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手段催债违法 消基会吁民众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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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十五日电)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却有经金融机构委托的催收公司以恶劣手段催债,已属违法行为,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呼吁民众勇于检举。

愈来愈多人习惯向金融机构借贷消费,有些人因欠缺财务规划,导致无力还钱,而部分金融机构委托催收公司催讨债款的手段却很恶劣,让消费者及其家人、亲友遭到电话骚扰或恐吓,让消费者有如生活在地狱中,消基会已接不少申诉电话。

消基会上午召开记者会,公布常见的催收公司恶质催收手段,一是二十四小时夺命连环CALL,因疲劳轰炸,导致欠债的消费者精简神紧绷。

消基会指出,根据“金融机构债权催收作业委外最低标准化范例”,催收债款作业时间原则上是上午七时至晚上十时,二十四小时的电话催讨,很明显违反银行相关作业规定,债权银行若发现违规催收行为时,应立即终止委托催收,金管会也应下令停止银行的委外催收作业。

其次是利用暴力恐吓方式向债务人催债,消基会说,小额借贷通常是经济上弱势或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人,催收公司以暴力恐吓,常会让法律知识不足的消费者心生恐惧,甚至有催收公司与黑道结合,都已构成刑法“恐吓罪”或“强制罪”。

还有催收公司向债务人公司、亲友或邻居,散布欠债消息,已违反刑法及治安法相关规定。

消基会表示,根据“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卡业务应注意事项”,金融机构委外催收,除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所委托的单位,应出示“授权书”。

消基会认为,金融机构面对消费者借贷欠款时,应积极协商合理的偿债方式,如展期、转贷、降息、延期、分期偿还等,消费者也不能以“驼鸟心态”面对债务,若遇催收公司有不当催收行为时,应立即报警,或勇于检举,检举电话有金管会所属银行局02-257102766、银行公会全国联合会02-85962333、消基会02-27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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