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法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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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讯】
尊敬的胡锦涛书记:

您好!

我们联名向您反映紧急而重大的问题。

一、潜江搞我行我素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中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05]21号)中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按照法定程式应先推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侯选人,竞选成功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民委员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

上面两个档明确说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村委会先于村党支部,村主任的产生先于村党支部书记,中央和省都以“提倡”的形式强调如是操作,不是没有根据和道理的。然而在我们潜江市的市委市政府却不依中央和省的意旨办,我行我素。我们向其提出非议,他们却振振有词地说:“提倡”呗,可以不理。我们说:中央和省连环提倡,就是应该理,如果百姓对中央和各级党、政府依据客观事物的优点积极鼓励和严肃要求人民群众施用和实行的时策和方略(如提倡计划生育等)都抱置之不理的态度,那能行吗?我们看是否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从这样一点一滴数落的。

二、潜江放纵黑恶行径

潜江为征地、拆迁不时有政府花钱请混混砍杀殴打百姓;潜江不让百姓自费印发宣传品宣传国家法律和党、政府的政策,经常乱出警收缴百姓关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资料,出滥警恐吓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百姓;潜江不让百姓依法宣传民主与法治,经常出现百姓参与推进民主政治活动而被威胁和殴打的事件,百姓在紧急关头 向“110”报警,是有报无警(即不出警)。特别是,近来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展开后,黑恶人员群体在潜江市竹根滩镇的辖域内此起彼伏,不时出没,殴打村民。这些,政府和警察是不管的。

我们这里村级组织第六届换届选举工作才起步,苦于上述不良情况,特紧急联名向中央和省作反映,请求解决问题。

上书人:姚立法(13986935587) 严清金(8666484)
曾祥军 王述光 曾令新
郑玉华 张家立 董家军等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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