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一错错五代 喜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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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萧夙眉╱雾峰报导〕一错错五代!台中县雾峰乡民邱福银本该姓周,疑因音误,户政单位人员将“周”听为“邱”,导致这家人姓氏从日据时代就错误到现在;邱福银为了要认祖归宗,锲而不舍争取改姓,持祖先牌位、墓碑照片佐证,内政部近来以专案方式,让包含邱福银等家族共十五人,从“邱”改“周”,是全国罕见改姓案例。

七十多岁的邱福银盼了一辈子,确认可改姓“周”,开心地与老婆到相馆拍照要当身份证照片,当他拿到热腾腾的新身份证,不识字的他,看着“周”字,直呼“对祖先、对老母有交代,真欢喜”,频频向雾峰乡户政人员道谢。

邱福银于一年多前,向户政机关表明要改姓,他说,祖父本该姓周,但是祖父于其父出生不久即过世,祖母改嫁至邱家,而当时正值日本统治时代,可能因发音不标准,将“周”听成“邱”,结果父亲跟着姓邱,家人因为不识字,也搞不清楚状况。

户政人员调阅邱福银户籍誊本,发现邱家从民国前九年开始,包含邱福银的祖父、父亲等人在内,全部都姓“邱”,虽邱老口口声声强调该姓周,但很难证实他和周家的关联,碍于改姓法令规定,无法让他改姓,连他当年想让儿子姓周,也于法无据。

务农的邱福银不死心,常骑着脚踏车至户政机关拜托公务员帮忙,他甚至持祖先的牌位、墓碑照片等,证实他该姓周,他说,父亲户籍资料虽登录“邱”,但父亲死后牌位、墓碑都刻“周”,母亲临死前还一再交代,要认祖归宗。

户政人员被邱福银的执著感动,请示内政部,最后以专案处理方式,除了祖先牌位、墓碑为证外,也访查当地老一辈,证实大家都知道邱家的事情,他没有欺骗的意图,准予让他们改姓“周”。

邱福银获知消息,包含冠夫姓的老婆、四名儿子、独生女、八名孙子,都改姓“周”,邱福银表示,哪天与祖先阴魂碰面,不再愧对祖先,各种花圈也可写上“周”,这把年纪能完成这件大事,真的很开心。

邱福银的儿子邱文卿现为农会育苗场成员,过去大家叫他“邱董仔”,现在改口“周董仔”,通讯录也改为“周”;他说,虽然要更改很多证件,但“周董仔”听起来满顺的,很不错!

改名容易 改姓难

〔记者萧夙眉╱雾峰报导〕户政单位基于民众需求,依法给国人两次更改名字的机会,但对于改姓,则严格把关,除了被认养者、被收养者、终止收养者、原住民等,可依法申请改姓外,像台中县雾峰乡邱福银一家人改姓“周”的案例则少见。

根据姓名条例第六条规定,被领养者、被收养者或终止收养者、夫妻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原住民因改汉姓造成家族姓氏误植者,符合得申请改姓条件,其他若想更改姓氏,须符合法律规定。

虽姓名条例准许民众改姓,但有但书,例如通缉或羁押者、受宣告强制工作或交付感训处分裁判确定者、有期徒刑以上的判决确革定且未经宣告缓刑或易科罚金者,这些人不可以改姓、改名。

至于受到国人名字重复、命格等因素影响,姓名条例开放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更改名字,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名字相同;同一县市居住六个月以上,姓名相同者;命名文字字义粗俗不雅或特殊原因;铨叙时发现姓名相同,经铨叙机关通知。

国人改名每人以两次为限,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须于成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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