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抨额外批地损收入

嘉亨湾楼面大增 部门协调及酌情权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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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审计署昨日发表报告,批评屋宇署在处理西湾河一幅土地给发展商恒基地产时,批准发展商申请额外批地以换取兴建政府及公共设施。审计署指出,建筑事务监督及后又无理会其它部门反对,运用酌情权,令发展商较规划多建1倍住宅,造成政府损失至少1亿多元。政府表示接纳审计署的改善建议,并会设立独立调查小组调查此事。
审计署建议屋宇署署长在卖地及批出额外土地以换取发展商兴建公共社区设施前,要澄清地盘用途是否可以修改,咨询有关部门,及同其它部门尤其是地政总署取得共识,政府表示接纳建议。


涉事的嘉亨湾是恒基地产于2003年的重点发展项目之一,总楼面建筑面积经额外批地后超过135,000平方米,比原先的85,000多平方米大大增加。有测量师估计,多出的楼层面积价值超过34亿元。

嘉亨湾的发展商恒基地产回应说,嘉亨湾增加楼面面积的申请,乃根据卖地章程严格依法争取的应有权益,不存在官商勾结。

民主党促堵漏免官商勾结

民主党对于嘉亨湾额外批地令政府少收补地价一事,表示惊讶。发言人何俊仁指出,事件反映土地契约审批机制、政府部门协调以及行使酌情权等方面出现很大问题。民主党促请政府在调查小组提交报告前,采取临时措施以堵塞漏洞,并要求小组研究有没有个别官员在事件中失职。同时,该党要求政府交代其它土地发展项目,以免出现同类事件。何俊仁又说,如果事件未能查明,很难避免令市民觉得事件牵涉官商勾结。
审计署的报告指出,嘉亨湾的土地发展权于2001年1月以24.3亿元售出,土地契约列明发展商要兴建水警基地停车场及公共交通总站(约15,000平方呎),但土地契约没有列明水警基地附属地方及交通总站是否包括入建筑面积中,虽然地政总署认为应包括在内,而计算地价亦以此为标准。

建筑监督不顾地政署异议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发展商当年以不够土地发展地下巴士站为理由,要求政府额外批地,当时的屋宇处建筑事务监督不单同意,而且批出超过1万多平方米土地给发展商恒基地产。地政总署对建筑事务监督批准预留地区拨地表示诧异,认为批出额外地方属过早的决定,政府应予撤回,但建筑事务监督会议维持有关决定。最后地政总署同意新的图则,发展商补地价600万元。

审计署估计,没有将公共交通总站列入建筑楼面面积内,令政府损失至少1.25亿元。

审计署指出,根据规划署的计算,嘉亨湾原先住宅建筑上限为85,000多平方米,提供约1,000个住宅单位。但最后发展商兴建了5幢61至64层高的大厦,总住宅建筑楼面面积超过135,000平方米,住宅单位超过2,000个。有测量师估计,发展商额外申请的楼层面积价值超过34亿元。

这次事件中备受批评的建筑事务监督,证实就是当时的屋宇署署长、目前即将退休的现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梁展文,他被审计处3次批评批地不当。梁展文昨日表示,建筑事务监督的决定正确且不偏不倚,相信小组会公正处理。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长孙明扬表示接纳审计署长提出的改善建议,并将成立由终审法院法官马天敏为首的3人小组研究,3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若确认有官员犯错,将会按程式处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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