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减排污被指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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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讯】一直表示无法在2010年达至减排污染目标的中华电力公司放软姿态,宣称只要政府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问题上加快审批步伐,中电应可按时达标。但环保团体批评中电的姿态,只是为了在利润管制协议上讨价还价。

中电8日表示,希望能够在明年年底前,获政府审批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的选址,以便中电能提早于2010年,完成建设工程,有助达致粤港两地设订的2010年减排目标。中电常务董事阮苏少湄说,目前未准确计算到接收站的兴建成本,日后的投资成本亦会以20年摊分,因此对电费只有轻微影响。

对于中电改变看法,阮苏少湄强调是再审视各项计划后认为可行,并非是为了08年到期的利润管制协议换取更有利谈判条件。

但香港地球之友环境事务经理朱汉强批评中电的回应只是讨价还价的掩饰,凸显其改善空气质素上“扭扭拧拧”的态度。他说:“这种缺乏企业良心的态度,只会强化中电贪求谋取最大经济利润、罔顾环保及市民健康代价的差劲印象。”

朱汉强并指责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态度软弱,纵容电力公司污染空气以自肥,成为保障电力公司利益的“庇护工场”。他促请当局强硬地把好环保大关,把电厂的环保表现与准许利润百分比挂勾,以市场力量诱使电力公司落实减排。

在这个挂钩制度下,电力公司在环保设施及操作成本的投资,均不应计入固定成本,让电厂无法借环保投资之名,在利润回报率上打市民的荷包。整体而言,只要电力公司愿意作出更多的环保承诺,便可获取较高的利润回报;反之,则削减回报比率。

香港地球之友指出,两家电力公司中,中电在减排上最“缩骨”,既不愿加快设置排放较少污染的液化天然气设施的步伐,又拒绝承诺为青山发电B厂的烧煤机组加装烟硫装置和催化还原装置。光是后两项设施,便可大大减少排放92% 的二氧化硫和80% 的氮氧化物。

香港在控制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二氧化硫等4大空气污染物方面,前3者在1997年至2003年期间均成功达到双位数字的减幅;不过,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却由于电厂大事烧煤而反其道而行,同期飙升4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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