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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退基金监理机制 劳工团体与学者意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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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四日电)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等多名劳工团体代表今天在一场公听会表示,过去台湾的行政法人经验太少,他们不赞成劳工退休基金由行政法人管理;但也有学者指出,公务体系没有专业投资管理人才,应以行政法人管理劳退基金。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卢天麟(不分区)、中国国民党籍立委侯彩凤(不分区)与赖士葆(台北市)上午在立法院召开“劳退金监理会定位之探讨”公听会,讨论劳退基金应由行政法人或行政机关监理。

卢天麟表示,劳退新制实施后,政府收到的劳退基金逐渐增加,预估十年后将达新台币一兆四千万元,但监理机制尚未确立。

他说,基金监理机制目前有行政院版“劳工退休基金监理会设置条例”草案中的行政法人,与赖士葆版“行政院劳工退休基金监理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及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版“劳工退休基金监理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行政机关两种看法。

与会的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应元表示,他希望藉行政法人机制,“为台湾的劳工老本找一名(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葛林史班(Alan Greenspan)”,基金董事长也可找外籍的基金管理投资干部,全球布局,提高劳退基金获利率,保障劳工退休后的生活。

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教授邱显比表示,劳退基金若投资效益不高,将无法获得高所得替代率,但公务体系中没有专业投资管理人才,他认为监理机制应跳出行政机关。

他强调,劳退基金应为劳工谋求最大利益,但应明文禁止政府利用劳退基金护盘,且董事会应定期公布基金投资组合,供外界检视。

孙友联则说,台湾过去的行政法人经验太少,且以中华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投资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例,难保将来基金监理董事会不会循例办理,劳工团体有很多疑虑,他原则上更反对基金从事高风险投资,包括股市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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