪违法的犯罪行为,坚决反对强拆!今天,我的别墅要被市政府野蛮拆除,明天,我们要让市政府在法律面前低头。今天我失去的是一间房屋,明天政府将失去的是一片民心。我相信任何人都不能永远一手遮天,你张德江、林树森等一批恶官也不能永远一手遮天。我们相信法律,相信历史,相信总有一天会让我讨回清白。谷围山庄34号业主陈丽),但这种声音被各种正在针对她别墅施暴的声音所掩埋。稍倾,这群冷血的强拆者又以同样的暴行程式破门进入武姓人家的别墅中,面对这种群体兽行,武江凯紧张地、本能地护在其93岁的祖父身旁,不幸的老人本来和平地呆在自己家中,却不得不目睹了一幕找上家门来的暴行,紧张中,武的家人推了一下过分接近老人的施暴者,施暴者是何许人,虽然正在施行的是兽行、匪行,但即使是匪、是兽,也是金身匪、金身兽,是不能随意碰的,因为他们在“代表国家”行暴,其自己心中的神圣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双方发生了推拉,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素以野蛮及兽行而昭著的冷血逼迁者这时有了法律观念,大肆叫嚣说与他们推拉是非法的,要对与他们推拉的人采取法律措施,但他们哪里知道,向在他们这般针对合法公民施行的抢劫犯罪行为过程中,按中国刑法规定,直接置其于死地都属正当防卫。可怜的中国刑法,其价值已被完全的倒置。

2004年3月19日,对生活、居住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数年之久的水星水库附近的段起来教授及其他34栋漂亮别墅的主人而言,这一天是一个绝对黑暗及惨烈的日子,“可以说这是人世间最沉重的灾难,最肆无忌惮、是针对人的最无人性的野蛮,但最令人恐惧的是施暴者无任何风险”,一位受害者如是说。这一天,这些别墅的主人发现,他们居住的地区周围,出现了他们从未遇到过的情形,数以百计的警察出现在一栋栋别墅周围,许多警察还牵着军犬,出入别墅区周围的所有路口都被戴钢盔、持钢枪的武警把守。国家干部、人民警察、国家公证人员等不同身份组成的五百余人按明显是事先策划好的套路、以惊人的成熟及老练的方式,几十台无人性的机械在人的操作下将35栋别墅荡为废墟。以任何形容人性残暴的语言来评价施暴者的恶行都必将显得苍白,响彻整个别墅区上空的压倒性的声音是房屋轰然倒下的声音、以及间或夹杂着这些房屋以被拿下的房主人绝望的哀嚎声。稍倾,价值近2亿的35栋别墅成了一片瓦砾。既然是非法建筑,开发区政府当然是一分钱也不予补偿。这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次强拆“非法建筑”的情形。现在,这种被外界称为冷血强拆事件的惨剧即将在天鹿水库别墅区重演。2004年6月12日,《广州日报》A版刊发公告,公告告知王玮等66名天鹿水库别墅区别墅的主人,说开发区政府认定上述人员的别墅是非法建筑,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房屋。”并告知“三日内不要求听证即视为放弃了权利。”上述公告并不是令这些被认定为非法建筑房主人精神恐惧理由的全部,最令他们惊恐不安的是,开发区政府拟强拆他们合法私有房产的理由及程式套路与强拆水星水库别墅群的套路与程式如出一辙,一种灾难临头的不祥阴影笼罩在这些房产主的心头。开发区政府这种已经强拆及又正拟强拆的行为是否合法,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不是争论的焦点)。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开发区政府)强拆公民合法私有房屋的行为不仅仅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问题,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开发区已强拆及拟强拆的理由是上述别墅主人是在国有的土地上私人建房,而这些别墅主人持有的权属证书清一色的都是《农村(圩镇)宅基地使用证》(下称《宅基地证》)。开发区已强拆及拟强拆的理由很简单且直接,即:土地已划归开发区,因此土地当然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禁止私人建房,因此你们在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当然属非法建筑,当然应当拆毁且不予一分钱的补偿。现在能够确定的因素是:上述已被强拆及拟被强拆的房产主均持有所在地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依法核发的《宅基地证》,且在建房前清缴了一应农村宅基地使用者用地的补偿、青苗补偿等各种规费,均是在取得所在地镇政府核发的《村镇建房许可证》后施行建房,建房完成后,又即时取得了具有基本法律效力的《宅基地证》。在法律上,另一个能够确定的因素是建房者建房具有法律的正当性,这种法律的正当性是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的登记及发证的程式规则来保证并决定的。政府是规则及标准执行或判断的法律义务主体,核发各类建房证照如有错误,也只能由政府依法承担,更何况当时的证照核发完全合法,对此,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云国房(2002)150”号文件有明确的定论,其有法律证据的既判效力,在这份政府文件未撤销前,任何与之结论相反的处罚都将闹出无知的笑话。被奉为圭臬的既不是国家的法律规则,更不是客观的历史真实,蛮横无知的滥用职权成了规矩。一些政府官员对滥施职权、滥施灭绝人性的暴力对他们而言不存在任何风险的广州官场大环境的绝对自信,他们要达到官商勾结获利的目的,强拆合法房屋对他们而言亦易如反掌。合法房产强拆的补偿价也从来都是他们说了算,但一点也不予补偿恐文明社会不答应,干脆就把你的合法房产说成是非法的,不但一分成本不用掏,反而落个“依法行政、执法如山”的美名,一举多得。3月18日,即强拆的前一天,名为徐敏、张作和的两名“通讯员”就在广州日报刊文《广州开发区拆违决心从未动摇,严密调查做到依法行政》,文中说:“社会各界同时表态,支援政府的拆除行动”。

同样是徐敏、张作和两位“通讯员”先后7次在《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撰文,难抑愤怒地一再表达对这些“非法”建房者的声讨,难抑激情地盛赞开发区政府“为民办好事”、“执法如山”的现代政府形象,并兴奋地告知社会各界,开发区这种别墅还有上千幢,政府将全部拆除。在另一篇《没批文,建好的别墅也得拆》一文中表达出作者对具有无边的非人道杀伤力的、张狂到无可复加地步的行政权力滥施功能及状态的亢奋,使人不寒而栗。每天都在屠戮文明、屠戮人性的张狂权力却每天都能被戴上华丽的桂冠,如斯!怎生了得!

每年,全国各地予我,反映野蛮强拆的信件数以千计,高度一致的规律即:官商勾结、野蛮拆迁。且不说强拆本身的正当与否,仅强拆野蛮行经的本身即不能与国家行为结合在一起。野蛮暴行,纵使为所谓的国家价值服务,那麽这种国家价值也完全背离了正当性!

去年,在《半月谈》召集的一次强拆问题研讨会上,我曾尖锐地指出:“强拆的本质是官商勾结劫持了国家,然后以国家的名义施行对合法公民的残害之举。私有房产主所受到的伤害是人们能看到的最直接的危害,任由这种暴行的存在及蔓延,国家的形象、国家的法律价值、国家的既有法律基础、国家保障公民、法人法律利益的能力及保护公民、法人法律利益的公信度遭致空前的破坏。许多人都愤怒地发问,国家的力量在哪里?我们的国家怎么会容忍如此不道德的残暴行为?”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年年岁岁花相似,野蛮强拆情势依旧。我的这篇文章题为《向兽行宣战》,我这里的宣战也决非向人们倡导暴力,曾在人民大学读书社的演讲中,面对当今中国结弊解决之道的大学生提问,我表达了我的思想,即:告别革命,探寻和平解决之道。革命形式从未解决过中华民族所面临的问题,从来只解决过对政权垂涎者的私欲问题,但这取决于当权者给和平之道以可能的希望与出路。在写这篇文章时,一些同事力劝不要用“兽行”二字,我从不迷信通过对极端言词的择用以使文章获得力量,我的痛苦在于,我实在没有力量将残暴程度远在兽行之上的行为冠以非兽行的说辞。野蛮强拆公民合法私有房产者是国家的敌人,无论冠以什么美誉,强拆和平公民的合法私有房产,是对人类文明的反动,是对基本道德价值的反动,是对国家追求法治目标的反动。文明人类都有与之和平斗争的义务!舍之,别无出路!

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

高 智 晟 律 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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