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义龙:请让天安门广场平民化

杜义龙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9月15日讯】据京华时报报导,《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在北京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办法》规定,天安门广场地区禁止有车身广告的车辆通行。

不管这一办法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和考虑,这都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条款。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天安门广场地区有车身广告的车辆不能通行,依据的是什么法律?究竟是交通法、环境保护法还是广告法?在这两部法律中,哪一条能够演化为某些交通路段不能通行车身有广告的车辆呢?车身带有广告又违反了其中的哪一条呢?从这一点来看,这部管理办法中的这些相关条款合法吗?

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向一个市场经济型的国家转型,所谓市场经济,其中商业化的程度必定是十分高的,到处布满广告也就是正常的事情,只要不违反广告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广告越多,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商业化的程度也越高。同时,车体广告大部分是经过广告部门精心设计的绘制的,其中蕴含着十分丰富的艺术内容,并具有强烈的装饰效果。一辆经过精心绘制的车辆,从天安门广场经过,必定会给这带有数百年传统的、与平民百姓隔膜的具有威严、冷漠的广场带来一份喜庆和欢乐,带来一些平民化的色彩。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色彩斑斓的天安门广场,才是现代意义的天安门广场,那种肃穆、威严、令人感到畏惧的天安门广场,是封建社会帝王统治的需要,是反平民精神的。在现代社会,一些带有权威性质的建筑物越来越与平民接近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很多国家的最高政府机关的驻地,都向游客开放,甚至向外国游客开放,允许自由参观,而我们还要限制通过天安门广场上通过的车辆不能有车体广告,这种地方性的法规,体现的是一种什么精神呢?

从经济的角度来讲,这也是非常不划算的。天安门广场是一个著名的旅游胜地,游人多,正是广告效果最好的地段,我们为了一种落后的理念却要牺牲掉这部分经济效益,这能说是一个聪明之举吗?

所以,我希望这个管理办法最好能够再修改使之首先合法化,同时还要使天安门广场平民化,成为真正的人民大众的广场。(2004-9-11)

--源自《议报》163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专栏】杜义龙:如此体罚小学生,该当何罪?
杜义龙:“领导特别重视”停止之时便是民主制度建立之时
杜义龙:国家是否有权力牺牲或漠视一小部分人的生命
【专栏】杜义龙:反对不惜代价的统一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