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促收紧高官退休“过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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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讯】立法会昨日通过促请政府延长首长级公务员在退休后到私营机构任职的禁制期,并须密切监察他们退休后的工作,避免出现双重支薪或利益冲突。

提出动议的民主党张文光议员指出,多名高官退休后未超过禁制期,就到私人机构工作的情况愈来愈严重,引起社会很大争议。张文光批评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滥用酌情权,在审批前房屋署副署长钟丽帼到私人机构工作时失职,引起社会重大非议,并要求当局采取措施,恢复市民对高官退休制度的信心,以及就钟丽帼事件的失误道歉。

建议禁制期延长至两年

张文光促请政府收紧对常任秘书长或以上职级官员退休后任职私营机构的限制,包括将禁制期由6个月延长至两年,并做到除“三害”,即法规疏漏、执法不严、官员失职。

多个党派的议员在辩论高官退休后“过冷河”的问题时表示,公务员薪津优厚,又名“高薪养廉”。过去港英时期,高官退休后甚少再涉足私人机构,但在特区政府管治下,变成退休高官一边享受优厚的长俸,一边领取私人机构的薪金,所以必须收紧退休高官任职私营机构的限制。

职工盟的梁耀宗议员除了希望公务员做到洁身自爱外,亦建议政府长期监管退休后的公务员。

独立民主派议员郑经翰提议,首长级高官退休后就职私人机构,领取私人机构的薪水,可以用“多除少补”的方式来支付退休金。另外,他亦提出将退休年龄加大。郑经翰说:“愿意做公务员是为了理想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市民服务”。

陈伟业:官员勿变人格分裂

陈伟业说,前房屋署副署长钟丽帼一次过领取400多万的退休金,再加上每月领取逾7万元的长俸,而前警务处处长曾荫培就一次过领取逾千万的退休金后,每月领取逾6万元的长俸。原本的退休金制度是想使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安享晚年,但他们的退休却成为“揾真银”的开始。他说,高官退休后很多人愿意聘请,是因为他们掌握了很多资料,包括大财团上司或敌人的资料。他希望“官员不要双重支薪变成人格分裂”。

梁国雄议员强调,只有民主选举特首才能杜绝官僚作风及官商勾结等恶习。他说:“要改革,要民主,反贪污,反腐败。”

在亲建制阵营方面,自由党指政府正调查事件,不应罔下判断;民建联就认为政府应尽快完成公务员退休后转职私人机构的检讨报告。

王永平说,公众利益与公务员退休后就业的权利并无必然矛盾,但他表示政府会研究延长禁制期,由半年延至1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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