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紧急救援江西4名刑讯逼供的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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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2日讯】10月10号是世界反死刑日。大赦国际这一天发起紧急救援行动,要求中国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黄志祥等四名强奸杀人犯死刑。

据美国之音报道,近年来,随着中国各地冤假错案不断出现,老百姓对司法公正性的信任度越来越低。

大赦国际指称,中国是世界上实施死刑最多的国家。该组织掌握的数据,仅2004年,估计有6千人被判处死刑,3千人被处决。实际数位仍属“国家机密”。于2004年三月,有人大委员指出中国每年约有一万人被处决,比国际特赦组织估计的数位还高。

大赦国际紧急救援行动的当事人黄志祥等四人,涉嫌犯有强奸、谋杀和抢劫等罪行,一审、二审均被江西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但是中国各地多名律师为四人打抱不平;他们在向最高人民法院伸冤说,这四人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定罪的。他们的罪名是在1999年9月到2000年5月期间参与强奸、谋杀和抢劫等犯罪活动。

被告遭刑讯逼供

4名被告不服,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江西省高院以证据不足,把此案发还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但是,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处他们死刑。4名农民被告提出,他们是在遭到警察的刑讯逼供情况下被迫招认所谓的罪证的。

被告之一方春平的父亲方桂水指控当地公检法在这个案子上滥用私权:“公安局为了立功受奖,中级检察院对公安局的材料不核查,他们滥用私权。如果我儿子的确做了这些事,就要按照国家法律办。但是,如果没有事实根据就不能判刑,我们老百姓花不起那么多钱打这个官司。”

美国华裔律师叶甯表示,中国使用死刑的情况相当严重,将死刑犯的上诉期限定为十天是很不合理的。

大赦国际呼吁发回重审

大赦国际的活动人士阿努呼吁中国当局根据国际公平审讯原则,对4名被告进行重审:“就这个案子来说,我们所关注的是,这几个是在刑讯逼供下被定罪的,而且没有得到公平的审讯。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对这4名被告进行重审。”

有消息说,这4名被告的案子有可能被再次发回原地重审。

被告之一黄志祥的父亲黄全正担心,这会对他们的儿子更不利:“我们的案子是不会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去的,他们会把案子搁到下级法院,活活拖死我们的儿子。他们曝光太急了,现在骑虎难下,没有办法。但是,最后可能还是由高院打回景德镇,再由景德镇判死缓或无期,然后把他们放到劳教所去。”

中国“公民维权网”负责人李健在2004年曾经亲自到江西乐平实际调查了这个案子,并且和被告人家属和委托律师见了面。

李健说:“这个案子实际上江西省高院已经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但是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仍然不顾基本的事实和我们国家的司法原则,仍然判他们死刑。我觉得最高人民法院把死刑核准权收回,这个案子一定会被推翻的。他们一定会被无罪释放的。”

敦促中国政府死刑透明度

大赦国际中国问题研究员艾里森敦促中国政府保证使用死刑情况的透明度:

“中国政府需要做到的基本的一条,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被判处死刑的人数。那些赞成使用死刑的人的争辩之一,就是死刑对犯罪有威慑作用。大赦国际不相信死刑会 对犯罪起威慑作用,但既然中国政府是以死刑来威慑犯罪,为什么又要将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保密呢?联合国的决议要求相关政府保证使用死刑的透明度。”

这位大赦国际的研究者表示,不对非暴力犯罪使用死刑是国际准则。

中国依然有多达68项罪行可以被判死刑,包括经济罪行、瞒税、金融诈骗、走私及假冒等。死刑处决方式包括枪毙及注射,均被广泛任意使用,且经常用作政治运动的工具,例如“严打”中,很多平常可能只会判有期徒刑的罪行,就经常被判死刑。

虽然中国当局已颁布多项法律法规,意图禁止刑迅迫供或强迫招认,然而全国警察在调查过程中使用酷刑及不人道待遇、诱供等情况仍然严重,国际特赦组织对此深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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