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强盗”

杨添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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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1日讯】有一天﹐儿子亚令问我﹕“妈妈﹐你知道强盗有几种吗﹖”我不加思索信口开河地说﹕“强盗吗﹖论性别有男有女﹐按年龄有老有少﹐按危害程度有大有小。”儿子听了﹐不耐烦地说﹕“有合法强盗与不合法强盗”。我说﹕“为啥和我谈这个﹖我对强盗这两字非常厌烦。我是好人﹐从来不与这些沾边的”。儿子说﹕“在我们中国﹐每个人现在要办什么事﹐都要与合法强盗打交道。你想想﹐这是一般问题吗﹖涉及的面﹐千家万户。与儿子的谈话﹐启发我想起发生在身边的一些往事。

90年代初期﹐小女儿在北京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后﹐成绩优异﹐按政策 列入国家分配指标﹐分回我们家乡的首府。那时候﹐我办事总是按“老皇历”公事公办。以为女儿毕业国家分配不会有问题﹐有高枕无懮的想法﹐随其自然。后来时间一天天过去﹐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没有着落。再后来﹐我丈夫的老同学及好朋友刘先生告诉我﹐现在社会风气很黑暗﹐学生毕业分配要向直接负责分配的人事科长进贡钱(即贿赂)﹐没有这个事情办不成。我说﹕这是不正之风﹐我不能这样干﹐助长歪风邪气。我没有这样做。

后来我与丈夫到首府了解女儿分配的事﹐住在刘先生家。得知他没有事先告诉我们便自作主张拿出600元人民币向人事科长求情分配一个单位。科长把钱收下了﹐但可能嫌太少﹐不领情﹐还是不给分配。

那天中午我们在一公厕遇见一熟人﹐谈及女儿分配之事﹐他说﹕“我们这里的小黄是北京清华大学的优秀生﹐家很穷。他的分配也因没有钱受阻﹐后分配到这里做公厕门票售票员。学非所用﹐真是浪费人才。其实﹐公厕售票员小学毕业﹑甚至文盲都可以做﹐用不着全国一流的理工科高才生“。他说出的话﹐我与丈夫也有同感﹐心里也感到愤愤不平。

我们在首府待了几天﹐幸得刘先生日夜为女儿之事奔波﹐结果好不容易分到一旅馆当服务员﹐但不能迁户口到旅馆(即临时工待遇)﹐又没有住房﹐她虽然是那间旅馆文化程度最高的﹐但工资最低﹐不够租房钱﹐生活费还要伸手向父母要。女儿常抱怨﹐但没有办法。

这就是中国许多没钱﹑没势走后门“进贡”合法强盗的事实。因为有了“党”的“正确”领导﹐才出现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现在有权的人比强盗还强盗﹕它是合法的﹐不用偷﹑不用抢﹐钱滚滚而来。中国到处都是这样。难怪人们感慨﹕哎﹐这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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