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起诉《明报周刊》 宋祖德指陈凯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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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讯】(中华网4月28日报导)近日,香港《明报周刊》称陈凯歌的《无极》因戛纳评委不喜欢而不能入围参赛单元。此消息一出,引起轩然大波。《无极》投资方中影集团总经理韩三平怒斥报道失实,并有可能对中影集团造成信誉和经济损失。记者昨日从中影集团处获悉,他们已决定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香港《明报周刊》。
  
  记者找到了刊载这篇文章的4月23日的该期周刊,标题为《评审看罢不喜欢,〈无极〉无缘参展康城》。这篇不足200字的报道中,对这一消息用了“特工最近听到……”、“据知……”等语焉不详的字眼。记者致电该周刊编辑部询问此事,一位自称是娱乐部主编秘书的人一再搪塞说:“事情还在了解中,不太清楚。”
  
  前日,中影集团总经理韩三平发表公开声明,指责这篇报道内容严重失实,误导读者和观众,对投资方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记者其后联系到《无极》的制片人陈红。她气愤地表示,对于此类偶尔冒出的负面“新闻”,他们在气愤的同时也觉得非常惊讶,“我们永远无法知道这篇新闻到底是怎样炮制出来的。现在去猜测这些也没有意义,我们最关心他们能否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陈红向记者透露,《明报周刊》通过别人作出了“解释”,“大概意思是说,他们弄错了,本来不是讲《无极》的。对于这种解释,我们不接受。他们怎么造的谣,就应该怎么纠正回去!”陈红告诉记者:“我们的律师看了这篇报道,也怀疑这篇稿子别有用心。”昨日,中影集团终于决定起诉《明报周刊》。
  
  原告代理律师潘忠仁告诉记者,他已接到中影集团的委托书,目前正在深入了解案情,将很快向北京市中院提起诉讼。潘律师认为,《明报周刊》已经构成对电影《无极》的名誉权侵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权方应该承担责任,必须立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由于具体的损失是逐步显露出来的,因此潘律师认为赔偿金额还需要进一步统计。由于《明报周刊》是在香港发行,因此记者就案件的管辖权询问潘律师,他认为虽然被告在香港,侵权行为也在香港发生,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行为还要看结果发生地在哪里,而《明报周刊》的侵权行为的影响已经在内地体现出来,因此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该可以受理此案。

  宋祖德指陈凯歌是“炒作”
  
  宋祖德昨天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阿杜演唱的《爱就是你》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和版权,这两天他就要上告法院了。一向自称“不怕讲真话”的他忍不住再次炮轰了娱乐圈:“这个圈子太黑了!我只能算是个讲真话的人,张艺谋、冯小刚、陈凯歌之流才是真正的‘炒作大王’呢!”
  
  “其实我根本不想打这些官司,但这个圈子总有文隽、毕晓世那样的人让我不得安宁。”宋祖德气愤地说,“这个圈子真的很黑,我之所以打这两个官司,就是想提醒像我一样的民营企业老板们警惕,别被他们给骗了!”他说,眼下他告文隽的那个官司已在受理中,但文隽的态度依然“很恶劣”,“他跟我说,有本事你去告吧,反正他既不打算还钱,也不准备道歉”。
  
  对围绕自己身边的是非,宋祖德形容为“当说真话的人碰上说假话的人所必然产生的结果”。他说这个圈子有太多的“伪君子”,而人们也被这些人迷惑得太久,分不清真假,“比如媒体都说我是‘炒作大王’,可其实我从来没有炒作过,我说的都是真话。真正的‘炒作大王’,应该是张艺谋、冯小刚、陈凯歌之流。比如冯小刚,他当初在《手机》首映的时候怒骂记者就绝对是场炒作,我已经打听到了———他跟那记者其实是哥们!还有陈凯歌,他最近为了《无极》进戛纳的事要告媒体,那绝对也是一场高明的炒作———我是个商人,一眼就看出来了!”最后,他还不忘给《无极》下个预言:“这片子肯定亏本———老百姓肯定不爱看!”(李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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