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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评论/中资搞媒体战 亟待严肃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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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特稿﹞陈总统“宣示”任内不关闭电视台,意图让TVBS事件落幕,然而,TVBS事件暴露的问题是:是否有外资或中国资金介入台湾媒体经营,遂行媒体战,操纵影响台湾舆论?如何解决这个涉及违法并影响国安的问题?

民国八十八年立法院制定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外国人直接持股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用意除了保护本国媒体事业,更重要的是要避免外国势力操控台湾媒体!

然而,在野党立委以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的大旗起身辩护,却绝口不提该公司背后资本结构的法律问题,还宣称“就算百分之百是外资又怎样!”

依在野党立委的逻辑,难道外国势力介入台湾媒体,尤其是中国的资金,台湾不须警觉吗?如果今天是日本资金依此模式在台经营媒体,干预台湾内政,在野党立委恐怕要求立即撤照关台!

T台事件凸显了几个问题;其一、该台资金既属全部外(港 )资,涉及违法必须依法处理,新闻局两个月前未处理,已涉及失职,必须究责,陈总统的宣示并已干预法律。其二、中国介入台湾媒体的现象与事实,亟待严肃因应与解决。其三、台湾现行法律的相关规范不仅不一致,甚至出现漏洞,相关法律的整合修正已有急迫性与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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